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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永春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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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盤古49
如果把小偷救上岸來他反咬一口說是你把他推到水裡的你怎麼辦?有人又會說你沒有推他落水為什麼要去救他?當今社會複雜加複雜要十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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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順道行事
我問法,我問政,我能就救嗎?我敢救嗎?如果我救的過程當中萬一有所失當,誰能給我證明(天地良心)我是真心想去救他(她)而不是去加害他(她)。可我們的法律呢?往往抹殺救人的動機,顛倒人性善良的本質。給一個敢為的救人者強加無法承擔也不該承擔的責任。“你施救方法失誤”“你防衛過當……”雖然你救人的動機是好的,但你必須承擔你在見義勇為過程中出現過錯的法律責任。甚至自身也受到傷害,法律即不會同情你,也不會讚揚你,更不會保護你。見死不救,喪盡天良。可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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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的未來不是夢118327026
不能救,萬一救不上來,搭上自己性命,值得嗎?如果不是小偷也罷,這叫現時現報,人作孽,不可活,少一份禍害,社會多一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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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玩129296869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如果是將來國家的保障落實到位,如果小偷生活沒走如困境,可能他不會偷,更何況人命大於天,藐視和漠視生命的態度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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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泊雨軒
一個美好的社會,一個和諧的社會,一個充滿愛心的社會,一個互幫互助不計得失的社會,這一定是個讓人嚮往,讓人渴求的社會,然而可惜的是,這樣的社會正在遠離我們,當人們用權利和金錢,用冷冰冰的法律代替社會道德,用也只能用金錢換取慾望與滿足感,那麼人與人之間的冷漠便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小偷過街人人喊打,把他們比喻為過街老鼠一點也不為過,小偷固然可恨,但因懼怕慌不擇路而跳進河裡,生命的天地就在一瞬之間,圍觀者一臉茫然,冷漠的站在岸邊而無人救援,其實也就是這個社會的真實寫照,感情可以理解,但小偷罪不該死,我們應該把他先拉上岸,由法律去制裁他,這才是正確的選擇。早在以前,我們都明白一個道理,對於最可恨的人,一個罪犯甚至是殺人犯受傷,需要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會救治他們,而後由法律去審判他們,如果我們用感情取代法律,這些人,這些可恨之人,我們完全可以見死不救,因為他們死有餘辜,甚至我們完全可以亂棒打死,這才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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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愚事顧
賊是小人,智過君子。
你認為他沒有危險的認知能力?他之所以跳水,就是想逃跑。
雖然小偷,罪不該死,但是,確實令人深惡痛絕,自己選擇絕路逃跑,最後可以說死有餘辜。
也許,這個小偷盜行被發現,良心大發,想洗心革面,最後感覺無顏見江東父老,選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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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69美美家裝
誰說要去救小偷肯定是家裡沒被小偷偷過。如果你家隔三差五被小偷光臨,你會作合感想?小偷被趕下河是咎由自取,被淹死是惡有惡報。如今社會。還是要推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理念。看看現實。卻是好人命不長。壞人遺萬年。不講道理,不遵記守法的人不在少數。然爾國家和老天並沒有給它們多大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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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
好呀,群眾做法對呀,沒人打沒人罵自己跳下去淹死的死了活該,要說被人追趕那是他行為不端,留在世上也是禍害,小偷,就象男女出軌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死了小偷人們的心更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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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楚龍野虎
提問者如果不是傻子就是故作悲情者。他認為小偷被淹死,圍觀者見死不救,那是社會冷漠。我想他個人無權給社會成員戴上無情冷漠的大帽子,因為他在譴責前必須完成三項工作,才具有譴責他人的權利。
第一,題主必須教會圍觀者會游泳。過去有北人騎馬南人弄水之說,就是中國有一半人不諳水性,否則赤壁大戰曹公大軍就不會死傷慘重了。現在河流汙染,莫說北人,就是南人也大多不會游泳。你讓絕大多數不會游泳的人跳下水去送死,究竟是誰在冷漠無情?所以在題主沒有教會全民游泳並掌握救人技術之前,你無權指令不會水者去送死救人!
第三,題主必須教育小偷學會做人。小偷盜竊引起社會公憤也罷,但小偷連做人的基本常識也沒有,因為作為成年人應當知道學法守法,也應當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小偷明知自己不會游泳卻跳下河去,也就是失去一個成年人基本理智去送死。這樣的人題主沒有教育他學會做人,卻責怪岸上圍觀者,豈不是無的放矢,自己睡不著怪床歪?請題主先必須教育好天下小偷學會做人,然後再來指責社會。
題主,這三個必須你做得到嗎?若做不到,請閉嘴,不要自以為是做道德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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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仁善16
為什麼現今社會小偷猖狂?就是因為社會有一小撮假東郭先生為證明自己有善心為小偷代言什麼小偷也是人呀這種等等這種搗亂社會秩序的言論。在助長社會上的壞人壞事造成社會壞人壞事無人抓,好人好事無人誇。對壞人壞事的包容寬容就是對好人好事的打擊。對社會上的壞人壞事就應金猴奮起千鈞棒才能玉宇澄清萬里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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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漠長風196
我不同意這樣的觀點,尊重生命是作為一個人最起碼的行事條件,儘管我在網路中氣憤地建議將踫瓷者塞進下水管。作為一個人都願意做一個長子而不是矮子,偷盜者,踫瓷者,搶劫者,除了謀人性命的一切犯罪行為,我都不主張剝奪或無視人家的生命權,犯罪給守法的公民生活中帶來威脅,麻煩和不便的確可惡,但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允(不敢奢談不公)應該是不爭的事實吧,從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惡的觀點上看,一切犯罪行為應該是對當下社會提出的修正暗示,儘管及其不體面作為他(她)在正常生活中是一個失敗者,在人這個概念上應得到起碼的尊重,何況是生命權,當你能夠在心裡不是殺之而後快尊稱一句小偷先生和小姐女士的時候,自己的人革不管你是否願意昇華了,我們能夠給一個傻週週指揮樂隊點贊,為什麼不能去拯救一個在生活中掉隊的一條鮮活的生命,做了壞事知道跑說明良知沒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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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9005096963997
社會和諧,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創造。偷竊行為就是不和諧因素,消滅一切不和諧因素,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基礎,只要能消滅,就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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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604354726015
小偷為什麼要跑?跑就跑為要跳河?既然自己不會水跳河為什麼又希望別人救,?別人是跟蹤也好追趕也好沒有人逼你跳河,圍觀沒有錯誰知賊子是裝死還是真死,捉賊反被傷不在少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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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六六大順6678
習以為常。見慣不慣,今天救他明天他就偷你。順其自然吧,華人有的是,你給他條生命過後他還是不知真惜。甚至因為救他搭上別人的生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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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風迷月影1
善惡不是幾句話幾件事就能判斷的,一個人從小到長大經歷的事往往影響他一生,比如某個人從小父母離異沒讀書在社會上混日子遇到狐朋狗友染上毒癮不得已偷東西,你能說他是壞人嗎?他只是可憐人,還有的人從小家境優越吃喝不愁整天惹是生非最後當官明面上政績不斷暗地裡貪汙受賄但是我們看不到他貪汙只能看到他的政績你認為他是好人嗎?這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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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看破紅塵160273050
偷學生的學費,至學生輕生。偷病人家屬的醫藥費,至病人沒錢看病!出了人命雖不是小偷直接害死的,但是給小偷有直接的關係。別說百姓冷漠,不救也不犯法,救時出了意外你也不負責,這不是你表善心揚名的時候,站著說話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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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9301014155441
這不是群眾冷漠圍觀,這是愛憎分明,小偷偷人家的勞動成果,把別人的勞動成果強佔為己有,這是一種犯罪行為,被追趕淹死可以說是罪有應得。如果我們用人性來恆量,用法律角度小偷罪不至死,這是一種理性的說法,人性的說法,也有一定道理。但小偷是強佔別人的財立,不勞而獲,非常討厭,讓人們不得安寧,經常提心拉膽,可以說人人都憎恨而避之不及,所以產生同情心的人基本沒有,這也是見死不救的主要原因。再說,追趕小偷,追回自己的財物,完全正當,無可厚非。至於小偷掉水裡,人們從內心巴不得他淹死,而又不是被自己弄死的,這也有點上天為民除害的意思,人們求之不得。至於理性一些,小偷罪不至死的法責,人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這就極好地回答了樓主貼子中的短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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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開寶馬的沒好人
日軍讓你帶他們進村子,你看他們又冷又餓,不由的動了側隱之心,很好,帶到你家就好,奸你媽,殺你爹,輪你千變你不厭倦,不要拉上別人!要救人自已去,老子還要看鴨子吃米,小雞游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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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夸克169
不管你們管不管,反正我不看也不管,因為我不會游泳!當然會也不會去救,雖然有些不忍但我絕不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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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是不應該自己不做光想著別人的讓人厭惡但是出具人道主義應該是先救命再交給公安機關處理教育才是做到心安理德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