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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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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entlife2008
沒有所謂的絕對公平。
雖然沒有紙質合同,但學校是公益單位,只要你跟學校有了實際的勞務關係,真的發生了什麼事情,是學校的責任他也是跑不了的。但你要想跟在編老師一樣的公平那也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學校在編老師,都是透過學習、筆試、面試從千百人中一路斬關過來的。才有了編制這一比較穩定,而且待遇想對合理的工作。
另一方面:反觀代課老師,很多是學校自主招進來,可能其中還有關係戶的,而且對學歷要求有時候也比較松,當然代課老師中不乏很多比在編老師優秀 ,但如果他們沒有經過正規考試、選拔,輕鬆進入就拿正式老師一樣的待遇,那對那些考試進來的人是不是不公平,長久下去不利於教師隊伍發展。
逢進必考這一制度不能改變。因為除了考試,目前也沒有更好、更公平的選拔人才的方式。
所以作為代課老師路都是自己的選擇,作為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你想要公平,就只有靠自己,提升業務、知識、教學能力,去參加在編考試,可以帶學生、可以進私立學校等等。只要你優秀了,處處能發光。
2003年,國家全面解決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問題的時候,計劃外民辦教師以及代課教師全部清場。也就是說,在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存在代課教師了。
計劃外民辦教師,代課教師清場以後,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馬上出現師資緊張的問題。他們走了,留下的崗位國家又沒有辦法補充,學校又不能不開課,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由學校招聘代課教師。
這樣的一個轉變,代課教師的待遇問題就發生了變化,原先的代課教師工資有政府出,而現在的代課教師工資由學校出。學校出代課教師工資,就意味著代課教師的使用完全有學校說了算。讓誰幹就幹,不讓誰幹就辭退。另外,學校也不可能給這些代課教師簽訂合同,也不可能給他們買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為什麼這樣呢?就是因為代課教師是臨時性的教師。
代課教師既然是臨時性教師,在收入上肯定和在編教師有很大差別。首先是工資差別,代課教師的工資每月只有1000元多一點,而在編教師的工資每月至少三四千元,工資收入的巨大反差,就說明代課教師的待遇很不公平。
現在事業單位的養老、醫療等各種保險,不在由上級主管部門扣除,而是採用個人繳納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代課教師是臨時教師,他們僅有的一千多元的工資也不可能交納保險。所以,代課教師無論幹多少年時間,都不會享受退休養老金。
在編教師的工資,每年都有所增長,而代課教師的工資,一般不會增長。他們工資的多少由學校說了算,學校的經濟很緊張,所以,代課教師要實現每年增長工資是不可能的。要是賺工資低,可以退出,學校馬上就可以再找。
代課教師的問題,會給當前教育帶來深遠的影響。
有的代課教師幹上一年兩年,覺得工資低,就辭職不幹了,學校還要重新找人。前一個幹了一兩年業務剛剛熟練就走了,再換一個新的,還要經過幾年的業務熟悉,等到業務熟悉了,又覺得代課形同”雞肋”,也辭職走了,學校再找人,就這樣走馬燈似的換人,肯定影響學生的學習,對教育沒有好處。
在編教師不夠用,必須有代課教師來補充,怎麼能留得住代課教師,怎麼讓代課教師發揮他們應有的作用,唯一的辦法就是提高代課教師的待遇,但是,代課教師有學校出工資,肯定不是辦法。
上世紀的代課教師由鄉或村委出工資,比較合理。學校不是創收單位,沒有錢,硬讓學校出代課教師工資,學校也沒有這個能力,只有儘自己的最大能力來維持,所以,代課教師就出現今天如此尷尬的局面。
要想全面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只有從兩個方面解決。要麼增加在編教師的編制,在編正式教師多了,學校自然就不用代課教師了,要麼,從多種方面容納資金,增加代課教師工資,工資高了,自然就能留得住他們,他們也會安心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