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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寶馬男”。有相關圖片和網路資訊顯示,寶馬車司機被騎車人砍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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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睿思天下

    僅就這個事件本身來說,寶馬車裡的隨行人員可能沒有特別重大的責任。

    從影片上來看。他們雖然先下車跟電動車主發生了一些衝突,開始好像還打了幾下,但是後來並沒有過多參與對電動車主的毆打,還在寶馬男衝過來的時候拉了幾下這個寶馬男。估計也是想著不要把事情擴大化。

    認真看下影片的回放,當寶馬車想實線變道時,有一輛電動車正好在寶馬車前面,可能是擋住了寶馬車的隨意變道,這引起了寶馬車上人員的不滿,寶馬車上的隨行人員下車後,就是開始的時候與電動車主發生了口角衝突,可能剛開始推搡了幾下或是打了幾下,後來並沒有繼續參與毆打電動車主。

    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但是寶馬男氣憤的衝下車來,這時候,隨行人員還使勁拉著寶馬男不讓他過去,但是寶馬男甩脫了隨行人員,自己跑到了電動車主的身前,繞過電動車,向電動車主揮拳打去,可能打了有幾下吧。可能寶馬男覺得不夠滿意,又衝回寶馬車從車裡拿出一把刀來,向著電動車主揮刀砍去。

    這時候,可以看到,自從寶馬男拿著刀下車後,其他人都遠遠的躲在後面看著,也不敢過去勸寶馬男,都不敢過去了。寶馬男自己拿著刀逼近了電動車主,砍了幾下後,電動車主開始反擊,等到電動車主奪下刀後,開始砍寶馬男的時候,其他人都遠遠的跑了。這些隨行人員也不敢去勸拿著刀的電動車主,反而都躲開了,根本就不敢在跟前看著了。

    從這個事件的影片來看,這些隨行人員,在這個事件中,實際上並沒有推波助瀾的作用,還在寶馬男下車時拉著他不讓他過去。但是因此,從這些情況來衡量,寶馬車隨行人員在這個事件中並沒有什麼特別重大的責任。

    綜上所述,寶馬車隨行人員,只是與電動車主發生了口角,開始可能打了幾下,到後來並沒有參與過多的毆打,也沒有參與砍傷電動車主,當然了也沒有勸架。因此,他們在此次事件中可能並沒有什麼特別重大的責任!

  • 2 # 建築人小淘

    和幾位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朋友交流此案情況,大部分持悲觀態度:中國現行法律,對於防衛者,未免過於嚴苛。

    相關法律規定,很多答主都提到了,無非就是《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而對於本案當事人“電動車男子”來說,最不利的,就是這“正在”二字 -- 如果法院認為,當電動車男子刺出足以致命的一刀時,“寶馬男”對其侵害行為已經結束,那麼就不構成正當防衛,甚至連主張防衛過當的機會都沒有。

    這正是我認為法律最為“無情”,也最容易引發爭議的一點:現實世界中的每一件事,都是一個連續進行的過程,是一系列彼此聯絡的完整經歷。如果孤立地看待影片中的經過,那麼法院可能認為,“寶馬男”倒地或者奔逃時,已經不再構成安全威脅,沒有繼續侵害的能力,此時在對其進行攻擊已經超越了防衛的限度。而在大眾,包括我本人,樸素的正義觀念中,結合了前因後果,更有可能認為先拔刀的一方“活該”。

    兩者發生了矛盾,如何進行調和?這個問題對中國的法律工作者,特別是立法者來說,非常緊迫。各位還記得的當年“辱母殺人案”吧?其實和本事件提出了相似的問題:法律上認為當事人已經不再受到侵害,而大眾則普遍認為侵害仍在繼續。法律上對侵害的認定,更多地是對每個具體行為的切分,而大眾則更加著眼於事件的全貌。

    要調和這種矛盾,個人認為應當賦予法律更多的人性。英美法律中有陪審團制度,由陪審團而非法官對案件事實作出判斷。陪審團來自於普通民眾,秉承著自己的正義觀和生活常識,而且控辯雙方有機會剔除可能具有偏見的陪審團,儘可能實現對一般民眾的“抽樣調查”效果。這就是為法律賦予人性的一個例子。

    另外,美國法律中對正當防衛的規定或許能給我們帶來啟發。在美國,部分州的法律中有所謂的“不退讓規則”(stand your groud rule),受侵害的一方有權利就地展開反擊,哪怕當時條件允許採取退避這種危害更小的方式,也沒有義務逃避。另外,大部分州還採取了“城堡法則”(castle doctrine),一個人在自己家中或者通常的工作場所中遭受達到重罪程度(而不一定致命)的侵害,都可以使用致命性的武力進行防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此並無區分優劣高下之意,不過是提供另一個角度罷了。

  • 3 # 張子曰

    講責任,肯定是沒有多大責任。他們既沒有幫寶馬男毆打電車男,也沒有在電車男追打的時候來幫寶馬男,基本等同於路人甲乙丙丁了。

    說到這裡,其實心裡有些好笑。是啊,紋身霸氣吧?哥們義氣吧?來來來,乾乾幹,今兒給個臉,幹了幹了。。。。。。

    哇,想起來簡直是劉關張桃園三結義了。我想,很多社會人都是以關二爺的義氣雲天自詡吧?

    這次寶馬男被電車男反殺,就讓我們看到了這些社會人的另外一面。什麼兄弟,什麼朋友,什麼義氣,,,那是統統的啥和啥嘛。。。。。。基本就等同於路人甲乙丙丁了。。。這哥們姐們做的。。。實在是無語。

    當然,我相信這種社會人是有能量的。這種人最大的特點就是狐朋狗友特別多,以多打少,以強凌弱的時候,他們的戰鬥力確實都很爆表。老實人一般不會交際,朋友一般不多,一般情況下對上,面對別人的狐朋狗友一堆,基本還是要吃虧的。這次算是落了單,漏了怯,算是大大的丟人了一次。

    另外我想問一句:就這個惡跡斑斑的社會人,牢房不知道進進出出多少次,怎麼會成為寶馬男?錢從哪裡來?還有什麼見義勇為獎是怎麼回事?朋友都是些什麼人?電車男聽說是軍人出身,守衛國家那麼多年,怎麼就不如一個社會人了?就算是一個老百姓,也不能任由這些人渣欺負吧?

    有沒有人去查查,這種屢屢犯下嚴重罪行的窮兇極惡的人渣,是怎麼混成寶馬男的?錢從哪裡來的?從事的什麼行業?那些狐朋狗友都是些什麼人?說不定追查下去,還能有意外的收穫。

  • 4 # 時光倒流64970537

    這就是現實中的酒肉兄弟版,他們應該知道那紋身男的性格的,為何不制止呢?能走在一起的也該同類人了吧,都是平是太高調,只知進不懂退

  • 5 # 使用者8105735129909

    如果隨行人員沒有責任是不對的,由於他們先下車的爭執和打單車男才造成寶馬男衝動行為,如果他們不先下車去表現自已維護大哥,而是在車上勸阻,其結果也不會這樣。

  • 6 # 天意62059071

    如果沒有車上的隨行人員估計打不起來,車上有女的也有兄弟,龍哥想在他們面前顯示一下自己的厲害,下車裝逼去了,結果裝逼失敗,涼了,,,

  • 7 # 孟子71063622

    同伴先下車動手,再到司機下車拳打腳踢,不解氣,回去拿砍刀,同卻沒有強硬制止,造成今天的下場,應當同犯處理,估計死者家人也會怨恨這同伴為什麼不制止、阻攔死者拿刀的。

  • 8 # 使用者3953898643396

    我看了一個最新影片,是先在寶馬車拐彎的時候發生的一個小問題,然後寶馬車有意頂到慢車道,發生理論,然後才發生後面的事情,但是無論發生什麼,不應該拿刀,你就是用刀背砍人,刀掉,搶刀,搶到刀,停止還是報警,不可能事情終止吧,後來發生的是捅了兩刀,砍了兩刀,飛刀一刀,拾起來刀,趕上去頭部一刀,後面就沒看見再補刀了,不搶刀,報警,會發生什麼,會多少時間有出警制止,

  • 9 # 元芳有看法

    我再次認真的看了整個影片的前前後後,我發現這個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那個同夥的白衣男子,可以說整個案件的禍根就在他那裡。

    從影片可以看出,當時寶馬別車之後,首先下來的一男一女兩人,那個女人表現還是不錯的,她幫助電瓶車男子把車子推到路沿石上邊,而且還多次讓他趕緊走的意思。本來這個事情到這裡就應當結束了,可那個白衣男子卻在那不依不饒的瞎逼逼,也正是這短暫的口角,也許惹怒了寶馬男,進而下車對著電瓶男子就是一頓拳打腳踢。雖然在寶馬男衝向前的時候,白衣男子拉了一把,但在隨後寶馬男對電瓶男子的施爆當中,他一直沒有勸說,而是充當了看客。

    包括寶馬男拿馬砍人後,他其實完全有機會制止的,可白衣男子只是圍在一起觀看,既不上前幫助寶馬男,也不勸說,整個過程就是看客。而在寶馬男最後被追身至車旁後,他甚至馬上逃的遠遠的。

    在整個事件當中,如果白衣男子一開始馬上上車,我想這個事情完全可以避免。正是因為他的拖延,讓車內的寶馬男感覺到不耐煩,於是想下車裝下逼,教訓教訓電瓶男子。

    當然,我還是要感謝這個白衣男子,如果不是你,電瓶男子就無法除暴安良了。

  • 10 # 星星68009007

    以多壓少,逞威風,講意氣,露臉,這些人怎能放過這個機會?細想一下寶馬男不被砍死,白衣男全家就得遭殃,所以說白衣男是舍了自己一個人,救了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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