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股權激勵陷阱 下面的股權激勵陷阱你應該知道股權激勵可能是近幾年最熱門的話題,說言必稱股權激勵也不為過。上市公司是如此,非上市公司也是如此。
企業為什麼要做股權激勵?企業熱衷於股權激勵的原因何在呢?
本質上是為了解決員工不忠誠、業務骨幹留不住、員工幹活不努力的問題,理論依據是因為“是誰的,誰操心。”你有了股權你就成了企業的主人,你就會盡心、就會努力。
當然,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狀況。
但是,作為股權被激勵的一方,員工和業務骨幹則要防止公司內部股權激勵陷阱,這些股權激勵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老闆個人口頭許諾股權激勵不兌現,這種承諾是最坑人的
一些公司的很多業務骨幹甚至中高層人員,公司在引進時老闆會承諾一些股權,但是這些承諾不兌現或者不斷地提出兌現的條件,導致承諾的股權難以兌現。
朋友韋君,在一家大型企業任網際網路部門經理,一家民營企業不斷地向他示好,挖他去公司任職。雖然收入上沒有什麼太多的優勢,但是老闆親口承諾給他將來新籌建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30%的股權,同時任命他為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這一點讓韋某很動心。因為經營管理一家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是韋某的夢想,而30%的股權更讓韋某有較強的歸屬感。但是入職以後,韋某一直在公司從事傳統金融的工作,老闆不斷地讓韋某去金融機構進行各種融資,並不斷地許諾,做完這筆融資等有了錢就成立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但是,企業的融資業務不斷出現,韋某也就不斷地幫助老闆去進行融資,而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事情是遙遙無期,更重要的是,老闆對韋某提出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方案既看不懂,也沒有興趣。一年以後,韋某離開了這家公司,同時也破碎了他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夢想。
因此,老闆的口頭承諾股權基本上沒有什麼用處,只不過是職場上老闆引進人才的手段和方式,只不過是老闆給需要引進的人畫一個大餅,讓你永遠看著但永遠吃不著而已。
二是達不到規定的服務目標股權拿不到,這是股權畫餅充飢
我們知道,股權激勵最重要的因素是約定服務時限,只有符合或者達到了約定的服務時限,激勵的股份才能兌現。比如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可以約定1年、2年或者3年。
當然,也有的約定業績要求,只有達到了業績要求才能兌現股權激勵。
但是,有的老闆雖然承諾了激勵的股份,卻根本沒有打算兌現,因為參加股權激勵的人員很多人都不能達到服務時限或者服務業績目標,有的約定1年的期限但是從半年開始老闆就不斷地找事情,或者不斷地給你新的業績指標要求你去完成,當你完成不了時就會調整你的崗位,讓你的股權激勵落空;或者確定一個新的業績目標讓你無法實現,最後也不得不放棄股權激勵的目標。
有一位企業老闆將公司副總經理沒有任何原因地下放到二級分公司任部門經理,導致你原來的股權激勵全部無法落實,而崗位調整是公司的許可權,也是合同規定中允許的,不僅股權激勵無法兌現,而且收入水平還下降到原來的三分之一。最後只能辭職了事。
三是股權激勵難以兌現沒價值,這樣的股權激勵實際上毫無意義
股權激勵最重要的是股權要有價值,如果股權沒有價值或者難以變現,那麼你激勵的股權有什麼意義呢?
除了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之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就出現了難以變現的狀況,導致激勵的股份成為廢紙一張。
有一個公司進行全員股權激勵,也順利將激勵的股權落實到個人名下,但是協議中約定:激勵的股份如果離開公司就不能再享受分紅,同時如果轉讓的話也必須轉讓給公司,對外部轉讓無效。
那麼,你如果辭職離開公司,你手中的股權就完全沒有了意義:
第一不能參與分紅,你雖然有股份權利但是屬於不完全權益,如果離開公司就難以參與分紅,因此股權已經失去了參與企業成長和收益的權利;
第二不能對外部轉讓,難以從轉讓中實現權益或者透過轉讓變現;
第三是隻能轉讓給公司,那麼轉讓的價格就由公司決定,公司可能會確定一個低到讓你完全無法接受的價格;如果你不認可則完全無法變現,如果你認可了可能會受到很大的損失。更有甚者,企業根本不回購,那麼你手中的股票與廢紙無異了。
四是以公司內部股權投資為名行非法集資之實,這樣的股權激勵會讓你血本無歸
有朋友說,在公司被老闆忽悠簽了兩份協議:一份是員工內部購股協議,另一份是投資協議,協議書上約定滿一年的收益10%,滿三年的收益是20%。當然面對這個回報率的大餅,大家都參加了。但是現在公司倒閉,欠銀行借款幾百萬,欠供應商貨款幾百萬,請問我們可以索賠嗎?
這是典型的以公司內部股權投資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一些公司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資金會出現一些緊張,這都是正常的。如果公司透過外部融資解決了資金緊張的問題,公司就會得到較好的發展。
但是有些公司卻眼睛向內、盯上了企業員工的錢,以各種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名義集資來度過企業的資金緊張局面,甚至有的許諾非常高的收益,這就需要警惕了。
企業常見的內部集資方式有兩種:公司內部股權投資和公司內部投資協議。
從公司內部股權投資情況看,股權投資一般是指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股權投資分三種情況:公開的交易市場、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以及股份的非公開轉讓。股權投資是作為股東,有參與決策投票的權利,按照企業實現的利潤享有紅利。股權投資以是否獲得公司股份為標誌,如果透過工商註冊登記,就完成了股權投資的行為。
是不是透過工商登記獲得股權對內部股權投資十分重要。如果已經獲得股權,那麼就是股權投資,在公司遇到困難或者破產倒閉時,就只能透過清算來獲得最後的權益。
但是很多企業內部股權投資明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內部股權投資,而是一種以內部股權投資之名行的是非法集資的行為。這裡有兩個標誌性因素:一是不是獲得股權;二是是不是許諾了高額的回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不法分子、不法老闆以許諾高額回報的方式騙取公司內部員工的投資,通常已經屬於非法集資。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企業破產,你的內部股權投資資金只能被認定為債權,最後根據企業清算情況及償債順序進行清償。
從公司內部投資協議方式看, 公司內部投資協議,說白了本質上就是公司向員工借錢,至於最後會不會認定為非法集資,要取決於參與的人數和金額確定。
從上面的案例來看,員工簽訂了兩份協議:一份是員工內部購股協議,另一份是投資協議,協議書上約定滿一年的收益10%,滿三年的收益是20%。所謂的投資協議明確就是企業的舉債行為,也就是企業向員工進行借債,這種借債與社會上的借債沒有任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老闆利用了員工對公司的感悟、對老闆的信任、預支了公司發展的未來。這種債權理論上應該可以向公司索賠,但是如果公司破產了,也只能以債權關係進行登記並根據最後的清算結果獲得權益。
所以,不管是公司內部的股權投資、股權激勵還是內部投資協議,一定要對公司的發展進行判斷,不要抱任何幻想,更不要礙於情面不好意思,要慎重決策。
警惕股權激勵陷阱 下面的股權激勵陷阱你應該知道股權激勵可能是近幾年最熱門的話題,說言必稱股權激勵也不為過。上市公司是如此,非上市公司也是如此。
企業為什麼要做股權激勵?企業熱衷於股權激勵的原因何在呢?
本質上是為了解決員工不忠誠、業務骨幹留不住、員工幹活不努力的問題,理論依據是因為“是誰的,誰操心。”你有了股權你就成了企業的主人,你就會盡心、就會努力。
當然,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狀況。
但是,作為股權被激勵的一方,員工和業務骨幹則要防止公司內部股權激勵陷阱,這些股權激勵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老闆個人口頭許諾股權激勵不兌現,這種承諾是最坑人的
一些公司的很多業務骨幹甚至中高層人員,公司在引進時老闆會承諾一些股權,但是這些承諾不兌現或者不斷地提出兌現的條件,導致承諾的股權難以兌現。
朋友韋君,在一家大型企業任網際網路部門經理,一家民營企業不斷地向他示好,挖他去公司任職。雖然收入上沒有什麼太多的優勢,但是老闆親口承諾給他將來新籌建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30%的股權,同時任命他為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這一點讓韋某很動心。因為經營管理一家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是韋某的夢想,而30%的股權更讓韋某有較強的歸屬感。但是入職以後,韋某一直在公司從事傳統金融的工作,老闆不斷地讓韋某去金融機構進行各種融資,並不斷地許諾,做完這筆融資等有了錢就成立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但是,企業的融資業務不斷出現,韋某也就不斷地幫助老闆去進行融資,而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事情是遙遙無期,更重要的是,老闆對韋某提出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方案既看不懂,也沒有興趣。一年以後,韋某離開了這家公司,同時也破碎了他的網際網路資產管理公司的夢想。
因此,老闆的口頭承諾股權基本上沒有什麼用處,只不過是職場上老闆引進人才的手段和方式,只不過是老闆給需要引進的人畫一個大餅,讓你永遠看著但永遠吃不著而已。
二是達不到規定的服務目標股權拿不到,這是股權畫餅充飢
我們知道,股權激勵最重要的因素是約定服務時限,只有符合或者達到了約定的服務時限,激勵的股份才能兌現。比如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可以約定1年、2年或者3年。
當然,也有的約定業績要求,只有達到了業績要求才能兌現股權激勵。
但是,有的老闆雖然承諾了激勵的股份,卻根本沒有打算兌現,因為參加股權激勵的人員很多人都不能達到服務時限或者服務業績目標,有的約定1年的期限但是從半年開始老闆就不斷地找事情,或者不斷地給你新的業績指標要求你去完成,當你完成不了時就會調整你的崗位,讓你的股權激勵落空;或者確定一個新的業績目標讓你無法實現,最後也不得不放棄股權激勵的目標。
有一位企業老闆將公司副總經理沒有任何原因地下放到二級分公司任部門經理,導致你原來的股權激勵全部無法落實,而崗位調整是公司的許可權,也是合同規定中允許的,不僅股權激勵無法兌現,而且收入水平還下降到原來的三分之一。最後只能辭職了事。
三是股權激勵難以兌現沒價值,這樣的股權激勵實際上毫無意義
股權激勵最重要的是股權要有價值,如果股權沒有價值或者難以變現,那麼你激勵的股權有什麼意義呢?
除了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之外,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就出現了難以變現的狀況,導致激勵的股份成為廢紙一張。
有一個公司進行全員股權激勵,也順利將激勵的股權落實到個人名下,但是協議中約定:激勵的股份如果離開公司就不能再享受分紅,同時如果轉讓的話也必須轉讓給公司,對外部轉讓無效。
那麼,你如果辭職離開公司,你手中的股權就完全沒有了意義:
第一不能參與分紅,你雖然有股份權利但是屬於不完全權益,如果離開公司就難以參與分紅,因此股權已經失去了參與企業成長和收益的權利;
第二不能對外部轉讓,難以從轉讓中實現權益或者透過轉讓變現;
第三是隻能轉讓給公司,那麼轉讓的價格就由公司決定,公司可能會確定一個低到讓你完全無法接受的價格;如果你不認可則完全無法變現,如果你認可了可能會受到很大的損失。更有甚者,企業根本不回購,那麼你手中的股票與廢紙無異了。
四是以公司內部股權投資為名行非法集資之實,這樣的股權激勵會讓你血本無歸
有朋友說,在公司被老闆忽悠簽了兩份協議:一份是員工內部購股協議,另一份是投資協議,協議書上約定滿一年的收益10%,滿三年的收益是20%。當然面對這個回報率的大餅,大家都參加了。但是現在公司倒閉,欠銀行借款幾百萬,欠供應商貨款幾百萬,請問我們可以索賠嗎?
這是典型的以公司內部股權投資的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一些公司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資金會出現一些緊張,這都是正常的。如果公司透過外部融資解決了資金緊張的問題,公司就會得到較好的發展。
但是有些公司卻眼睛向內、盯上了企業員工的錢,以各種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名義集資來度過企業的資金緊張局面,甚至有的許諾非常高的收益,這就需要警惕了。
企業常見的內部集資方式有兩種:公司內部股權投資和公司內部投資協議。
從公司內部股權投資情況看,股權投資一般是指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股權投資分三種情況:公開的交易市場、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以及股份的非公開轉讓。股權投資是作為股東,有參與決策投票的權利,按照企業實現的利潤享有紅利。股權投資以是否獲得公司股份為標誌,如果透過工商註冊登記,就完成了股權投資的行為。
是不是透過工商登記獲得股權對內部股權投資十分重要。如果已經獲得股權,那麼就是股權投資,在公司遇到困難或者破產倒閉時,就只能透過清算來獲得最後的權益。
但是很多企業內部股權投資明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內部股權投資,而是一種以內部股權投資之名行的是非法集資的行為。這裡有兩個標誌性因素:一是不是獲得股權;二是是不是許諾了高額的回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不法分子、不法老闆以許諾高額回報的方式騙取公司內部員工的投資,通常已經屬於非法集資。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企業破產,你的內部股權投資資金只能被認定為債權,最後根據企業清算情況及償債順序進行清償。
從公司內部投資協議方式看, 公司內部投資協議,說白了本質上就是公司向員工借錢,至於最後會不會認定為非法集資,要取決於參與的人數和金額確定。
從上面的案例來看,員工簽訂了兩份協議:一份是員工內部購股協議,另一份是投資協議,協議書上約定滿一年的收益10%,滿三年的收益是20%。所謂的投資協議明確就是企業的舉債行為,也就是企業向員工進行借債,這種借債與社會上的借債沒有任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老闆利用了員工對公司的感悟、對老闆的信任、預支了公司發展的未來。這種債權理論上應該可以向公司索賠,但是如果公司破產了,也只能以債權關係進行登記並根據最後的清算結果獲得權益。
所以,不管是公司內部的股權投資、股權激勵還是內部投資協議,一定要對公司的發展進行判斷,不要抱任何幻想,更不要礙於情面不好意思,要慎重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