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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科學家探測一個引力波,說是經過了13億年才到達我們地球. 那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引力波是13億年前發生的呢。這麼理解是否錯誤?請科普大神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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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藍如林TV

    其實我個人認為宇宙中的一切都是虛假的,我們人類渺小得不能再渺小,我們人類是有液體組成的,人類都還沒搞清楚人的來源就要去探索宇宙簡直就是井底之蛙。宇宙其實是有邊緣邊界的,只是人類太過於渺小而已,人類連最基本的“夢”都搞不清楚,你說還能去幹嘛?

  • 2 # 震公常平

    是13億年前的引力,這是肯定的!

    . 地震也是引力,所以才有人監測地磁電資料變化。但是這是宏觀的不能應用地震預報,震雷爆能量候風漂浮在天體,人類無法接觸到,這是不可預測的一面。可以預測的是震爆聲音動物波,地震儀收到動物波,銅丸墮落報信地震了。地球才開始吸引震爆能量候風流體,汶川地震5.12的能量,就是五月七日驚恐我和南寧眼睛蛇的聲音,同時產生的能量。就是因為吸引力才滯後的地震。

  • 3 # 專注太空新鮮事

    早在1915年,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並在次年6月發表的新論文中預言,發生黑洞合併、脈衝星自轉以及超新星爆發等一些強引力場事件時會產生引力波。那麼這次發行引力波也證明了愛因斯坦確實是一個“外星人”。

    01什麼是引力波

    引力波是一種時空漣漪,如同石頭被丟進水裡產生的波紋。黑洞、中子星等天體在碰撞過程中有可能產生引力波。 關於引力波的強度,愛因斯坦也很快計算了出來——非常微弱。

    100年前,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預言了引力波的存在。廣義相對論的其他預言如光線的彎曲、水星近日點進動以及引力紅移效應都已獲證實,唯有引力波一直徘徊在科學家的“視線”之外。

    也就是說,通常引力波並不容易產生,像地球圍繞太陽以每秒30千米的速度前進,發出的引力波功率僅為200瓦,還不如家用電飯煲的功率大。只有宇宙深處大質量的天體發生加速、碰撞和合並等劇烈活動才可以形成強大的引力波,對所在的時空產生擾動,時空自身的波動也會向遠處傳播,但能產生這種較強引力波的波源距離地球都十分遙遠,傳播到地球時變得非常微弱。02回顧事件

    科學家探測到的是由黑洞合併產生的一個時間極短的引力波訊號,持續不到1秒。它經過13億年的漫長旅行,於2015年9月14日抵達地球,被剛改造升級的LIGO的兩個探測器以7毫秒的時間差先後捕捉到。

    據研究人員估計,兩個黑洞合併前的質量分別相當於36個和29個太陽質量,合併後的總質量是62個太陽質量,3個太陽質量的能量以引力波的形式在不到1秒的時間內釋放,釋放的峰值能量比整個可見宇宙釋放的能量還要高出約50倍。

    小結:這個是一件很美的事情,兩個黑洞發生碰撞產生的引力波,13億年後我們地球人類探測到那麼一下,然後就沒有了!

    13億年前我們地球每年有546天至588天,每年有13個月至14個月,每月為42天,每天為14.91小時至16.05個小時。那個時候地球基本都是藻類,細菌,細胞的時代。那個時候就有2個黑洞產生碰撞,到2015年被地球人類探測到!
  • 4 # 語境思維

    ——這是典型的本不該出現的時間悖論,主要源於基礎物理普遍存在的兩個謬論:

    ①慣性參照系皆等效,違背能量守恆定律,導致鐘慢、尺縮、質增的參照系悖論。

    ②電磁波傳播無介質,違背質量守恆定律,導致聲波/機械波、光波/電磁波、磁波/引力波的量子超距論。

    為什麼“慣性參照系皆等效”是謬論?

    這個論斷,筆者相信,定叫吃瓜群眾大跌眼鏡,叫物理大咖懷疑人生。這裡有三個簡單理由,大家評評有無道理。

    其一:車速只能以近空參照系為測量基準

    所謂“近空參照系”,即以研究物件附近的空間某點作為測量基準的參照系。相應的,所謂“遠空參照系”,即以研究物件遙遠的空間某點作為測量基準的參照系。

    近空與遠空都是不同天體的在本處的疊加空間,動力學性質截然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已知,你駕駛Accord2.0汽車,質量為m₁千克,以v=108千米/小時或30米/秒速度行駛,耗油的流量m₂[千克/秒],汽油燃燒值為Q焦耳/千克,熱效率μ=55%,

    那麼,根據能量守恆定律,汽車獲得的動能=燃油提供的熱能,即:½m₁v²=μm₂Q...(1)

    只有以近空參照系,例如地表上的某點,作為測量基準,則不考慮地球自轉速度(466米/秒)與繞日公轉速度(3萬米/秒),方程(1)才能成立,才能遵循能量守恆定律。否則會很荒唐。

    其二:狹相的質能方程是自相矛盾的

    質能方程的推導,從牛二定律與動能定理出發,摻雜了基於任意慣性參照系的洛倫茲變換因子γ(v),其最後一步對質量的積分式是:

    Ek=ʃc²dm=mc²-m₀c²,即就力學物件而言,動能=總能量(E=mc²)-靜能量(m₀c²),寫成:

    ½mv²=mc²-m₀c²,將m=m₀γ代入檢驗,有:

    ½m₀γv²=m₀γc²-m₀c²,即:

    ½γv²=(γ-1)c²,即:γ/2(γ-1)=v²/c²...(A)

    而洛倫茲變換假定:γ=1/√(1-v²/c²)...(B)

    顯然,(A)與(B)是自相矛盾的,這就從數學上證否了質能方程。其根源,筆者不敢貶低讀者智商,大家自己琢磨吧。

    其三:本題時間悖論,問題出在濫用參照系

    如果以距離地球13億光年的那個超級恆星的近空參照系,作為時間為測量基準,似乎我們地球的時間滯後於13億年。如果以地球近空參照系為測量基準,接受引力波的時間,就是此時此刻。

    地球時間基於自己的近空參照系,太陽時間基於自己的近空參照系,超級恆星時間基於自己的近空參照系......,這種抽象的近空參照系,就是經典動力學的絕對參照系。

    因此,任何天體的時間基準都是平權關係,我們只能選擇唯一的近空參照系。否則就會違背能量守恆、動量守恆、質量守恆三大定律。

    請大家想一想,遙遠天體的動力學引數,諸如時間、位移、質量、能量、動量,尚未到達我們的地球,對地球而言就視同不存在。

    我們有必要傻乎乎的調整地球時間嗎?我們有必要調整人造衛星的時間嗎?又如,有必要調整日光效應滯後8.3分鐘嗎?

    真心奉勸:那些被灌得醉醺醺的可憐人,還是別醒過來的好,否則,又吐又嘔的很難受。

    當然,莘莘學子與銳新思者,另當別論。

    為什麼“量子傳播超距論”是謬論?

    其一,先釐清物理思維的大致頭緒

    大家知道,我們的基礎物理學,重點研究兩種物質運動的動力學規律:

    其一,以離散性實體為物件的動力學,簡稱“進動物理學”,諸如天體、物件、分子、原子、質子、電子的自旋與繞旋機制。

    其中,質子與電子統稱亞原子,是研究的核心物件,中子無非是質子與電子的複合粒子。

    注意,各種天體的運動、各種塵埃的運動、各種分子的運動、各種原子的運動、各種細胞的運動,本質上都是亞原子走曲線軌跡的旋進運動。旋進,包括自旋翻滾與切向進動,

    二是,以連續性空間介質為物件的動力學,簡稱“波動物理學”。諸如聲波和/或機械波、光波和/或電磁波、磁波和/或引力波的推湧激發機制。

    其中,聲子、光子、引力子,本質上可以統稱真空介質的場量子,是研究的核心物件。

    注意,各種力的傳播、各種能量的傳播、各種動量的傳播、各種壓強的傳播、各種波的傳播、各種場的傳播、各種流體的傳播,本質上都是場量子之間徑向推湧,不存在隔空打牛或者亞原子裸接觸的超距運動。

    其二,亞原子位移與場量子波動,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相互制衡的超對稱關係。

    根據光電效應方程(這是愛因斯坦的傑出貢獻),電子脫出功=電子切向動能增量≡光子輻射動能增量,即:

    △Ek=△Eγ...(2),即:

    △½m₀v²=△hf=△hc/λ...(3)

    我們不難推出,電子切向進動的動能必然激發真空場量子徑向推湧的輻射動能,即:

    ½m₀v²=hc/λ...(4),

    推而廣之,實體進動或位移的動能必然激發n個場量子徑向依次推湧的輻射動能,即:

    ½mv²=(m/m₀)hc/λ...(5),

    方程(5)是電磁波的場效應方程,可求實體位移動能所對應的輻射動能以及電磁輻射的波長與頻率:

    λ=2hc/m₀v²=ξ/v²...(6),

    方程(6)中的常數,ξ=4.37×10⁵[Jm/kg],叫場效應係數。

    可見,實體位移激發的電磁波強度,只取決於實體的位移速度,與實體質量無關。

    其三:場效應方程(5)表明電磁波不像子彈波

    長期以來,由於人們深受“光的傳播無需介質”的影響,從洛倫茲變換建構函式、狹相的質能方程,都以為“電磁波是波源發射的一個個光子的粒子波”。

    瓜民們篤信愛因斯坦的“純幾何的彎曲空間”,不相信麥克斯韋的“真空場的介質空間”,從來不承認電磁波是介質波,即電磁波是由場介質傳播的波。

    事實上,只要有物體位移運動,只要有粒子的繞旋,只要有機械震盪,就必然會推壓場介質,迫使空間固有的無數場量子吸收被施加的動量或動能,進而做徑向依次推湧,進而表現為電磁波。

    如果按“光無介質論”,那麼請問,從光源發射出來的一個光子,怎麼可能在1秒鐘裡一下子超距跳躍到30萬千米之外呢?

    ▲卡西米爾效應是對邁克爾遜莫雷實驗之後光無介質論的無情諷刺,被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早在1946年,卡西米爾就證實了機械震盪擠壓真空腔可以激發電磁波。現代量子場論早已證實,真空不空,真空有零點能(固有勢能)。咀嚼冰糖效應:機械壓迫冰糖晶體會發光。

    其四,機械波聲子模型,就是真空場量子

    大家想一想:為什麼機械波與電磁波,都有同一個關係式:波速=波長×頻率,即:c=λf?

    我們以空氣傳播聲波為例。常溫下,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c≈340米/秒。

    人們以為這是空氣分子之間相互推湧的結果。事實上,空氣分子在空間的體積佔比不足1%,真空佔比超過99%。

    顯然,空氣分子之間不可能做直接的彈性碰撞,換言之,分子邊界層之間是不可能裸接觸的。

    況且,即使分子邊界層有彈性碰撞,也不可能是核外電子之間的裸接觸。

    殊不知,核外電子的近空間領域,有超級強大的簡併壓,可謂秋毫無犯,核外電子之間距離也是非常廣闊的。

    那麼,分子之間、原子之間、電子之間的相互作用力,又是怎麼傳遞到對方粒子呢?

    只有唯一的解釋,就是經由真空場量子作為中介載體,實現相互作用力的傳播,即量子場論所謂的傳播子。

    在聲學原理中,科學家們把這種場量子或傳播子稱作“聲子(phonon)”,把諸如空氣分子、原子晶胞、分子晶胞稱作“激元(exciton)”。

    他們的機械波的聲學支的傳播模式是:震源→聲子→激元→聲子→激元,即機械波。

    ▲聲學支的振幅大vs震盪慢vs波速慢,光學支的振幅小vs震盪極快vs波速極快。

    顯然,聲子速度=真空光速,激元速度=聲速,只是激元主控瓶頸效應,只表現為聲速。

    根據筆者的場效應方程,他們還漏掉另一個光學支:震源→光子→光子→,即電磁波。

    其五,引力波,是天體所含亞原子的光速自旋,推壓或激發真空場量子依次的徑向推湧。

    每個亞原子的固有勢能,來自光速自旋的角動能,也叫引力勢能:Ep=mc²...(7)。

    根據電子湮滅方程,電子可以急遽膨脹為最高頻率的引力子,引力子質量≡電子質量,即:

    m₀=0.511MeV/c²...(8)

    電子的引力勢能≡引力子固有勢能,即:

    E₀=m₀c²=0.511MeV...(9)

    質子的引力勢能=n個(m/m₀)引力子固有勢能:

    Ep=mc²=(m/m₀)m₀c²=1836E₀...(10)

    根據萬有引力定律,

    天體的引力場勢能:Ep=GMm/R...(11),

    其實是亞原子自旋勢能因同斥異吸效應被弱化的場效應。我們有:

    Ep=GMm/R=hc(M+m)/m₀λ=Eg...(12)

    Eg=hc(M+m)/m₀λ...(13),叫引力輻射勢能。

    方程(12)是兩個天體相互作用的場效應方程,也是強力與引力的統一方程之一。

    小質量天體質量也可認為是天體引力場的試驗質量,故令m=1kg,方程(12)改寫成:

    Ep=GM/R=Eg=(M/m₀)hc/λ...(14)

    由方程(14)解出引力波的波長與頻率:

    λ=(hc/m₀G)R=ζR=3.27×10⁵R...(15)

    f=c/λ=(c/ζ)/R=917/R...(16)

    顯然:引力波的波長或頻率只與天體的引力場的場效應半徑有關,與天體質量大小無關。

    本題超級恆星的場效應半徑為13億光年,即:R=13×10⁸×9.46×10¹⁵=1.23×10²⁵米;其頻率:f=917/1.23E25=7.45×10⁻²³赫茲,

    再如,求太陽到達地球的引力波波長與頻率。已知太陽到達地球的場效應半徑為1.5億千米,即:R=1.5×10¹¹米,故:

    λ=ζR=3.27×10⁵×1.5×10¹¹=4.9×10¹⁶米。

    f=917/R=917/1.5E11=6.11×10⁻⁹赫茲。

    可見引力波,幾乎沒有波動,完全可以看成絕對靜止的真空場。

    有人一定會說,201614公佈雙子合併前後頻率分別為:50與500赫茲。似乎這是實驗事實。但是,筆者不以為然。因為:

    我們實在不具備這樣的測量技術,而無法分辨遙遠天體的各種引力波、原發電磁波、宇宙線激發二次電磁波....的無數可能的噪音干擾。

    據說,LIGO課題組為了的避免噪音干擾,用兩個數千米的測試臂,這依然是不可靠的,詳細解釋,恕不贅述,我也相信大家的智商。

    ▲本圖,不是如示波器的真實圖景,而是純粹有計算機模擬的人造畫面,其可信度是有存疑的。

    其六:13億年的引力波歷程,並不是一個個引力子,分別從那個超級恆星像發射一顆顆子彈一樣,旅行了13億光年到達我們地球,而是:

    那個超級恆星所含的亞原子自旋震盪,推壓無數個空間場量子依次徑向推湧的場效應。最後一圈場量子就在地球附近,所有場量子都在本地震盪,沒有位移。

    結語

    1. 迷信“慣性參照系等效原理”,導致所謂的鐘慢尺縮質增效應,不是採用唯一可靠的近空參照系作為測量基準,導致時間悖論之荒謬。

    2. 迷信“電磁波傳播無介質論”,導致電磁波、引力波、機械波傳播的量子超距論。事實上,最後一個波陣面的場量子就在此時此地。

    Stop here。物理新視野與您共商物理前沿與中英雙語有關的疑難問題。

  • 5 # 貓大呀

    只能說,設想應該是13億年前發生的。因為太陽系之外的廣闊宇宙,我們無法證明時間和空間是均勻分有序各向同性的。

  • 6 # 時空通訊
    恭喜你,你的回答很正確。引力波的傳播速度是光速,傳播了13億年到達地球的引力波,當然是13億年前發生的事情。

    2015年9月14日,科學家們首次監測到了兩個黑洞合併所發射的引力波訊號,這個訊號來自13億光年距離。之後又陸續探測到多次引力波事件,從而給愛因斯坦在廣義相對論中關於引力波的百年預言一個鐵證。

    這項發現是2016年LIGO與VIRGO兩個科學團隊共同宣佈的,為此發現引力波的三位科學家獲得了2017年諾貝爾物理學獎。

    那麼為什麼來自13億光年的引力波就是13億年前發生的事情呢?這得從人的感知功能與光速的關係說起。

    我們人類感知的所有事物,都要看到或者聽到或者感覺到,而任何事物傳遞到我們的眼中耳中都是有速度的,這個世界最快的速度是光速,所以透過光速來感知世界是人類最快的一種感知速度。

    人們看到的所有東西都是透過光來傳播的,因此我們看到的所有物體,都要光傳到我們的眼睛裡才能夠看到,沒有光我們就看不到任何東西。

    這些光有物體本身發出的光,比如恆星、燈光;有光源發出的光照射到物體上反射出來的光,如月球、房屋、世間本身不發光的萬物等等。

    這些光源或者反射的光,以每秒約30萬千米的速度傳遞到我們的眼睛,我們就看到了多姿多彩的世界。

    光速雖然很快,但傳遞還是需要時間的,所以我們看到的東西都是過去時,中間有時間延滯,這個延滯時間就是距離除以光速。

    距離我們1米遠的物體,傳到我們眼中時間約需3億分之1秒,因此我們看到的物體就是3億分之1秒之前的樣子,100千米遠的物體,傳到我們眼中要3萬分之1秒,因此就是3萬分之1秒前的樣子,我們看到的國際空間站距離我們約400千米,就是萬分之13秒前的樣子。

    在地球上物體普遍距離很近,人的眼睛時差解析度大於0.2秒,小於這個時差就很難分辨出來,因此普遍忽略掉了這個時差,所見即所得,習慣上認為看到的就是即時的樣子。

    但到了太空就不一樣了,我們看到的月球,距離我們約40萬千米,因此就是1秒多鍾前的樣子;太陽距離我們約1.5億千米,我們看到的太陽就是500秒前的樣子,照著到我們身上的Sunny,也是太陽表面500秒前出發的。

    太空中更遠的距離就是以光年計了,這就更好理解了。1光年約9.46萬億千米,就是光在1個儒略年(365.25天)傳遞的距離。

    這樣1光年就是光走了1年才傳到我們的眼睛裡,因此我們看到的這顆恆星就是1年前的樣子,以此類推,我們看到13億光年遠的任何天體,都是13億年前的樣子。

    引力波雖然不是以光的形式發出,我們看不見,但它的傳遞速度與光速相同,我們接受到13億光年遠的引力波,當然就是13億年前發出的嘍。

    人類不管是用眼睛還是儀器感知宇宙中的存在,都需要測算出這個傳遞媒介的速度,然後計算這個傳遞過程所需要的時間,就能夠得出這個看到或感知到的事物與我們的距離。

    比如在地球上人類常常用聲波來測距,就是根據聲波在空氣中、水中、不同材料中的傳遞速度來進行的,還可以探測一定距離物體的狀態,這種探測儀器叫聲吶。

    聲波傳遞速度很慢,所以人眼看到的與聽到的就是不同時的。比如電閃雷鳴,就會總是先看到閃電,才聽到雷聲。

    聲音的傳遞速度太慢,在空氣中每秒約430米;在水中每秒約1400米;鋼鐵中最快,約每秒5000米。而且在太空中沒有空氣和其他傳遞介質,聲音是發不出去的,因此不會在太空中使用。

    在太空中,主要透過可見光和不可見光、電磁波等來探測天體,這些方式傳遞速度都是光速,快捷而準確。

    同樣是光速的引力波是新的發現,為人類今後對遠距離天體狀態和過去發生的天體事件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途徑和方法,尤其對研究宇宙大爆炸初期沒有光的那段時間(38萬年)有著特殊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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