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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unflower媝

    對於借錢不還的人我把它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她借完錢真的忘記了這件事了。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看這個人跟我的關係怎麼樣。如果關係很好那麼我就不會向她提,因為會忘記就代表借的錢不多,我又何必提出來怪尷尬的,等到她想起來自然會還給我的。

    第二種,就是假裝忘記借的錢,這種個好討厭的。那麼不用跟他客氣,直接向他要,並且不再借錢給他,這種人還是遠離的好。

    第三種,就是他是真的沒有錢還你,這種情況是最無奈的了。因為他不是不想還錢而是真的沒有錢,也不好張口催他還錢。只能等到他資金週轉開以後再說啦。

    沒辦法,自己借出的錢,咬著牙也要微笑面對。寶寶心裡苦啊,但是寶寶不說。

  • 2 # 一亦如此

    無奈的是借錢不還 你還不好意思張口要錢 張口了 別人認為你小氣 不張口 我家也不是開銀行的啊 對不 俗話說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可偏偏有些人就喜歡借了錢之後玩失蹤中國有句老話叫 親是親 財是財 親兄弟明算賬 無論是朋友 同事還是親屬和鄰里 如果發現對方有不還的跡象 這個時候有意識的去收集證據 可以直接去找他家人給對方施加壓力 也可以透過法律但是要有足夠的證據

  • 3 # 小言兩句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遇到被人借錢的情況,倘若被借後一再推脫不還無疑是最讓人頭痛的。

    小言給出兩點建議

    第一:如果信得過你朋友的人品,而且眼下你朋友確實沒錢還,應當給予理解,不妨再寬鬆一些時日。如果催急了很可能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

    第二:如果你的朋友自己有錢賴著不還,可以先找他家人說明情況討還(主要是物件),可能會有收穫。如果還行不通只能走法律程式,起訴的前提是必須有欠條等證據,否則很難起訴成功。

    最後忠告:不建議採用催債公司等非法手段。

  • 4 # 愛與自由zlc

    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分兩種情況來考慮。第一,就是他確實手頭緊,無力償還欠你的錢。這種情況,我想你在借給他錢的時候就應該可以預料到,所以他現在還不上你的錢,你也基本心裡有數。如果你們規定了期限,超過規定時間,他還是沒有還錢的話,那就是他言而無信了。

    總之就是恰當處理好關係,希望可以幫到您。

  • 5 # 世界真的很大

    我自己就真的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前同事的女兒中考,因為考得不好,需交一筆幾萬元的擇校費才能進到高中。她來找我,考慮到涉及孩子上學的問題,我二話不說就借了。當時她也寫了借條,明確兩年之內一定還清,利息是多少。如果萬一兩年沒還清,從第三年開始,每月利息加倍等等。

    兩年到期後,錢沒還我,也沒和我聯絡。那時我工作也很忙,經常出差,打了兩次電話她沒接我也沒辦法。等我再次想起這事,已經又是一年多過去了,期間她照樣不和我聯絡,也不明確告訴我本錢何時還,支付利息的方法等等。

    某天和一個做律師的朋友吃飯聊起這事,他感慨了半天,說我前同事夫妻雙方的親人朋友都在這個城市,而我是一個人在此。前同事有困難,她的親人朋友都視而不見,伸出援手的反而是我,現在卻有這樣的狀況,前同事很不地道。我朋友講義氣,叫我不用管了,他來替我解決。我說,估計我這前同事並非有意賴帳,而是實在經濟困難還不出來。我朋友說,他會考慮這些因素,不會為難她但把錢要回來,否則世界還有什麼公道情義可言。這是他當時的原話。

    自此以後,我沒再出面。我朋友找到前同事,重寫了借款協議,對利息、還款條件和時間等,都作了重新規定,寫得非常詳細,並且定期和她溝通,催她還錢,還幫她出主意。這個期間,她的女兒大學畢業了已找了份工作,但女兒並沒有為這筆借款付出什麼。後來,我朋友一次去她家時,正好碰上女兒也在,於是將借款的來龍去脈、如不迅速還清利息到明年底會是多少,還可能帶來什麼樣的惡果等等,從法律和人情諸方面一一對女兒作了陳述。最後,女兒答應和母親一起設法還款。

    大約半年之後,我前同事父親去世,她分了一筆錢,加上女兒湊了一部分,一次性將我的錢還齊了。除去本金,我只象徵性的收了點利息,多的退給了她。此時,離當初借錢給她,已經過去了12年。

  • 6 # 北京申輝律師事務所

    作為律師,我們經常遇到當時人諮詢“借錢不還怎麼辦”這類的問題,其實我們以前也多次講過,在誠信體系未完全建立起來之前,只要你把錢借出去,就應該存有“有借無回”的心理準備。但不是說我們對借款不還的行為要消極處理,相反應該積極應對,絕對不能採取“拖”字訣。

    應對措施一:在證據不足且關係還可以維繫的的情況下,首先是積極取證,沒有借條的抓緊時間讓借款人補借條;補不了借條的,當面催要且錄音,同時利用一切通訊方式進行催要,並且要互動留痕,電話錄音、簡訊、微信、電子郵箱等(還要補正手機號、微訊號、電子郵箱等為借款人所有或使用)都可以。其次要收集借款人配偶資訊,以備將來起訴時列為共同被告。再次,取證也要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房產、工作單位等資訊,以備將來財產保全和執行之用。在該階段,切記只為了出氣而忘記了最核心的取證工作。

    應對措施二:取證完成後,第一時間起訴至法院,同時毫不留情的申請對借款人和配偶名下的財產做財產保全,凍結、查封其名下財產。此階段如果順利,借款人會作出妥協,積極主動聯絡你償還借款。好多借款案件在此階段就解決掉。

    應對措施三:積極準備開庭,一定要帶證據原件,通訊裝置的原始載體,法院需要核實證據的真實性。對方不出庭不用擔心,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應對措施四:如果拿到終審的勝訴判決,趕緊去法院申請執行吧。

    我們遇到最多的情況就是,出借人往往再等等,總想等借款人良心發現把借款及時償還或者為了顧及情面。豈不知,這種想法會留給了借款人更多轉移財產的機會。所以一旦發現對方有不想償還的想法,就應該積極準備訴訟程式了,不用考慮其他,只考慮如何儘快追回就可以了。即使對方消失不見或者現在一分沒有,也應該啟動程式,否則,等著借款人出現或者有錢款在啟動程式,很有可能喪失最佳訴訟時間,或者本應該到了執行階段,而你卻還在起訴的門口。

    最好,保住本金最好的辦法,就是兩個字:不借!

  • 7 # 千島胡

    我也碰上了這種人,現在成了我的“大爺”,還是無限期的賴著不給。這種人真是茅坑裡的石頭,遺臭萬年。經常有律師說去法院告他,可是困難很大啊!

    中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此時我們只能從間接證據入手,以便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資訊: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儘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但是目前我的那位“大爺”下落不明,法院告訴我不符合起訴的條件。所以你最好知道他住在哪裡,或者現在能聯絡上他的方式,至少讓法院能把起訴書以及傳單寄給他,不然的話,法院也不會受理。

    我也是在討錢中,儘管希望不大,但是我還在努力尋找“大爺”的下落。

  • 8 # 閒諞生活

    1,應該先確認他有沒有還款能力,是沒錢還還是有能力故意不還,

    2,要真的是沒有能力還款,你可以每年催要一次,並讓他更換借條,保證借款條據在法律有效期內,只能耐心等待,沒有能力就是起訴法院也是很難執行的,

    3,有能力故意不還,總是推脫,這樣的人已經失去誠信,只能起訴法院,依法收回,這還要你們之間的借據在法律有效期內,

    以上個人觀點!如有不合理敬請諒解!

  • 9 # 江湖80860202

    對於借錢不還人應該怎麼辦?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可能都被人借過錢,借錢不還人可能有多種情況,在這裡我就簡單說一下。

    如果是你的親屬、要好哥們、朋友、同事碰到病災找你借錢,這種情況借出的錢,可能是要不回來的,這種借錢人一但有錢肯定會還你,但是他能借的都借了,可是沒能力還錢,這種情況你就緩緩吧,不要去要錢。

    另一種情況就是一般朋友,經常一起玩,他開好車,喝好酒,抽高檔煙,平時很大方,你們沒有經濟來往,某一天他可能問你借錢,看樣子他很著急,對你承諾很好幾天就還你,你也沒考慮太多就借給他了,時間一天天過去了,幾個月過去了,你打電話問對方要錢,他會說對不起了還要幾天才能還你,又過了一段時間你打電話要錢,他可能會很不耐煩,會對你說難聽的不就是這點錢嘛,馬上就給你打過去,以後再給他打電話就拉黑你了,這種人有在多錢也不想還賬,就是社會上常說的老賴,對付這種人只有去法院起訴,一定在他打借條日期兩年內起訴,過了兩年法院不與受理,欠你的錢真的要不回來了。

  • 10 # 使用者2943964596554

    首先我認為你把錢借給他了,就是出於對他的信任。當你需要他把錢還給你的時候,他推三阻四,今天還明天給的,就是不見他還錢,這時候你就不要把他當成朋友了,因為這種人不可深交。你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打電話找他要錢,今天不給明天再打,這種朋友沒了也就沒了。沒什麼值得惋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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