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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煮酒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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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TF半寸時光
你可以找個專業的人問問,是車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操作不當,如果是本身的質量問題,可以申請換車,但是現在的4S店賣出去的車就不認賬,只會給你維修,很難給你換新車。如果按照三包條例,應該是換新車或者是三倍賠償。或者是去曝光它,只要媒體已介入他們都會給你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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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發C
這個要是我個人也會感覺鬱悶啊,畢竟是新車啊,你老是壞那我買你幹嘛!所以我個人認為要權威的鑑定中心鑑定,然後在拿著鑑定結果找4S 店,如果還推卸責任,那就只有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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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車保養無憂
謝謝邀請,三個月緊急剎車三次,這個問題並不是剎車失靈,但是確實是剎車系統故障,4S店肯定是想能修就修,畢竟換一輛新車的代價太高,那麼根據國家規定,三包的有效期內,有哪些內容呢?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者燃油洩露,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那麼問題的關鍵在於,剎車系統是否能正常使用,是不是單單有緊急制動的情況發生,而主動剎車系統良好,因為很多剎車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內是允許維修更換的,其中一條表示: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部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這些系統的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範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重要安全部位累計修理兩次,嚴重安全效能故障仍未排除或又出現了新的嚴重影響安全效能故障的,因質量問題修理時間超過35日的,或因同一產品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證明,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根據國家的這些規定,建議車主先在4S店檢查維修。並不是說買車時所有的問題都會直接更換新車,但是作為我們消費者來說,出現了這些問題肯定對這個車子心中有隙,就是想更換一輛新車,但是不是所有情況都像賓士漏油事件一樣。
希望車主問題能儘快得到完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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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淼淼說
如題:萬寧一車主花50多萬買奧迪車,3個月自動緊急剎車3次,4S店:不是剎車失靈,只能更換零部件不能換車。這樣的事是每一個消費者都不願意見到的,那麼已經發生了,該怎麼辦?個人看法就是,著為消費者我們維權有禮有節,有證據。然後採取以下辦法:
1、根據汽車的三包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更換車輛,賠償過程中的損失。不過耗時很長,得收集相關的證據。
2、請媒體介入進行調解,一般的車企和4S店怕影響品牌形象,會和車主溝通處理。在此過程中,消費者必須知道自己的權益,要知道三包法中的相關要求。
汽車三包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汽車三包的有效期是2年或者50000公里以內(以先到者為準)。在這個有效期內,有4個情況車主有權直接申請換車或者退車。 1、車輛存在嚴重安全性故障累計2次修理還沒能解決的; 2、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轎、車身等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35日,或因同一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可申請退車。
車主的車輛屬於三包換車的第3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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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是湛藍
如果買了問題車,退貨?行嗎?因此,經常看到因為汽車各種質量問題和各種神原因要求而想退車所發生的鬧劇。最終的結果不了了之,該買車的,還是得買,買了問題車的,有時間的、有能力的可以去鬧事,或許可以退車,目前施行的汽車三包政策將會為你解決不好退車的問題,為此,我總結了一下可以退車的條例,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關鍵一.效能故障可以退車
從第五章20條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維修後未能排除或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可以退車。雖然條例沒有明確的指出那些屬於安全效能故障的範疇,但第一反應可以聯想到,安全氣囊、方向盤控制轉向、剎車等等一大堆汽車相關的安全系統。雖然條例給出了維修的機會給經銷商處理,但又出現新的效能安全問題之後,立馬退車,無需廢話。
關鍵二.動力總成出問題可以退車
從第五章20條當中我們可以看到,發動機或變速器更換2次或維修2次之後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車處理。估計買了大眾帶有問題的DSG變速箱的車主應該很開心了。當然了。大眾在實施汽車三包之前召回解決問題或許可以降低損失。
關鍵三.車身或底盤有問題
從第五章20條列可以看到,轉向系、制動系、懸掛系統、前後橋、車身等主要零件問題更換2次後還是不能使用的話,退車。第三種情況跟第一第二種情況有所不用,第一種情況是涉及到安全問題,第二種情況是涉及到動力問題,而第三條則是車身以及底盤問題。
關鍵四.三包期內退車
從第五章21條列可以看到,在汽車三包有效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汽車出現問題35天都還沒有處理的或者修理了5次還不能使用的,可以退車。
第5章21條規定,車裡在維修累積超過35天或5次之後就可以退車處理。條例並沒有規定或明確的說明汽車那些部分出故障了才能更換,而是籠統的規定了修理次數和時間,這樣一來,對於4S店經常拖著時間不給車主們維修車子給了一個法律效力。
汽車銷售與維修所帶來的問題很大的程度上都會因為三包而改變,其中最引起大家關注的便是問題車退車的問題。以上便是明文規定的4種情況可以退車,希望大家看了之後能夠起到警示作用,當然,最好就是不需要用到退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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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h聊車
這個其實比較尷尬、正常使用需要按三包規定退換車
合理解決保證不帶病上路是重點
一、自動緊急剎車是否算剎車失靈
一般來說發生剎車失效算制動系統失效,但是緊急制動一般是有ACC系統發生了軟體問題發生了錯誤訊號導致車輛發生制動,這個可能算故障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同樣危險性很大
二、三包其他內容是否可以適用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效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這裡比較明顯的是安全效能故障累計維修2次未解決就可以更換。
三、按照現在的法規這款車適用累計維修2次的可能性比新車制動系統失效要大,除非可以有第三方可以證明是屬於制動系統失效。合理解決莫帶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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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康正汽車超市阜陽店
你可以找個專業的人問問,是車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操作不當,如果是本身的質量問題,可以申請換車,但是現在的4S店賣出去的車就不認賬,只會給你維修,很難給你換新車。如果按照三包條例,應該是換新車或者是三倍賠償。或者是去曝光它,只要媒體已介入他們都會給你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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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73268338683
謝邀,我估計嚴格從法律法規來說的話換車可能比較懸,三包裡說的是60日或3000公里之內(先到者為準)出現剎車失靈,或者三包期內剎車系統同一零部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因為題主沒有明確表達出來之前兩次有沒有更換過零件,也沒有表達出來如果更換了的話更換的是什麼零件,並且自動緊急剎車嚴格來說可能不算剎車失靈...一般來說定義是踩踏剎車踏板或透過其他操作制動時無制動力產生導致車輛無法減速或停止算是剎車失靈,而且現在還確實不能確定是不是剎車系統的問題,如果題主的車有自動剎車功能的話,個人感覺也有可能是前雷達或探測器過於靈敏或者存在訊號故障導致模組誤檢測到車輛前方有行人或異物從而導致自動剎車系統工作也是有可能的。而且自動剎車系統只是控制剎車系統工作,屬於主動安全系統,不屬於剎車系統...而雷達或者檢測探頭可能會被歸屬到安全輔助系統之內....所以嚴格從法規來說換車比較困難...如果他們實在不給處理的話,可以到車質網投訴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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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BOY譹
次頂配的CT6,開了2年多了。
基本上每兩個禮拜都會給我急剎車一次。
自動剎車的觸發,確實是跟車近了。
但是在杭州的道路環境下,不跟的近一點,就等著被加塞
我承認我心態不好,開車還不夠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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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賭服輸,好好享受吧,就算是辣雞,那也是四個圈的辣雞。有這個錢,買H9多好。
上面是玩笑話,剎車系統是主要零件,可以要求換新車了。不行到法院起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