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範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主要用於從事道路業務的企業必須辦理的許可證之一,比如物流公司、客運貨運公司,和危險品運輸公司等等,那麼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都有哪些步驟?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客運業務1、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5、審查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貨運業務1、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裝置;
2、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3、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運輸站場業務1、有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2、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3、有相應的裝置、設施;
4、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動車維修業務1、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2、有必要的裝置、設施和技術人員;
3、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1、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2、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3、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裝置、場地;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視窗提出申請;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稽核、彙總,材料核准後傳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彙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字;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型別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
(一)、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
5.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二)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可行性報告,包括申請客運班線客流狀況調查、運營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對其他相關經營者產生的影響等;
3.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已獲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影印件;
2、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三).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在申請開業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除提供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提供進站意向書。
3、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四)、已獲得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上述4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2、與所申請客運班線型別相適應的企業自有營運客車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影印件;
3、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型別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客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影印件;
4、擬聘用駕駛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5、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五).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3、企業章程文字;
4、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和委託書;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型別、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影印件;
6、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影印件;
7、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裝置的證明材料;
8、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六)申請從事水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運輸船舶;
2、有較穩定的客源或貨源;
3、經營旅客運輸的,應當落實客船沿線停靠(站)點,並具備相應的服務設施;
4、有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5、有與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自有流動資金。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範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主要用於從事道路業務的企業必須辦理的許可證之一,比如物流公司、客運貨運公司,和危險品運輸公司等等,那麼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都有哪些步驟?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客運業務1、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5、審查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的供求狀況、普遍服務和方便群眾等因素;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貨運業務1、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裝置;
2、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3、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運輸站場業務1、有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2、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3、有相應的裝置、設施;
4、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動車維修業務1、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2、有必要的裝置、設施和技術人員;
3、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1、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2、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
3、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裝置、場地;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視窗提出申請;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稽核、彙總,材料核准後傳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彙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字;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型別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
(一)、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字;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5.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二)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可行性報告,包括申請客運班線客流狀況調查、運營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對其他相關經營者產生的影響等;
3.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已獲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影印件;
2、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三).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在申請開業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除提供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提供進站意向書。
3、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四)、已獲得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上述4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影印件;
2、與所申請客運班線型別相適應的企業自有營運客車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影印件;
3、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型別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客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影印件;
4、擬聘用駕駛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5、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五).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3、企業章程文字;
4、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和委託書;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型別、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影印件;
6、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影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影印件;
7、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裝置的證明材料;
8、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六)申請從事水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運輸船舶;
2、有較穩定的客源或貨源;
3、經營旅客運輸的,應當落實客船沿線停靠(站)點,並具備相應的服務設施;
4、有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5、有與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自有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