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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鹹魚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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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顧夜春華
對於我來說的話,可能就是一週的時間。
因為我自己而有一些經歷,也看了一些書,所以說感悟這個東西體會比較快一點。我可能要經歷過一週的失眠,心臟痛,然後食慾不振。自己一直在那考慮,每天都在。疼痛中醒來,疼痛中睡去,就感覺自己快要死掉了一樣。到底是誰的問題是否能夠挽留,然後當自己挺過來了,看看了也就釋然了。
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這個是有一定的因素和條件在裡面的。
忘記一個人一週時間這種情況下是你們在感情裡你沒有付出很多。同樣當對方跟你分手的時候,你也沒有感覺到內心有太多的失落感,你自己特別喜歡的一個玩具,你平常平時也沒有怎麼去愛惜它,那當它壞掉會被丟棄的時候,你也不會有太多的留戀。
忘記一個人大概需要一週時間就夠了。不可能今天跟你分手,明天后天就轉身愛上別人,那樣的話就是渣男或者是渣女了。同時你們對愛情和感情的態度就是來的話,我可以真心,不想要的話,就丟棄。
忘記一個人需要1個月到6個月為什麼有的人去愛忘記一個人需要一個月或到六個月的時間呢。因為這要根據自身的對感情,這個認知態度,包括你的自己的內心的成熟的程度。都是有直接的影響,如果你自己想開的話,那肯定時間就短了,但如果你還在那個於畫地為牢,或者是自己想不開,想不明白,想不透徹,那你直接就在那一直盤旋著,一直糾結的痛苦和快樂。
一般經歷過初戀的,或者是一次兩次戀愛的男生也好,或者女生也好,當他們再次戀愛分手的時候,他們就會很快的,迅速的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就是珍惜所有的相遇,也尊重所有的失去。
忘了一個人需要1年,或者更長時間對於這種情況的話,一般是初戀或者是戀愛經驗不是很豐富的,或者是性格方面不是很成熟的,然後比較喜歡執著鑽牛角尖的。當愛情已經到達了窮途末路,分道揚鑣的時候,他們總是放手,不甘心,擁有,又怕拿不長久。
所有的藕斷絲連,纏綿不斷都是曖昧。當然有的人會為對方的一句承諾,哪怕你們分手了,也會苦苦的等待她的回來,當他玩累了,瘋夠了,想回到你的身邊的時候,他就回來了。然而有的人等待十年,等待一生,也沒有得其所愛。其實明白一句話就夠了。能離開的說明愛的還是不夠深。如果是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那肯定是一生的幸福,因為他們彼此愛,彼此不會分開,也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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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hadow433
記得看到過一句話:一見鍾情,鐘的不是情是容貌;日久生情,生的不是情是習慣。這或許說明愛上一個人抑或以為忘掉了一個人都有可能是一種假象。
忘掉一個人可能是一瞬間,有可能是一輩子,也有可能是一輩子都忘不掉。世間為了一個人終生不娶(不嫁)的人也不是沒有,轉瞬間又另覓新歡的也大有人在,我們也不能說這些人就一定薄情,可能只是因為他們每一段感情都很投入,每一個人也都恰好能深愛也是不一定呀。
但我想說,希望看到這個回答的人都儘量不要在還沒有忘掉一個人的時候開始另一段感情,可能你只會沉浸在你之前的回憶裡無法自拔,也無法對另一個人好,那你有沒有這對他是多麼殘忍呀!
僅個人觀點,不喜勿噴,玻璃心,看了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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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翻炒吧蛋蛋
愛一個人真的只需要一瞬之間,以前一直都不覺得自己會對你有什麼交集,可是就在不經意之間,一個小細節瞬間被治癒被溫暖的那一瞬間……從此便對你傾心。可是愛真的好累啊,會為你哭為你笑,為你的一個舉動感到幸福,也可以為你的一句話痛徹心扉。患得患失的感覺真的很痛苦……在你離開的時候,發現自己是多麼的脆弱不堪。如果,忘記可以一瞬間,那該多好。我曾對你說過,有一天,我們分開了……那我要做一個多情的人,讓很多的人進進出出我的心,走的人多了,心裡便不再有你留下的痕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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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霍186095008
應該說是放下一個人吧。對我來說有兩種狀態,一種是清醒,一種是在夢裡。清醒的時候。只要是能找到另一個人來替代,基本上也就放下了。而在夢裡,潛意識裡面很難受到理性控制,要看具體究竟愛上這個人多久了。時間越長,在夢裡出現的機會就越高。即使現實中你會覺得自己更愛另一個人,但在潛意識裡面,就是無法擺脫。個人經驗就是經常夢見一位ex年輕的時候,在夢裡兩人很愉悅,但是在現實中,即使再有機會親熱,可能我也不會太願意,因為對方年紀大了,哈哈哈。
我個人認為無需要去刻意忘記或者放下,接受現實就是最好的放下。也不要怨懟曾經的感情失敗,無論是什麼原因分開,應該感恩這輩子曾經遇到過,曾經真心付出過和擁有過。無論當時得到還是得不到,其實都終將逝去,記憶才是唯一留得下來的。為什麼要忘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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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家墨客
忘記一個人要一輩子,只要你夠真對方夠好。
越得不到的東西越好,這其中有不服輸、發賤的因素在內。如果輕易得到了也就不那麼可貴了。
愛一個人就象在你心上刀刻過一樣,留下的印跡很深,即使刻意去忘記,但午夜夢迴還會佔據你腦海,獨處時出現你心底。根很深難以撥除,直到閻王叫走那一天。
所以愛這個字最好別踫,要不纏你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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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0後的回憶之經典老歌
愛上一個人容易,忘掉一個人卻很難。人生在世有許多人註定是我們生命中的過客,誰也無法確定現在跟你在一起的那個人,是否能陪伴你的一生。我們能做的就是努力讓我們所愛的人,能儘量多的,在我們生命中停留。
但是在我們生命中長時間停留過的人,我們真的能利用時間把他們忘記麼?
我們能做到的唯有放下,卻永遠做不到忘記。我跟我的初戀女友在一起5年,因為異地戀分的手,從分手那天到現在已經過去10年的時間,我們各自結婚生子,這期間我們再也沒有聯絡過,更沒有再見過面。
但是我還是會偶爾的想起,或偶爾夢到她,我知道她註定是我生命中的過客,不是我還對她還心存幻想,而是在一起的5年時光裡,有太多回憶,雖然我們的感情不復存在,但是記憶是永遠無法抹去的。
只需做到放下,不必逼著自己去忘記。在一段感情中,我們說“忘不掉”對方,多半還是因為沒有放下這段感情,對這段感情還心存期盼,或心有不甘。
如果已經徹底放下這段感情,也就無所謂忘記不忘記了。不再會有思念,只會有偶爾的想起,不再會有想見,只會有默默地祝福。
願:曾經我們生命中的“過客”,能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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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玲點劇場
愛上一個人很容易,可能只需要一眼一瞬間,便已淪陷。忘記一個人卻很難,過程也會很痛苦,也許要一個月,一年,十年,甚至是一輩子。
張愛玲說過:
想要忘記一個人,方法永遠只有兩個,一個是時間,一個是新歡。
我選擇時間,因為我動的是心。新歡,就留給你吧。
希望以後啊,你的新歡足夠好,我的時間足夠長。
回覆列表
你好,題主。
忘記是怎麼定義呢?如果說你需要腦子裡再沒有關於那個人的記憶,那可能等百年之後。因為人的記憶會有過濾,雖然想起的都是好的記憶,但不好的已經刻到骨子裡了。
我個人認為,忘記不應該那樣定義,而是應該把忘記理解為,想起不會再有波瀾。
分享我的事例,我和我的初戀,她讓我非常痛苦。兩個城市很近,但至從我下決心不再和她有瓜葛之後,我開始慢慢過好自己的生活,時間到了之後。自然就沒有任何波瀾,四五年過去了,我依然記得關於她的很多事,甚至偶爾還會在網上聊天,瞭解她的近況。
我主要想表達的是,忘記需要的無非就兩個條件,時間和新歡。
陰影也是人生的一部分,祝早日走出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