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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亞亞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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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宸宸寶寶的爸爸
離婚之後,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沒有孩子的,這種就應該該斷則斷,不要再有任何牽連,面也不要見。
另外一種是有孩子的,這就比較尷尬了。首先有孩子,就代表你們以後的生活肯定有交集,避免不了。他說沒有了感情還有親情,可能嗎?沒有了婚姻哪還有親情,有也是他和孩子的親情,現在你們還沒有各自另外成家,開啟一段新的婚姻,所以你們交往還沒有什麼障礙,你們要是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後,再繼續交往,另一半怎麼想,必然會造成新的矛盾,所以該斷還是斷了吧。正確教育小孩,他擁有父愛母愛的權利,但不應該影響你。也就是遇到小孩的事,必須他出面的,讓他出面。其它的事,特別是你自己的事,千萬不要再找他,除非你還想和他破鏡重圓。該斷則斷,不斷反受其亂,開啟你自己的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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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窮哥在重慶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種誘惑越來越多,離婚率也在不斷的提高,在也不講究從一爾終了,離婚後的夫妻關係相處,是仇人,是朋友?還是情人?這要分情況來說,用現實的例子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夫妻離婚後成了仇人,孩子也忘了娘
有個親戚,因為丈夫喜歡家暴,最後確實受不了,選擇了和男人離婚,唯一的兒子判給了父親。離婚後,婆家就把親戚當成了仇人,不允許娃兒和他媽見面,親戚偷偷摸 摸的去看他,開始老師還同意,後來老師也不同意了,問為什麼,說男的家裡不允許娃兒見媽,如果見了就要打老師。老師也不敢讓娃兒見他媽了。每次給娃兒媽的東西,婆家的人都會給娃兒扔掉,就這樣,娃兒的成長中就沒了媽。父親的家人只說她媽的不好,連帶孩子兒也恨他媽,現在成家了,只有沒錢的時候就會給她媽打電話要錢,前幾年家底頗豐,倒也沒事,這幾年做工程虧了,沒錢了,就多次給他媽打電話 要斷絕母子關係。不管父母關係 怎麼樣,是因為什麼離婚了,都不應該剝奪孩子見母親或則父親的權利,更不應該給孩子說父親或母親的壞話,不管怎麼樣,父親和母親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
二、夫妻離婚後還是朋友,孩子健康成長
另外一個朋友兩個確實因為性格和多方面的原因離婚了,但雙方關係還行,也沒有撕破臉皮,孩子歸了母親,朋友在週末和節假日都會找時間陪娃兒一起耍,孩子 的生日或則有表演都會盡量去陪孩子,讓孩子感覺到並沒有確失父親,還是感覺到父愛,所以這孩子現在性格很好,學習成績也很好。如果離婚後,還能做朋友,正常的給孩子父愛和母愛,這樣對孩子 的健康成長,特別是性格很重要。
三、離婚不離家,糾纏扯不清
四、如果沒有孩子,那就一刀兩斷吧
如果兩個人離婚,沒有財產糾葛,那就乾脆一刀兩斷,要斷得徹底,各自尋找自己的新生活多好。
現代生活誘惑多,我們要守住本心,才能守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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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谷全生態CLUB
雙方在今後如何相處我覺得還是應該以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照顧為主,因為你們共同有一個兩歲多的孩子,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起到很大的作用,相當於你們之間的一個橋樑,如果孩子要向媽媽哭著喊著找爸爸,相信作為母親的你會很心痛難過的,因為母愛是最偉大的!
就因為是孩子的原因,你們將會低頭不見抬頭見的。
另外你一個女子日後自己帶孩子會很辛苦的,如果沒有找到合適的另一半,你還是會找你的前夫來幫忙,因為他是你孩子的父親,他會全心全意的來幫助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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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拙筆淡靜
你認為離婚後的夫妻應該如何相處?
回答如下:首先非常贊同並欣賞您能提出“既然還關心我,又為什麼要離婚?”這樣的質疑和警醒!感覺您還是一位頭腦比較清醒的女人。如果您在這兒說的情況全都屬實,那麼在此需要提醒您的是,您的這位離異後還熱衷於對您“親情”眷顧的前夫,很可能會是個企圖腳多隻船的渣男!
這樣的男人最難纏。如果您不果斷抉擇,任其這樣不清不楚地繼續下去,今後你會遇到很多很難辦的糾纏和麻煩——很可能幾乎會失去你自己的“自由自主生活”。
雙方離婚,原本就是“感情破裂”的結果。無論孩子歸屬誰,另一方自此開始只有“依法按期支付孩子生活費”的權利義務,不再擁有法定“監護人”之權之責。至於前夫前妻雙方,已經不再會受(該受)一本“婚證”制約掣肘的兩個各自獨立自主且相互無權給予對方干擾的、能受法律保護的“自由人”。
所謂“親情”一說純屬毫無意義和根據的亂彈!倘若承認“親情”,緣何又踐踏“感情”致雙方離婚?一頭狼心狗肺,一頭又想掛著佔著——如此態度正是斷言其“很可能會是個企圖腳多隻船的渣男”的主要依據!
不難想象,一個距離自己很近的男人倘若真是個“企圖腳多隻船的渣男”,後果會是什麼?顯然會是,如果任其這樣下去,今後你會遇到很多很難辦的糾纏和麻煩——很可能幾乎會失去你自己的“自由自主生活”……
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該斷則斷,不斷則亂。給您的參考意見點到為止。何去何從?望您慎重考慮,果斷堅定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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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小姐的小小夢
我認為離婚後算是感情到了終點,大家好聚好散吧,如果不是因為家暴或是第三者的問題,只是沒了感情,彼此沒有了交際等問題,還是可以成為普通朋友的,見面還可以打個招呼,只是不會像真的朋友一樣,一起出去玩。如果有孩子,為了孩子,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不要再計較過去,不必熱情招待,點頭微笑就可以,如有需要,帶孩子跟爸爸一起吃個飯也是可以的,說明真的已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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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星旅
美滿婚姻中的夫(或妻)對於對方來說,就相當於水之於魚,是不可或缺的!相反,對於離婚的夫妻來說,事實已雄辦地證明了,他(她)對於對方來說,至少是可有可無,味同嚼蠟,甚至是水火不容的。相處只會降低各自的幸福感,就象青蛙和蛤蟆,各走各的路就是了,何必再相處?
當然,若雙方都發覺當初的離婚只是一時衝動,“錯”過了反而對對方念念不忘,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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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紅髮披肩
按法律程式來說,夫妻離婚後就不是夫妻了,在某種情況下是可以做朋友的。但我覺得還是不見最好,因為夫妻之間大多是因為意見不合,矛盾叢生,互不理解,不懂退讓和寬容,造成彼此之間情感的重大傷害,使精神遭受痛苦折磨難以承受,最終才導致離婚。既然這些問題在婚內就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做成朋友這些問題就能不存在嗎?所以我不贊成這種情況下離婚後做朋友。但是這種情況下也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因為你們婚姻當中有一個愛情結晶,”孩子",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即使不情願也要做朋友。
根據題主的描述,你們婚姻之中有個兩歲的兒子,你們雖然離婚,前夫對你們還是分外照顧,並告訴你有事找他。所以你對他這種行為心中存有疑慮。在你所看到或是想象中離婚的夫妻,會在生活上各過各的互不來往。也許你心底在想,他和你離婚後心中對你還有感情,感覺內疚愧對你,所以分外關心你,以此來彌補他對你造成的傷害,所以你幻想他對你還有感情。
後來在他幫助你的過程中瞭解到,你在他家人心目中是如此的差勁,你卻在離婚之前對你的所作所為知道甚少,沒有感覺到問題這麼嚴重。我不知你所描述的是否是實情。婚姻中磕磕碰碰,意見不同,或是你對他家人的作為不恰當,每個男人都會做出不同程度的反應,並讓對方知道得到解決。可是這些矛盾是你婚後才知實情,這確實不合乎常理。我感覺那是你前夫對你的一種敷衍,也許是他已經有外遇,或者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感覺和你離婚很愧對你,所以才告訴你感情沒了親情還在,並讓你斷了復婚的念想。
既然他對你表明了你們之間不可能有復婚的可能,我勸你還是好自為之,不要對他抱有太多幻想。你應該做的是為了兒子,把前夫當作一般朋友來看待。因為兒子你們肯定在今後的撫養費,教育,升學,結婚等多種事情上有牽扯。如果不能恰當的維持朋友關係,以後對待兒子的問題上會造成許多不便和麻煩。再說離婚後如果你遇不到一個合適的男人,這時候前夫也幡然醒悟,或是在外遭遇傷害,也許會想起你從前的種種好處。在你對前夫還有好感的情況下,兒子起著橋樑作用,說不定面對雙向的親情,會和你再續前緣。希望你正視自己,對自己和前夫做個完整的評估,繼續面對接下來的生活。祝願你能雨過天晴又現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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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書寫自然
你的問題是離婚後夫妻應該怎麼相處,我認為最好的相處方式不是形同陌路,也不是繼續恩愛,而是保持朋友關係。從這一點來看,其實你前夫對這方面比你認識清楚多了,你們雖然離婚,但從你的敘述來看也不是對彼此深惡痛絕,再加上你們有共同的兒子,雖然沒有直接的親情,但也算有所聯絡。
說了這麼多,你應該怎麼面對這段已經離婚的感情呢?我認為做到以下三點,時間一長,你們關係就會很正常了。
一、只是認識的朋友,不再是交心的朋友。
既然兩個人已經離婚,而且也還沒有發展到敵人的狀態,那麼把對方當做為普通朋友,見面時點點頭,也就這樣。而且既然已經不打算復婚,所以也就別在把對方當做交心朋友了,免得以後糾纏不清。
你前夫雖然說還有親情,但是你也千萬不要把這話當真,要知道人情都是有額度的,雖然現在夫妻不再、情義在,但你總以這份情義去要挾,那是自討苦吃的事情。當然,如果遇到什麼關於孩子的問題,你也不要一個人去抗,該他承擔的必須他承擔。
三、你的生活不要他,他的生活你別介入。
已經離婚後,你們會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你需要做的事情是過好自己的生活,帶好孩子,自己有苦、有寂寞也要自己忍住;而對於你前夫,無論他過得好壞,既然你都已經不打算復婚,那就千萬不要去關注了!
綜上所述,你現在覺得這樣的狀態不正常,實際只是離婚時間太短,大家都在調整中,等到時間一長,大家就會迴歸自然了。
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可以先加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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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心土雪蓮
謝邀,隨著社會的發展,華人也對婚姻有了更開明的看法,不在是以前的從一而終 ,也不在是一紙休書。新中國給了婚姻的自由選擇,也讓多少揹負著苦痛的婚姻的夫妻解脫了出來,更給了夫妻光明正大的尋找自己的幸福權利。所以,在我的身邊也有很多離婚的夫妻,不會再像以前不成夫妻就成仇人的我現象,不管在這場失敗的婚姻裡,誰對誰錯,畢竟夫妻一場,再說無論什麼時候,都是孩子的爹孃,這是一輩子也改變不了的事實。好聚好散,能今生做一次夫妻,該是幾世修來的緣分,人生苦短,當你寬恕了別人,也是救贖了自己,且過且珍惜吧。
7月25日剛離的婚,我帶著兩歲多的兒子,但是他還是會幫我安排好我離婚後的生活。我不明白,既然離婚了還管那麼多幹什麼,既然還關心我,又為什麼要離婚?離婚夫妻至少會像陌生人一樣各自過各自的吧,他對我說我們離婚了,只是感情沒有了,親情還在,讓我以後有事給他打電話,我不懂這是一種什麼言論,總覺得這不是離婚夫妻該有的狀態,求懂的人可以給我說說。我現在才知道這幾年我在他家人心裡很差勁,所有的錯都怪在我頭上,復婚是沒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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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可以回答你的問題,下面只是我個人的見解。我認為兩個人可以牽手走進婚姻的殿堂,是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可能婚後因為生活和工作,或者家庭和感情亦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將婚姻進行下去,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有人說離婚後還可以做朋友,也有人說離婚後變成陌生人避免不必要的尷尬,還有人說離婚後就是仇人,老死不相往來。我認為還要因情況而定,畢竟你們有著愛情的結晶,離異後對孩子的探視權還有精神上的幫助這些都不是你能取代的。孩子的身上流著你們共同的血液,也許幾十年後不會再有我們呼吸,不會再有人記得我們的名字,但是孩子證明過我們的存在,現在連線你們的就是你們共同的孩子。你們除了愛情還有更重要的親情。如果有可能你們是否考慮過復婚呢?對彼此對孩子都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