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適用於長安2018款CS35PLUS。
開啟點火開關時,下列警示燈和指示燈將短暫點亮,約3s後熄滅:
●安全氣囊
●低油位
●ABS系統
●穩定控制(ESC)
●穩定控制關(ESC_OFF)
●EPS
●冷卻液溫度
●胎壓報警
●制動液位燈
●電子駐車EPB故障
整車電源為ON時或發動機啟動後,如有警示燈或指示燈未點亮或點亮後不熄滅,則表明系統有故障,請及時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查。
近光燈
開啟前照燈近光燈時點亮。
遠光燈
開啟前照燈遠光燈時點亮。
前霧燈
開啟前霧燈時點亮。
後霧燈
開啟後霧燈時點亮。
位置燈
開啟位置燈點亮。
轉向燈
開啟轉向開關或緊急報警開關時,轉向指示燈閃爍,同時伴有“嗒嗒”聲。
如有其它報警提示音(如安全帶未系等),則“嗒嗒”聲不工作。
機油壓力低指示燈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發動機啟動後持續亮起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或潤滑系統出現故障,應儘快安全停車關閉發動機,檢查發動機機油液位。
蓄電池充電提示燈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蓄電池充電系統出現故障。關閉所有不必要的電器裝置,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安全氣囊系統故障報警燈
主駕安全帶指示燈
如果此報警燈在行駛過程中閃爍,表明安全帶未系,需要駕駛員停車系上安全帶。
發動機故障指示燈
防盜指示燈
防盜系統啟用後會有閃爍,以較慢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戒狀態;以較快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報狀態。
低燃油量報警燈
在行駛過程中點亮,儘快加油。
低油位指示燈點亮後,即使可行駛里程顯示可以行駛更多距離,也請及時加註燃油。
水溫高指示燈
此指示燈點亮。如果指示燈持續亮起或在啟動發動機後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效能沒有達到最佳狀態。如果保持發動機運轉,警告燈應在幾分鐘後熄滅,表明發動機達到正常工作溫度。
巡航指示燈
按下巡航開關開啟巡航功能時,該指示燈點亮。
胎壓胎溫報警燈
制動系統
若該警示燈不點亮或不熄滅,表明制動儲液壺液位過低或EBD功能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電子駐車(EPB)/駐車制動
抬起手剎,該指示燈點亮;松下手剎,該指示燈熄滅。
若該指示燈不能正常指示EPB/駐車制動的工作狀態,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特別要注意的是:
嚴禁在正常行車時施加駐車制動。否則會影響車輛穩定行駛甚至可能會損壞駐車制動系統。
EPB故障指示燈
變速箱故障指示燈
穩定控制(ESC)指示燈
此指示燈持續點亮,代表ESC系統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穩定控制關(ESC_OFF)指示燈
關閉系統時,指示燈會點亮。在重新開啟系統或開啟點火開關時,指示燈將熄滅。
EPS故障指示燈
ABS/ESC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系統出現故障。您可繼續使用剎車(不帶ABS)。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LCD主警告燈
正常行車時,該指示燈處於熄滅狀態。當該指示燈亮起時,可在LCD屏車輛狀態選單中檢視當前的報警資訊型別,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120km/h超速報警指示燈
此指示燈點亮,代表車速超過120km/h,需要降低車速。
以下內容適用於長安2018款CS35PLUS。
開啟點火開關時,下列警示燈和指示燈將短暫點亮,約3s後熄滅:
●安全氣囊
●低油位
●ABS系統
●穩定控制(ESC)
●穩定控制關(ESC_OFF)
●EPS
●冷卻液溫度
●胎壓報警
●制動液位燈
●電子駐車EPB故障
整車電源為ON時或發動機啟動後,如有警示燈或指示燈未點亮或點亮後不熄滅,則表明系統有故障,請及時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查。
近光燈
開啟前照燈近光燈時點亮。
遠光燈
開啟前照燈遠光燈時點亮。
前霧燈
開啟前霧燈時點亮。
後霧燈
開啟後霧燈時點亮。
位置燈
開啟位置燈點亮。
轉向燈
開啟轉向開關或緊急報警開關時,轉向指示燈閃爍,同時伴有“嗒嗒”聲。
如有其它報警提示音(如安全帶未系等),則“嗒嗒”聲不工作。
機油壓力低指示燈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發動機啟動後持續亮起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或潤滑系統出現故障,應儘快安全停車關閉發動機,檢查發動機機油液位。
蓄電池充電提示燈
整車電源為ON時,該警示燈點亮,發動機啟動後熄滅。如果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蓄電池充電系統出現故障。關閉所有不必要的電器裝置,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安全氣囊系統故障報警燈
主駕安全帶指示燈
如果此報警燈在行駛過程中閃爍,表明安全帶未系,需要駕駛員停車系上安全帶。
發動機故障指示燈
防盜指示燈
防盜系統啟用後會有閃爍,以較慢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戒狀態;以較快頻率閃爍,表示進入警報狀態。
低燃油量報警燈
在行駛過程中點亮,儘快加油。
低油位指示燈點亮後,即使可行駛里程顯示可以行駛更多距離,也請及時加註燃油。
水溫高指示燈
此指示燈點亮。如果指示燈持續亮起或在啟動發動機後或行駛時點亮,表明發動機效能沒有達到最佳狀態。如果保持發動機運轉,警告燈應在幾分鐘後熄滅,表明發動機達到正常工作溫度。
巡航指示燈
按下巡航開關開啟巡航功能時,該指示燈點亮。
胎壓胎溫報警燈
制動系統
若該警示燈不點亮或不熄滅,表明制動儲液壺液位過低或EBD功能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電子駐車(EPB)/駐車制動
抬起手剎,該指示燈點亮;松下手剎,該指示燈熄滅。
若該指示燈不能正常指示EPB/駐車制動的工作狀態,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特別要注意的是:
嚴禁在正常行車時施加駐車制動。否則會影響車輛穩定行駛甚至可能會損壞駐車制動系統。
EPB故障指示燈
變速箱故障指示燈
穩定控制(ESC)指示燈
此指示燈持續點亮,代表ESC系統故障,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穩定控制關(ESC_OFF)指示燈
關閉系統時,指示燈會點亮。在重新開啟系統或開啟點火開關時,指示燈將熄滅。
EPS故障指示燈
ABS/ESC系統
若該警示燈在車輛行駛中點亮,表明系統出現故障。您可繼續使用剎車(不帶ABS)。請儘快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檢修。
LCD主警告燈
正常行車時,該指示燈處於熄滅狀態。當該指示燈亮起時,可在LCD屏車輛狀態選單中檢視當前的報警資訊型別,聯絡長安汽車授權服務網點進行檢查。
120km/h超速報警指示燈
此指示燈點亮,代表車速超過120km/h,需要降低車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