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塔式起重機時所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引數合理
塔式起重機的主要引數是:幅度、起升高度(或稱吊鉤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所謂幅度即通常所說的工作半徑或回轉半徑,是從塔吊迴轉中心線至吊鉤中心線的水平距離。幅度引數又分為最大幅度和最大起重量時的幅度,最小幅度。在選定塔式起重機時要透過建築外形尺寸,作圖確定幅度引數,再考慮塔式起重機起重臂長度、工程物件計劃工期、施工速度以及塔式起重機配置臺數,然後確定所用塔式起重機,一般說來,體型簡單的高層建築僅需配用一臺自升塔式起重機,而工程龐大複雜、工期緊迫的則需配置兩臺或更多臺自升塔式起重機。
所謂起重量是指所起吊的重物重量、鐵扁擔、吊索和容器重量的總和。起重量引數又分為最大幅度時的額定起重量和最大起重量,前者是指吊鉤滑輪位於臂頭時的起重量,而後者是吊鉤滑輪以多倍率(3繩、4繩、6繩或8繩)工作時的最大額定起重量。對於鋼筋混凝土高層及超高層建築來說,最大幅度時的額定起重量極為關鍵。若是全裝配式大板建築,最大幅度起重量應以最大外牆板重量為依據。若是現澆鋼筋混凝土建築,則應按最大混凝土料斗容量確定所要求的最大幅度起重量,一般取為1.5 - 2.5t。
對於鋼結構高層及超高層建築,塔式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是關鍵引數,應以最重構件的重量為準。
起重力矩是起重量與相應工作幅度的乘積。對於鋼筋混凝土高層和超高層建築,重要的是最大幅度時的起重力矩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對於鋼結構高層及超高層建築,重要的是最大起重量時的起重力矩必須符合需要。
所謂起升高度是自鋼軌頂面或基礎頂面至吊鉤中心的垂直距離。塔式起重機的起升高度不僅取決於塔身結構的強度和剛度,而且取決於起升機構捲筒鋼絲繩容量和吊鉤滑輪組的倍率。起升高度是一項關鍵主引數,不論塔式起重機其他引數如何理想,技術性能如何優越,如起升高度不合需要,仍然無從完成施工任務。塔式起重機進行吊裝施工所需要的起升高度,同幅度引數一樣,可透過作圖和計算加以確定。
另外,在選擇塔式起重機時還要考慮工作速度引數,包括起升速度、迴轉速度、小車速度、大車速度和動臂俯仰變幅速度。速度引數不只是直接關係到塔吊的臺班生產率,而且對安全生產極為重要。
(2)塔式起重機臺班生產率必須充分滿足需要
必須根據施工流水段及吊裝進度的要求,對塔式起重機臺板作業工作率進行校核,務必保證施工進度計劃不會因塔吊工作效率而受到拖延。
(3)形式合適
根據近年來國內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施工經驗,在選用塔式起重機上可作如下安排:對於一般9 - 13層高層建築,宜選用軌道式上回轉塔式起重機和軌道式下回轉快速安裝塔式起重機,以後者效益較好;對於13 - 15層的高層建築,可選用軌道式上回轉塔式起重機或QT80、QT80A等800kN.m級上回轉自升塔式起重機,前者費用較省;對於15 - 18層,可優先選用TQ90、TQ60/80ZG或QT2200、QT2120等塔式起重機,前兩種塔吊較為便宜;對於18 - 25層,應根據建築構造設計特點和使用條件,選擇QT2200、QT2120、ZT120、QT80、QT80A或280等型號附著式自升塔式起重機或內爬塔式起重機;對於25 - 30層可選用引數合適的附著式自升塔式起重機或內爬式塔式起重機;30層以上高層建築,應優先選用內爬式塔式起重機。
(4)投資少,經濟效益好
透過對引數的對比分析臺班生產率的計算和選型研究,可知道採用某一種塔吊是比較恰當的。但我們在選擇時還要考慮到企業自身所具備的條件,是租賃、購買還是現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綜合經濟效益分析。
選擇塔式起重機時所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引數合理
塔式起重機的主要引數是:幅度、起升高度(或稱吊鉤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所謂幅度即通常所說的工作半徑或回轉半徑,是從塔吊迴轉中心線至吊鉤中心線的水平距離。幅度引數又分為最大幅度和最大起重量時的幅度,最小幅度。在選定塔式起重機時要透過建築外形尺寸,作圖確定幅度引數,再考慮塔式起重機起重臂長度、工程物件計劃工期、施工速度以及塔式起重機配置臺數,然後確定所用塔式起重機,一般說來,體型簡單的高層建築僅需配用一臺自升塔式起重機,而工程龐大複雜、工期緊迫的則需配置兩臺或更多臺自升塔式起重機。
所謂起重量是指所起吊的重物重量、鐵扁擔、吊索和容器重量的總和。起重量引數又分為最大幅度時的額定起重量和最大起重量,前者是指吊鉤滑輪位於臂頭時的起重量,而後者是吊鉤滑輪以多倍率(3繩、4繩、6繩或8繩)工作時的最大額定起重量。對於鋼筋混凝土高層及超高層建築來說,最大幅度時的額定起重量極為關鍵。若是全裝配式大板建築,最大幅度起重量應以最大外牆板重量為依據。若是現澆鋼筋混凝土建築,則應按最大混凝土料斗容量確定所要求的最大幅度起重量,一般取為1.5 - 2.5t。
對於鋼結構高層及超高層建築,塔式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是關鍵引數,應以最重構件的重量為準。
起重力矩是起重量與相應工作幅度的乘積。對於鋼筋混凝土高層和超高層建築,重要的是最大幅度時的起重力矩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對於鋼結構高層及超高層建築,重要的是最大起重量時的起重力矩必須符合需要。
所謂起升高度是自鋼軌頂面或基礎頂面至吊鉤中心的垂直距離。塔式起重機的起升高度不僅取決於塔身結構的強度和剛度,而且取決於起升機構捲筒鋼絲繩容量和吊鉤滑輪組的倍率。起升高度是一項關鍵主引數,不論塔式起重機其他引數如何理想,技術性能如何優越,如起升高度不合需要,仍然無從完成施工任務。塔式起重機進行吊裝施工所需要的起升高度,同幅度引數一樣,可透過作圖和計算加以確定。
另外,在選擇塔式起重機時還要考慮工作速度引數,包括起升速度、迴轉速度、小車速度、大車速度和動臂俯仰變幅速度。速度引數不只是直接關係到塔吊的臺班生產率,而且對安全生產極為重要。
(2)塔式起重機臺班生產率必須充分滿足需要
必須根據施工流水段及吊裝進度的要求,對塔式起重機臺板作業工作率進行校核,務必保證施工進度計劃不會因塔吊工作效率而受到拖延。
(3)形式合適
根據近年來國內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施工經驗,在選用塔式起重機上可作如下安排:對於一般9 - 13層高層建築,宜選用軌道式上回轉塔式起重機和軌道式下回轉快速安裝塔式起重機,以後者效益較好;對於13 - 15層的高層建築,可選用軌道式上回轉塔式起重機或QT80、QT80A等800kN.m級上回轉自升塔式起重機,前者費用較省;對於15 - 18層,可優先選用TQ90、TQ60/80ZG或QT2200、QT2120等塔式起重機,前兩種塔吊較為便宜;對於18 - 25層,應根據建築構造設計特點和使用條件,選擇QT2200、QT2120、ZT120、QT80、QT80A或280等型號附著式自升塔式起重機或內爬塔式起重機;對於25 - 30層可選用引數合適的附著式自升塔式起重機或內爬式塔式起重機;30層以上高層建築,應優先選用內爬式塔式起重機。
(4)投資少,經濟效益好
透過對引數的對比分析臺班生產率的計算和選型研究,可知道採用某一種塔吊是比較恰當的。但我們在選擇時還要考慮到企業自身所具備的條件,是租賃、購買還是現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綜合經濟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