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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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蟲二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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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金國婚姻律師團隊
妻子瞞著你辦好離婚手續在理論上是行不通的,如果真的辦好了,那你可以選擇復婚,或者起訴民政局(民政局確實不規範辦理離婚手續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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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9瘋子369
你問這樣的問題是當大家都是傻瓜嗎?你老婆有什麼本事,你沒有去的情況下辦好離婚。除非你的失蹤幾年沒有一點音信,她去法院起訴你已經死了才有辦法單方面離婚。要是沒有,那你就去找辦證的民政局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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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半山堂中鰥孤客
你就瞎扯蛋吧。現在個人資訊都是公開的,你就是住院了,診斷報告上關於你是婚否還是離異都寫的清楚。你妻子一個人能辦得了離婚?民政局辦理人員在電腦上輸入你的名字就會有你的電話。不會給你打電話?別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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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9668224739
如在民政局,正式簽字離婚,恐有人冒名頂替簽字之嫌。如在法院起訴離婚,傳票送達你手,你不到庭,視為棄權,法院照樣判決離婚,不知你屬於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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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石成言
你妻子是民政局工作人員嗎?能夠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就辦好離婚手續?未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任何離婚手續都是無效的。
妻子瞞著你辦好離婚手續?怎讓我搞的一頭霧水呀!這個問題,我來談三個方面的情況:
一是,妻子瞞著你辦離婚手續,我不知道她是怎樣辦到的。現行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且協商好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雙方共同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並且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辦理離婚手續,一方不到場的,基本上離婚證是辦不下來的。
二是,妻子瞞著你辦好離婚手續,而你不知情,這樣更好辦。你們的離婚無效,也就是說雖然她瞞著你拿到了離婚證,但這個證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民政部分婚姻登記管理處進行審議,要求撤回,恢復你們的結婚證,還可以向違規辦理離婚證的人進行維權。這裡強調說一下,一般情況下,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不會傻到隨意的辦理,特別是結婚和離婚方面的證件,有可能會引火燒身,必須有雙方共同當面簽字後,他們才會辦理的。假如是你妻子透過關係辦理出來,可以按照上邊所言,進行審議,此離婚證在你沒到場並沒有親筆簽字的情況下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另一種情況,是你的妻子辦的假證,這種行為就有可能涉嫌違法了,你可以正言告訴她,如不然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偽造國家機關相關證件文書的罪也不輕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