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牛頭馬面兩鬼

    看了影片的過程,狗主人應負全部責任。都不能叫他狗主人,叫狗兄弟,叫狗爸。

    一,外出溜狗不牽狗繩,違反文明養犬條例。

    二,把年輕媽媽按地打到骨折,造成故意傷害。

    這條狗雖然是小狗,但是文明養犬條例規定,外出溜狗不管是大狗,還是小狗都必須牽繩,狗畢竟是動物,都一定的獸性和攻擊行為。

    看到影片中一條小狗去追小孩,小孩媽媽看到了,小孩子因為害怕躲到了媽媽身後,左右躲閃,但是小狗不依不饒,左右追擊,影片中的媽媽顯然也是怕狗的,沒辦法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

    壯膽用腳來示意隔開小孩和小狗,動作根本不大,只是伸了伸腳,小狗根本不怕,繼續想追躲在身後的小孩。

    這時被狗主人是一個大男人看到了,二話沒說把一個婦女按在地上,左一拳右拳把婦女打到骨析,都說養狗的人是善良,可是從這個男人身上看到了暴力,沒有看到以人為本的原始善意,對人都沒有善心,當然他把狗當成了兒子,這就是扭曲的獸性。

  • 2 # 昊天大叔看電影

    可悲可嘆,又一起這樣的事件出現,首先作為一個父親我覺得這位母親當時的行為極為的合理,換句話說,如果是我我同樣會這樣做。甚至可能更加的粗暴。雖然我養狗但我從來不會為這種養狗人去辯護,這種人在我看來根本不配養狗。

    作為一個養狗人,我真的不能理解,一些人對狗的愛可以扭曲到這種程度,任何時候都要記得人是主體。而狗只應該附屬於人類之下,寵愛是沒有錯,但是寵愛不等於溺愛更不等於漠視人權。因為一隻狗且是自己的錯誤,能夠毆打一位母親。可見心靈扭曲到什麼程度。不管在什麼情況之下這個人都應該受到處罰,因為我覺得其實他的行為也許是因為狗所引發,但更多的是人性的喪失。對於他我覺得必須追究刑事責任。不然不足因平民憤

  • 3 # 諶人

    為了狗而人糾紛,這種事偶有發生。這次下手太狠,事情弄大了!

    我也是養小狗之人,對白色小博美狗獨有情鍾。這小東西活潑好動,喜歡蹦蹦跳跳吵鬧,不斷撕扯人的鞋帶或褲腳。沒有辦法,帶它出門,怕給別人造成驚嚇,只好拴在手邊,還不時要吆喝。

    問題中的狗主人是愛狗之人,沒錯!錯在他愛狗不愛人,結果他還不如一條狗!至少,狗還有善良的天性,而他沒有。

    小狗圍繞小孩追逐,多屬於一種嬉戲行為,並不是刻意要傷害性攻擊,這不是狗的錯。錯在狗的主人毫無公共安全意識,放縱小狗的快樂天性,不考慮別人受驚嚇的感受。還有,若小狗的牙齒劃傷了別人的面板,麻煩和擔心的事還在後頭。

    若用“人仗狗勢”形容狗主人的行為,顯然冤枉了狗。按我養小狗積累的經驗判斷,這條狗並不兇惡。主人敢散放到公後場所,它一定沒有傷害過外人的前科。

    女被害人對小狗的舉動屬於自我保護,她防住了小狗可能造成的無意識傷害,卻沒有預防被著人皮的“大烈性犬”有意識進攻。

    這條“大烈性犬”必須承擔全部經濟、精神賠償責任。

    小狗處罰可免,“大犬”還必須強制送入鐵欄內,閉門15天思過。

  • 4 # 境界4411

    首先是慫恿他的兒子行兇,然後是他故意傷害罪,坐牢賠償是肯定的。然後他的狗兒子死定了,讓他白髮人送黑髮人。還有這些號稱本地人的你們哪來的優越感,別人靠打拼你靠的是祖墳冒青煙得來的。還把你能的像個人是的,馬雲在外面也是外地人呢,有人看不起他嗎。

  • 5 # 惡魔霸

    就看杭州的警察怎麼處理了?你懂的!!!就看杭州的法律管不管用了??你懂的!!就看受害人敢不敢與邪惡鬥爭到底了???

  • 6 # 我是小心田

    以前,遛狗人口頭語:我家狗不咬人。現在,狗主人看著自家狗撲人,視而不見,冷漠、傲慢的一踏糊塗,路人被嚇叫起來,他們還能優閒的和別人卿天,連“我家狗不咬人”都懶得說了,那副唯我獨尊的嘴臉,噁心致極。呼籲社會各界,不要大聲化小,否則何以對得起五千年文明古國之稱謂。每個人都要做真正有素養的社會人!讓社會充滿Sunny與溫暖。

  • 7 # 二廠山地LV

    養寵物的人應該注意:從人倫道德上講,當你們對寵物的關注(吃喝拉撒,看病護理等)超過了你們的父母或兒女,就是喪失人性,因為寵物不應該超過親人,我這麼說並不否認大家對寵物要有愛心,而是相比應該給親人更多的關愛,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請不要咬我(旺旺)……

  • 8 # 薛冰50518851

    法醫鑑定,若構成輕傷,直接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自訴,鐵定四個月以上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帶民事賠償。直接不理警察!ok

  • 9 # 山東漢子也柔情

    一切眼見為實,話不多說先看下影片:

    因不忍心再看下去,只截取了其中的一小段影片。

    只因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不被狗咬,抬腿將狗趕向了一邊,只是僅僅驅趕了狗一下而已,狗的主人便不依不饒的上前質問孩子的媽媽,而更令人髮指的是,幾句話不合便上前拳打腳踢,將孩子的媽媽打傷至骨折,完全不顧還有在邊上哭喊的孩子,更為可恨的是和狗主人一起的人同樣喪失了人性,全程竟沒有一人上前制止!

    看著如此讓人憤怒的畫面,真的是讓人憤慨不已,真的想不明白麵對一手無寸鐵的弱女子,而且身邊還有尚不懂人間善惡的孩子,是什麼讓這個畜生恨下心去痛下殺手,難道僅僅是因為他的狗兒子讓人欺負受了委屈,而出頭為兒孑打包不平,還是看人家母子倆好欺負藉此機會來發洩自己的獸慾?

    自己的狗沒拴繩嚇著別人的孩子,不僅沒有絲毫的歉意反而出手傷人,而且是欺負一個弱女子,這樣的人也配稱得上叫個男人,連畜生都不如!要麼就是平時讓人欺辱慣了,今兒個好不容易狗兒子給自己創造了機會藉機發洩一下,滿足一下早已變態的心理!

    在這裡想奉勸狗主人一句,疼你慣你的狗兒子是你的自由別人無權干涉,但前提是在不防礙別人的基礎上,否則惹了眾怒吃了狗肉也是你活該到黴,正所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 10 # 照汗青91944171

    發此言論者,比咬人的狗壞十倍,因狗雖亂吠亂咬人,但它不具備人的識別智商,但此犬卻不同,它既有畜生的兇殘,又有人的智商,故更可惡,可怕,可恨。希望全民團結起來,一齊跟邪惡的沒素質的養犬的畜牲鬥。

  • 11 # 踏雪無痕18555194

    這個人根本不配交人,說狗是他兒子我看他才是狗兒子,狗都做不出這樣的事,大老狗打女人還是當孩子面打,請求法律嚴辦,

  • 12 # 我愛我家春風

    城市人養個寵物不是不可以,出門遛狗必須拴上,畢竟狗屬於危險物種,再說狗出門非拉即尿,不是馬路就是公園,同時對環境造成汙染,所以因取締城市養狗,以上案例說明狗主人素質低下,你家狗追著小孩咬還有理了,就是狗在假咬,那小孩受到驚下留下後遺症誰來負責?狗主人這種行為應受到遣責,應列入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予以拘留。

  • 13 # 科考隊員1

    輕傷,三年有期徒刑,必須的。

  • 14 # 松花江40

    將養狗者抓起來治罪,並賠關損失!

  • 15 # 韋一笑2

    必須重判。三年以上。這是殺人未隨。

  • 16 # 山水多奇蹤

    請愛狗人士出來說句正義的話!

  • 17 # 金石為開289

    愛狗人士是隻愛他的狗。為了狗打人,殺人是很正常的。只有狗性,沒有人性。

  • 18 # 坑親王府帶剪子侍衛

    他說狗是他兒子,這人應該是反人類罪吧,

  • 19 # 雨中玉林

    必須嚴懲,否則全華人民都不答應。

  • 20 # 使用者3020312649907安

    如果她老公無在場,我會與狗爸搏鬥,在我也會幫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清朝皇帝個個勤政,那清朝為什麼還會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