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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鞏會計

    我們先簡單捋一下當年的事情經過再告訴大家楊麗娟現在的生活狀況吧:

    從1994年楊麗娟夢到劉德華之後,她們一家人的命運就此改變了。因為迷戀劉德華,楊麗娟不上學也不工作,甚至不交朋友。

    1997年,父親幫20歲的楊麗娟花9900元報了香港旅遊團,沒能看見偶像華仔,非常失望。

    2003年,父母為滿足女兒追星,把家裡的房子賣掉,一家人搬到了每月花400元租來的房子中。

    2005年,楊麗娟與父親再次去香港求見劉德華,失望而回。

    2006年3月,父親賣腎籌錢,幫女兒楊麗娟去香港追星。

    2007年3月25日,第三次來到香港的楊麗娟終於與偶像近距離接觸,還被安排上臺跟劉德華談話及拍照。

    2007年3月26日,不堪生活重壓的楊麗娟父親跳海自殺,留下遺書,遺書中大罵劉德華……

    2007年3月28日,楊麗娟母女返回內地。

    事發之後,劉德華幫她償還清了所有的高利貸及債務。從2007年到現在,楊麗娟一直在某個商場做導購員工作。雖然收入不高,而且工作也非常不穩定,但是維持生計,和媽媽住在一室一廳的廉租房裡,生活不富裕但是還算滿意。在記者採訪時,她表示還是想見劉德華一面。

    這事兒捋清了,卻也讓人唏噓不已。一個人沒有自我,所有的生活、未來、願望、幸福都投射到一個所謂的偶像身上,不顧父親傾家蕩產,不顧母親生活辛苦,甚至父親為此丟失生命。

    如今稍微推算,楊麗娟起碼35歲以上了,生活問題還沒解決好,跟母親勉強溫飽,想的還是再見劉德華一面,真的不知道該同情她還是想罵醒她。

    對這樣的追星,你的意見是?

  • 2 # 第三隻眼看世間百態6

    是那些無聊八掛媒體毀了她,把她的事作了大量宣揚報導,使她的腦殘行為成為人人皆知的網紅,使她的瘋狂行為欲罷不能。如果那些媒體開始時能理智看待這一事件,把她定性為是一個腦殘人的個別行為,不值得宣揚報導,根本不值得一提,不把她當一回事,不理不採不聞不問,人人當她透明的。那麼她所做的一切,自己也會覺得根本沒有任何意思,不是媒體的大量報導引起社會上的與論所迫,劉德華根本不會見她。本來把要送去精神病院治療的人,硬是打造成為轟動一時的"紅人",誰的悲哀?!!她本人的悲哀?媒體的悲哀?社會氛圍的悲哀?

  • 3 # 愚學娛樂

    提起楊麗娟11年前那種追星可真的是鬧的沸沸揚揚,至今還讓人記憶猶新呢。

    楊麗娟,從16歲開始迷戀天王劉德華,此後,初中沒念完就輟學在家,瘋狂收集有關劉德華的資料。她曾表示,這輩子,她就只喜歡劉德華一個人,其他任何人對她來說都是沒有意義的。父親楊勤冀為了幫助女兒追星,賣房、舉債,甚至企圖賣腎。最終,因女兒沒能單獨見上劉德華,於2007年3月26日在香港投海自盡。自那以後,楊麗娟便從公眾視野中消失。

    父親楊勤冀已經離開11年了,如今的楊麗娟也40歲了,至今仍然單身,在一商場做臨時導購員。她和母親住在一室一廳的廉租房裡。她說還是想跟劉德華再見一面,“我現在肯定不再追星了,但是我會把那些過往當成是回憶”。有網友同情她的遭遇,雖時隔這麼多年,但大部分的網友還是覺得她腦殘有病。

    楊麗娟表示:到現在聽到劉德華的音樂,心中還是會有一絲慌亂。

    在問及當年父親跳海的責任究竟在誰的時候,她說當年見劉德華只是她的一個小小的心願,最後是媒體把整個事情推到了一個不可挽回的地步,父親的死她和媒體都有責任。哎,怎麼說呢,當年的她那是有多瘋狂,還能只是小小的心願嗎?

    而且時隔多年楊麗娟也終於承認,當年就是劉德華曾匿名為其還清了高利貸。

  • 4 # 剛出鍋的油條條

    楊麗娟,從16歲開始迷戀劉德華,瘋狂收集他的資料。父親楊勤冀為助女追星,賣房、舉債,甚至企圖賣腎。 最終,因女兒沒能單獨見上劉德華,楊勤冀2007年3月26日在香港投海。父親的死,成了楊麗娟不可磨滅的烙印。

    當年“楊麗娟事件”首次捅上媒體時,還一度想把劉德華告上法庭。對於父親的死,楊麗娟承認自己有責任,但斥責劉德華及劉德華歌迷會會長也應該承擔責任,楊麗娟稱父親是以死抗議劉德華冷血。劉德華透過經紀人批評楊麗娟“不正確、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並呼籲她停止過火的行為。劉德華還主動為楊麗娟還清了1.1萬元的高利貸。

    失去了父親這個依靠,楊麗娟特別懊悔。自那以後,她把自己封閉起來,拒絕所有媒體採訪,並從公眾是視野消失。

    如今,楊麗娟非常懊悔過去的行為,“是我太自私了,連累家人”。她認為因那個心願走到今天,不知道錯在哪裡,稱現在不追星了,不願再對外一副哭哭啼的樣子,也不後悔選擇的路,“愛過就愛過,追就追了”,楊麗娟說她不再追星了,但還是想跟劉德華見一面。

    “有時候想,自己的苦自己知道就好,沒必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從公眾視野消失11年後,在接受獨家採訪時,楊麗娟首次吐露這麼多年來的不易,並坦然面對追星往事。她說“把心理話說出來,感覺輕鬆了許多。”

    在同事們的眼中,楊麗娟是個愛笑、隨和的人,大家都知道她的過去,但從不提及。

  • 5 # 莫忘初心242650426

    是走火入魔的人。楊麗娟因為11年前盲目崇拜偶像劉德華,過激的追星行為而導致其父親自殺,釀成了引起轟動一時的惡性事件,而且是十分離奇的博眼球的重要新聞。

    11年後的今天,事件雖然已經時過境遷,楊麗娟的生活狀況也是應該關心的,但重要的是教訓汲取了沒有?是應該迷途知返的,而不是仍然執迷不悟,一錯再錯了!其實就當年的事件而言,涉及的幾位既是當事人,又是受害人。在當年追星熱潮氣氛正濃的情況下,楊麗娟身顯其中,不能自拔,父親又攜款陪同自己的姑娘,一起踏上了赴港追星的征程。結果不能如父女所願,極大的落差,沉重的打擊了父女倆,導致父親自盡身亡。

    父親是過來人,又是後來的過去人。當初就怎麼不耐心的奉勸自己的姑娘呢?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自己也捲入了其中,而且還搭上了性命。是以命相抵,顯示追星的迫切心情呢?還是逼迫別人就範,要達到什麼目的呢?或者是一路陪伴一路奉勸姑娘無果,而顯入了泥潭,不得不以死相爭相勸。這些都是不得而知的,只有九泉下仍然不得安寧的父親心裡是清楚的。

    捲入追星浪潮中的楊麗娟,是事件的製造者,也是由此事件而導致的悲劇人物。本來三十五六歲,已經為人之妻之母了,卻至今仍然母女相依為命。一份超市工作的收入水平,也只能維持母女最低生活水準。傳言仍然在追星的夢境中不能驚醒。至今走不出這種陰影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繼續著追星的繼續,只能說是當年進水的腦子還在進水之中。確實讓人再無話可說了!

    劉德華是莫名其妙的受害者。事由因他而起,並未因他對楊家債務問題的補償而結束。因為父親的死亡,都未能讓楊麗娟死了追星之心,還有什麼事情,什麼理由能說服楊麗娟呢?當然楊麗娟目前的想法只是個傳說,希望不是傳說的那樣,就是11年後最好的一個結局!(圖片來源網路)

  • 6 # 愚人也會笑

    瘋狂追星的人很多很多,有錢的星粉甚至一路追隨明星到各地巡迴演出,一場都不落下,只不過揚麗娟追星不自量力而且還搭上父母的一切,這是極度瘋狂的行為,也是失去理智的行為。造成這後果父母的溺愛是關健,不但不嚴肅的阻止,而且還變賣家產支援陪追。她從16歲開始迷戀劉德華,初中輟學踏上追尋劉德華之路,然而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父母陪著幾經轉展香港,見面的機會還是以失敗告終。家裡債臺高築,能賣的已經買完,她追星的心不但沒有改變,而且日益加重,她父母心已絕望留下遺書在香港跳海自盡。她父親的死成了她不可磨滅的烙印,也成了為了追星害死父親的人。她父親雖然死了,但追星的腳步不會因此而停下來,餘下的路有母親陪著,共同追星大夢。一次次的失敗,又一次次的浪跡香港街頭,過著乞丐般的生活。這行為驚動了香港媒體,事情也傳到劉德華耳邊,最後安排時間見上一面,了卻她痴迷之願。見面後劉德華幫她還清了因為追他引起的一切債務。如今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了,揚麗娟早已經安心的工作,並且從那段陰影走了出來,整個人的性格大變樣,美中不足的是她如今已經步入中年,還在單身,願她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拿明星做偶像不可怕,可怕的是到了瘋狂和失去理智的地步,醒醒吧還在追星之路的人們。

  • 7 # HZS湛江

    如今稍微推算,楊麗娟起碼35歲以上了,生活問題還沒解決好,跟母親勉強溫飽,想的還是再見劉德華一面,真的不知道該同情她還是想罵醒她。

  • 8 # 愛上娛吃定娛

    2007年的一則《女子瘋狂追星致父親跳海自盡》的新聞轟動全國,那時的我才十幾歲,本來以為是父親為了阻止女兒追星所以跳海自盡的,但是,今天查了當年的資料後,才知道並不是那麼簡單。

    楊麗娟,一個普普通通的甘肅女孩,因為自己的一個夢,開始了瘋狂的追星生活,那時的她才上初中,她也並不知道誰是劉德華,但是經過她的描述,她的同學告訴她,她夢到的就是華仔,於是她感覺到自己跟劉德華是有緣的,她甚至是放棄了學業一心想見劉德華,難得的是他的家人也支援她這荒唐的舉動。

    為了見劉德華他們不惜賣房,甚至還動過賣腎的想法,但是當她劃掉對他們來說是一大筆錢的費用,來到了香港後,卻沒能見到偶像,失望之餘,他的父親留下了長達7頁來罵劉德華的遺書,跳海自盡了。

    事情一出,大家首先看到的是楊麗娟拿著父親的遺書大哭的照片,然後是上節目以身作則的告誡年輕人,不要瘋狂追星,因為他們不值得。一時間把劉德華置於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但是她對於劉德華幫她還債的事情卻很少提起,她在潛意識裡已經把劉德華當成了致他父親自殺的元兇。並表示,她只是單純的見劉德華一面,不會有什麼過分的要求,如果不是他的不理睬,父親也不會死。

    近日她表示還想再見劉德華一面,但是劉德華公司迴應其:與楊小姐的見面早在2007年的時候就已經達成了。為由拒絕見她,而記者也是納悶,不是已經見過了嗎?為啥還要見呢?況且你不是對她有成見的嗎?而她的回答是:上次的見面不算,她都沒有跟他說幾句話,只是合了幾張影而已,這次是想對他說,他當初的行為是錯的。

    而她現在的生活也是捉襟見肘,跟母親住在一個小的房子裡,這個住所還是教會給她提供的,她現在在教會當義工,每月有300塊錢的生活費,除此之外她還要在外邊工作,因為她沒有技術,沒有文化,工作相當的難找,大多是超市導購,促銷員等,但是這種工作很不穩定,一年裡不知道被裁幾次,雖然如此,她還是堅持著找工作的幾個條件:離教會近的,教會有事情的時候以教會的事為第一(這就表示她隨時可能請假)還有不能太累的工作。

    其實她在這11年裡,過得並不好,不只是因為生活的原因,還有來自外人的不理解,她說,她自2007年後就成了一個“名人”,走在大街上隨時會受到別人的議論跟白眼,對此她曾一天崩潰好幾次,當然更多的人對她表示同情。但是我覺得以前的楊麗娟或許是年輕不成熟才導致的悲劇的發生,但是現在已經40歲的她還是沒有認清自己現在的形勢,依然是活在了自己理想世界裡,以一種病態心理活在這個世界上,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而是把自己的錯加在了別人的身上。

    我覺得劉德華的做法是對的,不能一再縱容這種不現實的人的荒唐要求了,甚至是在2007年就不應該見她,讓她再有想見第二次的想法,如果一而再地答應她的要求,會不會讓其他腦殘粉也紛紛效仿呢?不要說楊麗娟只是個個例,您沒聽說過虹橋一姐嗎?還有因為周杰倫不再開演唱會而自殺的偏癱少年,還有就是繼楊麗娟時間後,又一個腦殘粉為了劉德華而跳海自殺,被救後她還大喊:劉德華會救我的!她的家人否認了其有精神病一說,有媒體懷疑她是在效仿楊麗娟事件。

  • 9 # 行雲無痕

    崇拜可以,有偶像也無可厚非。如痴情無知,忘我痴迷實不可取。有些名星也是媒體惡炒的結果,把雞可炒成天鵝。使一些追星族沒了自信,丟信仰,無信念所謂的偶像就成了一切,崇拜仰目暗戀,誤了多少子弟。娛樂可以,為了利益媒體炒做是在犯罪。

  • 10 # 大春叭叭叭

    對於楊麗娟目前狀態,她覺得自己已經邁過去那個坎了,但從不後悔自己當年的行為!這是前幾年的她,目前她的狀態好多了!

    不後悔的原因,畢竟她當年折騰過後,見到了劉德華,也與其合影了!還成為了名人,提起她都知道,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啊!也算是網紅了對吧!

    這對於她而言也算是一筆財富!

    俗話說嘛,物極必反!

    確實是這種狀態!她當年走向了巔峰狀態!當然也給了她好的結局!

    祝福她!

    劉德華當然會越來越好的,畢竟火了三十年,依然還在火的明星太少了!

    希望大家喜歡誰時候,理智一些!

    不要做出太過激的行為,會給偶像帶來壓力的!

    畢竟某粉絲因為自己做出過激行為!那肯定是不好的影響啊!

    對於明星而言,人設很重要!

    所以理智一些!還有明星終歸是戲子!

    對了,祝福楊麗娟啊!也祝華仔繼續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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