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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離坎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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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吳DD
那麼,火車廣播尋找醫生時,應該說明隨身攜帶有醫師證的醫生,因為火車上是要檢票的,有死板的鐵路部門就有死板的列車員,難道說我們在救落水者時要隨身帶著潛水證?在救高空墜落的孩子時要隨身帶著消防證?都是什麼混邏輯!救人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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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等閒無聊
我們假設一下: 這病人死了,家屬訛上了,而恰好這個醫生沒有醫師執業證,或只是一個助理醫師,結果鐵路局吃上了官司,鉅額賠款,具體接洽病人和醫生的那位員工遭辭失業,連帶賠償。另一種假設,醫生有醫師執業證,但不是急救醫師,具體操作不完美有瘕疵,劇友們也可以腦補下,醫生接下來的遭遇……現在的社會環境和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若醫生冷漠、鐵路員工多事、警察軟弱都不用奇怪,只問自己一句: 若自己是當事者,是否也會這麼做?當整個社會拋棄了善良和厚道,人們遇到難事,每個人都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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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麻醉醫生走鋼絲
具體事情不是非常瞭解
首先我也想提個問題
現在需要持證救人了嗎?
助人為樂一直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美德,我從小接受的家庭和學校教育裡都有。
遇見需要幫助的情況,尤其是這種可能出現的危急情況,我想即使我不是一名醫生,就算是一個懂點醫學常識的普通民眾,遇到了,我也會盡自己的所能去幫忙做一些事情。
高鐵,出現了太多太多類似的急救情況了,
我想,這麼大的一個單位,沒有任何預案嗎?難道每次都是靠喇叭?
每輛高鐵配一個醫務人員可能是不現實,但對於乘務人員的急救培訓總可以的吧。不要每次只會拍照錄像。和吃瓜群眾有何區別。
新聞事件中的這種說要證件的這種做法可能會寒了廣大醫務人員的心
以後冷眼旁觀的事情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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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人一生平安15754
證件代表合法,沒證件就不合法,有證件也不能隨便用,用了也違法,這沒毛病啊?法律沒有錯啊?可時間上任何東西都是兩面性,可以說好,可以說壞,好人想好,壞人想壞,防範壞人後期作怪,這也沒有毛病,那現在為何出現了好人是如此難當啊?我是總結了一句話,是:人不要臉鬼都害怕。一些不良的風氣讓人心向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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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7看科技
乘坐火車或者動車的時候,難免會有乘客出現一些突發疾病。而我們列車上是沒有配備相應的醫務工作人員。遇到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是透過車內廣播緊急呼叫,希望在眾多的乘客中,找出可以幫忙的。
看到有人站出來,幫助那位乘客脫離了生命危險以後,我們的心也就放下來了。在3月17日柳州至南寧東D3563動車上,也是發生了真實的一幕。
有位姓陳的女醫生,在聽到車內廣播緊急呼叫,說三號車廂內有一位乘客不舒服,急需有醫生乘客幫忙救治。救治過程中,列車員一直在旁邊用手機錄影,那位乘客脫離危險以後,我們也覺得這事就沒下文了。
不過列車員的舉動是讓我們大吃一驚,要求陳醫生出示醫師證。這是什麼邏輯,我們救一個人得出示醫師證,那在河邊遇到尋死的,我們給救了起來,是不是還得出示救生員證呢?
未果後責卻將陳醫生的身份證、車票拍照,並要求陳醫生寫了一份情況說明,然後簽字畫押。我的大腦已經短路了,誰來幫幫我。原本是一件非常值得稱讚的事情,怎麼在這裡成了無厘頭的麻煩。
在危險時刻幫助他人脫離生命危險,是一個多麼偉大的事情。可是後面卻要求自己出示各種各樣的證明,如果沒有醫師證,是不是就不用去幫忙了,這個做法確實讓她心寒,更讓我們失去了幫助他人的義務。
想到去年的霸座事件,那個時候你們怎麼不站出來,現在卻來設定障礙,都是怎麼想的,你們不覺得奇怪嗎?在這也是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做了好事的都默默的走了,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事情一出來,是引起了很大的轟動,目前好像還沒有官方的解釋說明,其實作為我們普通乘客所希望看到的是在別人遇到生命危險時,有人站出來,幫我們解決。站出來的那個人也不會有過多的想法,因為那是自己可以做到的。
而其它的相關部門在程式上是不是得做出改變呢,一味的靠制度來執行,不變通的話只會傷了更多人的心,以後可能就看不到救人的現象了。社會的美好需要我們一起承擔,少了誰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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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敏哥觀點秀
這索要醫師證的行為,列車員做法欠妥,方式方法不對。主要是鐵路上遇到過太多的奇葩旅客了,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乘務人員為了在客運記錄裡更詳盡的寫明事件的原因經過,會讓參與的人提供一些證明材料,所以陳醫師心有不滿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乘務員並不用要求陳醫師提供醫師證的,這也是讓大家都覺得反感的地方。但要求陳醫生留下聯絡方式是可以的,這樣便於後續問題的處理,比如如果有什麼問題,便於警方聯絡陳醫師瞭解情況取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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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山0老妖
傻傻的,救什麼人啊!雷鋒就是杜撰的,當兩年兵能做幾百件好事,60年代一個城市找不到幾部照相機,他做好事不留名卻有幾百張照片。在祖國,做好事之前想想家人,想想你的孩子,你倒下了他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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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許英573
目前國家對國民個人資訊實行保護,以防他人盜用進行違法亂紀的犯罪活動。女醫生在高鐵車上舍己救人,搶救生命卻被車長索取醫師證,不透過醫生的同意還拍照個人身份證,這是一種強詞奪理,竊取他人個人資訊的不良行為不該取。眾所周知,搶救人們的生命財產是每個人的責任,它不分男人女人,不分年齡,不分地域,不分國家,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它體現了人道主義精神而無比高尚,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值得表揚和尊重。過去的雷鋒為人民服務不圖名不謀利,做好人好事不留下姓名,默默地奉獻。今天,有人在高鐵車上有病需求助治療,有個姓陳的醫生自告奮地站出來為病患者看病,為病所急。經過治療後緩解了病情,解除後顧之憂,值得車上人們的讚揚。而列車員要求陳醫生拿出醫師證遭拒絕後,於是拍照醫生的車票,身份證資訊,這是一種不正當行為。個人有權保護自己的資訊以防洩漏被個別犯罪份子利用,維護自己的利益和財產不受損失,是一種正當的行為。因此,各行各業的單位,集體等,在不透過本人的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索取或者公開他人的身份資訊,它受國家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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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感慨01
這就是社會的進步啊,人與人間的互信己給高樓大廈帶走了,早先還有農民是純淨的,現在也沒了,一切向前看,一切為求自保,一切為了自身,一切的一切是不想受到傷害,防人之心大於信任,這騙子太多多了
3月17日柳州至南寧東D3563動車上,有位姓陳的女醫生,聽到車內廣播緊急呼叫,說三號車廂內有一位乘客不舒服,急需有醫生乘客幫忙救治。救治過程中,列車員一直在旁邊用手機錄影,救治完畢列車員要求陳醫生出示醫師證,未果後責將陳醫生的身份證、車票拍照,並要求陳醫生寫了一份情況說明,然後簽字畫押。陳醫生對此表示難以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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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家制度的缺陷,國家規定,醫生得有行醫資格證,而且還必須在醫療機構才能行醫,哪個醫生下班時間行醫證會隨身攜帶?這樣有點醫學基礎的,在特殊環境下能挽救生命的人,都成非法行醫了,就一棒打死了,我是學醫的,沒有證,反正以後讓我碰見這種事,我得老老實實的,不會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