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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昨日上午,有網友發帖反映,在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佔靠窗的座位,不肯坐自己的座位。被霸佔座位的女士勸他時,該男乘客迴應稱“誰規定一定要按號入座?要麼你自己站著,要麼去坐我那個座位,要麼自己去餐車坐”。孫先生稱,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說,我和你換座吧,然後她就沒同意。後來她就找了列車長,列車長一過來之後就完全向著她,我就有點不理解,所以就態度不太好,後來又叫來了乘警,經過商量,乘警說讓我坐在那個位置上(女士的座位)。乘警這樣的做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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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視覺之美

    高鐵,給我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快捷和方便,讓華人體驗到了國家高科技帶來的生活品質的提升,坐高鐵成為一種時尚、享受。

    然而,總有一些不和諧,不文明的行為影響了人們的美好期待,尤其近期出現的“坐霸”或者叫“霸坐”行為,與我們快捷、舒適的高鐵形成反差,破壞了高鐵的乘坐氛圍。

    面對此次“坐霸”行為,乘務人員和乘警應該堅決予以制止,不聽勸阻,乘警應該採取強制措施予以驅離。別擔心曝光或者無依據甚至要人性化執法,對於有素質有文化的人犯錯提倡人性化,但對於以無賴做法,不聽勸阻,任然我行我素的人,人性化執法就是對這種人的縱容和行為的默許,讓這些人更覺得自己有能耐。所以對這些素質低,自以為是甚至沒皮沒臉的人,有必要勸阻和人性化嗎?

    社會應該講規則,道德約束不起作用時,就應該採用更直接有力的手段,否則,其他人就會受到傷害。

    對牛彈琴,牛永遠聽不懂,錯不在牛而在於彈琴者。

    我們呼籲良好的秩序,它來自於我們共同的維護和遵守,同時還有不可缺失的有力制止。

  • 2 # 楊家湖賦歌

    記得2002年,本人還很年輕。

    受公司老闆委派,從家鄉周邊村鄰,招了三十幾個,剛下學的男女同鄉,去廣東,我所在的工廠上班。同行的還有幾個孩子的父親。

    在家鄉訂火車票的時候沒有坐票;售票員建議分段購買:先買一站到阜陽的無座票,再同時買阜陽到終點站(東莞東)的座位票。

    火車是從青島平往開往東莞東的綠皮車。

    上車後,三十多人站了一個多小時!很多孩子第一次坐火車出遠門,疲憊不堪。阜陽站繼續開車後,我就拿著票禮貌地請佔用我們座位的乘客,讓出我們的座位。都很配合。

    輪到一個五十多歲的大叔,他不但不讓,還鼓動兩排的人不讓。說我們的票是假的。

    乘務員過來看了我們的票,確認無誤。勸他讓出座位;費了近半小時的口舌;他就是不讓。並且前後左右的幾個想讓出的小姑娘,也被他拉住坐著,不起身。

    乘務員叫來了一個四十來歲的乘警。

    乘警勸了好久。那個大叔還是不讓,並且掏出一個類似“鐵路職工工作證”的小紅本,說他享受免費坐火車的內部待遇。乘警說:

    “老哥,你享有免費乘車的內部待遇,沒錯。但你無權佔用別人持票的座位。你可以去別的車廂看看,有沒有空座。人家花錢買的票,也是二十幾個小時的長途。”

    “我們這些在青島上車的都沒買到座位票!他們就買到阜陽的座位?”

    “老哥,你是鐵路內部的應該知道:段位不同,這幾節車廂就是給,從阜陽上車的乘客人留的。麻煩趕緊讓出來吧!”

    “我就不讓!看誰能怎麼樣?……”

    乘警指了下我,“一幫爺們!自己的座位都要不回來?!”

    說罷走到一邊站著。

    我一下發怒了。一手抓一個坐在外面的男女小年青的肩膀,扔到過道上;另一個大哥抓住老頭脖子,拎小雞一樣扔在過道。其他佔座不讓的,馬上起身跑開。另一個大哥抓起老頭拍在臺几上的證本,從火車窗縫丟出外面。

    他叫著“打人啦!打人啦!”

    乘警和乘務員看著,不出聲。

    他鬧的沒力氣了。乘警說:“你乘車不買票,過來補票!”

    “我是內部人。免費乘車!就不補票!”

    “內部人?怎麼證明?證件給我看!不補是吧?拿著你的包,跟我到餐車,馬上到站停車了,我幫你安排位置。”

    他從行李架拿下了一個小包,跟乘警走。

    “你們幾個也過來。”

    我們也跟著過去。

    車停了,到了車廂門口,乘警說,

    “幫我把他扔下車!”

    我們就把老頭推下了車。

    他傻傻地站在站臺上,不吵不鬧地看著火車慢慢開走……。

    要知道,那時候沒有拍照智慧、網際網路手機;沒有警用執法儀;火車上沒有監控攝像頭。

    如果放到現在,我和那個老乘警,又該是怎樣的結局???

  • 3 # 孔乙己亂彈

    這樣事的處置上,乘警和列車長有責任,乘警和列車長是這趟車的安全責任第一人,他們的職責就要保障列車上所有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確保良好的乘車環境,遇到這樣的乘客,乘警和列車長有權採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進行處置。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以,通知下一站駐站派出所協助將“鬧事”乘客帶下車處置,中斷鬧事乘客的乘車權。

    這個耍無賴的男的,有點欺軟怕硬,他是遇到一個女士,如果當時他面前是幾個小夥子,這個貨絕對乖乖的把座位還給人家。

    現實中,流氓二流子,雖然是一群混蛋,但是,這些流氓二流子人家凡是惹事,都是事出有因,你不去招惹這些人,這些所謂的流氓二流子也不會無緣無故的惹事生非,這些流氓二流子也是“講究”的。

    現在,在公共場所惹事生非反而是所謂的“好人”。其實,像這次列車耍無賴的貨,流氓二流子裡沒有他,好人裡他確是一個真無賴。人鬼共憤!一句話,這種貨就兩個字送給他:欠揍!這種貨就應該讓真正的流氓二流子小混混們一頓胖揍,他才能知道喇叭是銅,鍋是鐵。

    一些人捱打,就是一個字:賤。

    現在,這樣的所謂好人還真不少,表面上,人五人六,其實是一肚子壞水。真遇見二球,這些人跟孫子差不多。

    奇了怪了?怎麼現在的好人裡一些混蛋這麼多?一些女人那麼混?一些老人那麼的壞?

    慣的,都是社會把這些人慣壞了,就是說:一些人是給臉不要臉,把別人的文明禮讓當了軟弱可欺……

    對這類混蛋,應該一次要收拾到位,否則,這些貨會變本加厲,得寸進尺的!建議鐵路部門把這樣的混蛋例到黑名單裡,10年內禁止乘坐普通火車和高鐵動車。

    讓一些人知道,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決不能縱容,放任這些人的球毛病,一次教個乖。

    這個無賴的單位公司應該開除這樣的員工,這樣的員工不會為單位公司爭光添彩,只會給你們的單位公司臉上抹黑。

    廣大網名朋友應該人肉搜尋這個混蛋玩意,讓他知道耍無賴是要付出代價的!

  • 4 # 閻王辦公室主任

    乘警在旁監護,列車長請示就近高鐵站臨時仃車,由站臺作應急處置,聯絡救護及站臺警務,車輛仃妥後上去將“病人”帶下車,警方監護下送往醫院。費用自負。若檢查後無病,立即以控罪拘役。仃車影響也僅三分鐘。

  • 5 # 文哥

    我想你提出的問題顯而易見。乘警和列車長更加心知肚明。乘警和列車長之所以對乘客的不文明行為不進行糾正是徹頭徹尾的失職行為,有失公正。所造成的影響已經顯現出來了。我想,這件事的始因已經不那麼重要了,事情的處理方式已經成為本質的問題了。

  • 6 # 保險助手服務

    對於這種“坐霸”,不能只靠勸說 應採取處罰措施

    勸說的結果是什麼呢?

    皆是勸說無果,受害者依舊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權益。

    1、21號,在從濟南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鐵上,一名不肯“對號入座”的男“坐霸”佔了別人的位置,結果是列車員來了也無濟於事,而是女子最終坐到了別的車廂。

    2、22號,在山東濟寧的T398次列車上,一位稱“長途車就是這樣的,沒有對號入座”的女“坐霸”強行佔高女士座位,在列車工作人員現場協調無果後,高女士站了2小時,後來還是趁她起身活動時才坐了上去。

    而根據鐵路局對第一件事迴應來看:說的是勸說無果的話,會採取強制措施。

    但是我們也看到了,當時的乘警只是勸說,並且在勸說無果時也沒有采取任何強制措施,而是就這麼完了。另外目前為止,外界所知結果也僅僅是該男“坐霸”公開道歉,到底還有沒有後續,我們還真猜不出來。

    希望鐵路局在知道了“當時情況如何”後真的後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不過,有人翻看了《鐵路旅客信用管理辦法》,依據該辦法,有七種行為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後,鐵路部門還將記錄當事人個人身份資訊,納入鐵路旅客信用資訊記錄管理,一旦生效將被限制乘坐火車。

    不過其中並沒有對於佔座這一行為的相關處罰,希望這件事的能給一個警醒,把這一行為列進去,無規矩不成方圓!!!

  • 7 # 龍韻40

    是不是在座位上,安一個車票識別碼裝置,終歸是自己花錢買的座位。車票插入座位開啟,車票拿出座位關閉。這樣肯定沒有霸座的了。不過為了幾個不要臉的人開發這個有點浪費,還是全國曝光的好。

  • 8 # 阿爾貝託少爺

    說實話,乘警應該就這個垃圾說的話做出警告,要他對自己的說出的話負責,說自己沒力氣,說自己要做輪椅,好,你還這麼說,乘警就警告會通知高鐵減速慢行停站,呼叫救護車,送這個垃圾檢查,如果有病直接入院,也算是救人一命,沒有病是信口胡說的話就要這個垃圾為說出的話負所有責任,高速停車曠時費用,救護車費用,還要關進去尋釁擾亂罪……這麼個處理方法為什麼乘警就不採取呢?得治治這些無賴的信口胡說了,道德淪喪後,真是什麼下賤的話都信口沾來……什麼玩意兒,哪怕你道歉也沒人信,嘴巴臭了誰會信一隻狗旺旺叫

  • 9 # 川泓老石頭

    完全可以!毫無疑問!對那些自私自利,沒有尊老愛幼、謙仁禮讓又不遵守社會公德之流何須忍讓?乘警有權維護高鐵乘坐秩序,有權維護社會公德,制止欺行霸座,擾亂 乘坐秩序的卑劣行為。卑鄙是卑鄙者的座佑銘,無恥是無恥者的通行證。鳩佔雀巢還振振有詞,賴著不走,何其下流? 人之所以區別於動物在於人有忍讓之心,人有謙讓之舉,遵老愛幼、同情弱小,並不象動物那樣弱肉強食、靠爭搶生存。 孔融三歲讓梨名傳天下,謙虛禮讓歷來為我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不遵守者逞一時之快,終難逃道義與良心的審判,活在鄙視的目光與公德的口水中,何苦哩? 福是積的,厚德方能載物。人活一世不易,給下一代積點德做個榜樣,公道自在人心,光明磊落、活在Sunny下尚且不易,何苦要挑戰公德,挑戰良知,活在陰暗中呢? 反過來說,有票者也不能得理不讓人,理直氣壯、牛氣哄哄地攆人,置他人感受於不顧。 文明用語,禮貌請客。不必強拉硬扯,真要遇上瘋狗,與之對咬、同瘋,何必?無數歷史證明:任何挑戰正義良知的人終將在正義與良知面前低下頭顱,遭受正義與良知的審判!

  • 10 # YourTo不正經君

    其實每遇到這種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熱點事件時,大家除了關注當事人外,警察的舉措是否得當必然會吸引很多的注意力。實話說,這名男乘客的行為確實是突破正常人的認知底線,但要說違法,最多也就是擾亂公共交通秩序,這種行為一般處警告或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比如造成公共交通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會被處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罰款。那麼這樣的行為,如需處罰的話,需要經過公安機關取證、調查以及根據相應的行為,方可判定違法的嚴重程度。

    作為乘警而言,一旦處置失當,造成輿論的批評,個人可能會因此而受到處分。所以一般針對這樣的行為,肯定是首先緩和矛盾,維持秩序。至於是否違法,在取證後,是完全可以事後處置的。

    我們不妨站在乘警的角度考慮,此人雖然行為失範,但並非大奸大惡之徒,也不是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所以乘警如果採取強制帶離措施,一旦發生肢體接觸,可能會引發輿論關於警權使用是否得當的討論,同時會對個人帶來諸多不良影響。再如果此人身體還有隱疾,乘警採取強制措施,出現危及生命的情況,那麼根據“比例原則”,會出現更多的批評聲音,對乘警個人乃至警隊都會產生不良影響。又或者採取強制措施時,此人與乘警發生激烈爭鬥,一旦誤傷他人,那麼後果就更嚴重了。

    我們始終無法知曉,坐在對面的人,究竟是人還是鬼?

    那麼該男子行為雖然可惡,但是一直處於可控,且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的情況下,我認為乘警採取緩和矛盾,保持秩序的這種措施,無論對個人還是對整體車廂秩序而言,都是妥當的。

  • 11 # 章香

    不可以,無論是不是真有病,除了醫生沒人能定下來。所以,佔位事小,人命事大。就是說,他撒謊了,就是騙個座位,如果沒撒謊,有可能採取強制措施時危及生命。所以兩者相權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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