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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8月17日訊息,證監會迴應黃曉明是否涉及高勇案,黃曉明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人當事人。證監會繼續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基本原則,如果發現還有他人涉嫌參與本案操縱市場的行為,一經查實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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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靈錦的彩票大全

    從時間點來看,應該不會這麼快出結果。當年徐翔的清查,也是費時費力,最終才定的結果。或許迫於小明是公眾人物,大家的關注度比較高,緩兵之計吧,既然這麼快出了澄清的新聞,後續必有文章。

  • 2 # 郭廣吉律師

    證監會迴應黃曉明是否涉及高勇案,稱黃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當事人。

    證監會也學會用外交辭令了!

    我們中國的行政執法主體都開始用外交辭令了!

    不涉案就是不涉案,涉案就是涉案!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是不是等同於就是不涉案?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是什麼?

    你在例行釋出會上這樣說,是在刻意迴避什麼?

    你應該解釋黃有否“出借賬戶”及如果“出借賬戶”那麼其與本起證券操縱案件的法律關係及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你應該解釋黃有否“委託管理賬戶”及如果“委託管理賬戶”那麼其與本起證券操縱案件的法律關係及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你應該解釋黃的賬戶賺了那麼多錢是不是與證券操縱案件有否法律上的關聯,有否違背出借證券賬戶的法律規定。

    你都沒有說,是為了留有餘地吧。

    給誰?

  • 3 # 數字年代

    黃曉明委託他人理財,錢是他的,名是他的,使用的身份證也是他的,按他的持股比例也算是不小的股東了,他對公司都不知情嗎?沒有責任?法理上說的過去嗎?再說黃曉明是老闆了,他的手下去犯罪,他不需負法律責任嗎。如果他委託理財,買基金買銀行的理財產品,這就是另一碼事。

  • 4 # dpgtjk

    反正,名聲搞臭了,跟趙薇一樣貪婪,再像以前,如日中天,不可能了,人民抵制,特別是股民,還有長生疫苗的受害者。

    割韭菜下飯,那麼逍遙?

    其實明星不怕的,就算封殺了,外國一大堆房地產,豪宅,打斷腿也不用憂愁下幾輩子,傳到孫子輩,也吃不完的財產,富豪土豪。比如範某,加拿大收房租都幾百萬人民幣,貧窮限制了窮逼的想象力啊,貧富懸殊,真的好嗎?

  • 5 # 體育雜譚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這句話好像也不太能證明他是清白的,也許是他違法或違規行為比較輕微不夠列入;也許是三個小時的會面黃曉明先生態度無比誠懇,滿臉的委屈懵圈,或者是他有條件證明正在修行之中,根本無暇顧及股市這樣的紅塵俗事,再說了是人家的媽媽在管理,由此認定他本人確實沒有參與,故而沒有被列入違法嫌疑當事人。

    不過也可以這樣理解,他本人沒多大事。只是他的賬戶有沒有事,他那個被用於興風作浪的賬戶是不是清白的,這個吸了不少股民血的賬戶該如何處理。證監會是處罰的很重,這18個億都誰出啊?他人違法得利了,有人被違法受損了這該如何算?有懂法的沒有,能去找違規違法賬戶的持有者要賠償嗎?

    黃曉明清白不清白,反正證監會的迴應沒有明確的說他是“清白”的。不過這不重要,我只是想知道他的不當收益如何處理,他的賬戶該做何處理?人清白,賬戶到底清白不清白?

    不過我還是佩服黃曉明先生,厲害!如此大案竟然有可能毫髮無損全身而退,絕對投資界裡最會演戲的,演員裡最會投資的。這是人家修行帶來的,難道演過“玄奘”大師,真的就……?

    這真是:若非修行得善報,,何以笙簫默!

  • 6 # 壞大叔YM

    中國電影終於爭一回氣了,一口氣預定了今年奧斯卡四個重量級獎項,黃曉明影帝!影后范冰冰!最佳導演馮小剛,最佳編劇劉震雲!

  • 7 # 雪中弦

    如果高勇案被證監會定性為操縱性質的案子,黃曉明又提供了本人證券帳戶及資金參與其中操作,那麼黃曉明應作為與本案件有厲害關係的當事者,證監會應予以追加調查。

    從法律關係看,黃曉明作為有獨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有權將證券帳戶委託他人代為投資管理,但應該明確是在法律屆定的範圍內投資理財,雙方應該簽訂理財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應明確違法操作的法律責職,在此情況下,被委託理財人高勇用黃曉明帳戶違法操縱股票,其產生的法律後果,黃曉明才可以免責,否則,雙方沒有簽訂理財協議,黃曉明沒有明確自己帳戶委託理財的合法範圍,那麼高勇用他的帳戶操縱股票,其行為也應視同黃曉明的委託,所產生的違法事實,黃曉明責無旁貨也應承擔。

  • 8 # 遊資漲停板敢死隊

    我前面站著市場專業人士的角度結合證監會的一些規定就解析過,黃曉明大機率是背鍋被高勇坑害的。現在證監會的新聞來看基本證實了判斷。下面再重複下分析和邏輯推理過程,供大家參考。

    本人站在投資界專業人士的角度解析下黃曉明案的來龍去脈,個人判定罪魁禍首是高勇,黃曉明只是被利用,或者是大意無知。具體解讀如下。

    從事情來龍去脈來看,黃曉明賬戶由其母親管理,後其母交由高勇代客理財(很多普通老百姓並不知道證券市場有很多的規則,尤其是大資金,稍微不留意,大資金就會觸碰到這些交易限制。比如同一天不能大資金同時買入再賣出某一隻票。而小散戶此種模式叫做做T,是允許的)而高勇此人,在整個私募圈,人品是非常差圈內出了名的。以前是小散戶,後來搞了一些代客理財做遊資,再後來借Sunny私募,弄了牌照,各種財經媒體他都花錢上,買獎包裝自己。操盤時候極為猖狂不講究,經常為利益不擇手段連同行都坑,以前多次操縱市場被證監會抓到,人贓俱獲,而他猖狂的連罰款都不交,還揚言要行政訴訟。

    從此人的既往看,為了謀圖代客理財暴利,騙取利用黃曉明賬戶參與操縱是最合理的解釋。這人有一個劣行,喜歡炫耀包裝,而且極為擅長此道。我敢保證,他騙取黃曉明母親信任,偏偏不用其母親賬戶,而是要黃曉明賬戶絕對是有用心的,那就是展示給潛在的理財客戶,用名人效應包裝自己!黃曉明無形中給其操縱行為背鍋了。

    打字不易,望支援的朋友點贊。噴子還是免開尊口,不要影響大家心情。本人人格擔保非黃曉明粉絲,也非什麼水軍洗地,和黃曉明無任何利益關係。純粹站在公理正義角度分析和邏輯推理給大家參考。也歡迎炒股的朋友或者瞭解財經的朋友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支援的點贊,讓真理更廣泛的發聲!

    同時也解釋下大家普遍的質疑,很多人不相信這麼多錢黃曉明會不知情,有的說賺錢時候不出聲,出事了撇清楚關係,黃曉明肯定知道高勇違法操縱的事實。還有的說黃曉明開那麼多公司,肯定也懂操縱股票的事情,是指使高勇所為。這裡說明下,把賬戶委託給別人炒股(當事人是其母親)和出錢做生意完全是兩回事的。比如你買那些有銀監會批准的銀行理財產品,如果賺了你就賺,如果虧了,你也得認虧。假如銀行行長或基金經理犯法了,和你沒有什麼關係。 我只聽說這個基金經理會賺錢,所以我投資。黃也一樣,他有錢,不是他的罪過,人家機遇也好,運道也好,聰明也好,都是人家能力運氣賺來的。人家忙沒有時間投資,找人幫忙理財很正當。

  • 9 # 玉石天下賞玉會友

    就算你怎麼樣想漂白自己,已經無力挽回你已倒的形象了!華人已經被戲子坑爹了!天價的廣告代言加給消費者!天價的片酬掙沒良知的錢!你缺錢嗎你有錢和經濟流氓一起玩股市剪羊毛達多少億!不作不會死,難道你老媽不知道操縱股市違法嗎!?????

  • 10 # Nick理性之劍

    證監會17日正式公佈,黃曉明沒有涉及高勇案,黃曉明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人當事人。

    這是依法行政,依規行事的最好例證。證監會管理與執法者對事件調查後得出的結論,是負責任、權威性的。我們為什麼喜歡沒憑無據去懷疑一個人?明星等公眾人物,是首當其衝。當下的人們好像理性認識問題的人少了,跟風落井下石者漸多,這種現象不應該有,很恐怖。

    對事情調查與處理,咱們國家有相關執法部門正在進行跟蹤監督。我們應該相信政府,相信相關執法人員能夠正確處理好。不應先入為主,臆測臆斷,這樣真的很不好,不應倡導。

  • 11 # 超然人生168

    高勇和黃小明母親合夥割股民韭菜為什麼不用當事人黃小明母親的帳戶呢?難道因為母子關係就可以推脫責任?黃小明的帳戶既然出現在違規割韭菜案件中那麼他就一定脫不了干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將永遠愛你,惠特尼,休斯頓,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