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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江wh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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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杯清茶158486992
只是忽然想到個問題,我希望有法律人士或者警察同志給普及下:
問題1,警察亮證的基本規範要求,是不是手拿晃一下,還是可以任由被傳喚人開啟裡面查驗真偽呢?問題2、如果被傳喚人宣告一定配合工作,那麼是否可以聯絡家人說明目前情況!告知家人去向呢?
作為普通人,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又該怎麼辦呢?
補充一下:不明白怎麼就有人選擇性失明!我是守法公民,我只是忽然聯想到如果是普通人遇到此類情況,怎麼處理最佳,畢竟真的被警察誤抓,對警察說就是一件例行工作,對自己家人失去你的聯絡可是一件大事的!(選擇性失明的不看完的就噴的,腦癱讀不懂的,不是回答問題,直接人身攻擊的直接繞行,沒時間回覆罵你,相信很多經常出行的普通人也想知道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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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馬146749622
這種情況,我遇見過一次。不問青紅皂白,我們不知他身份的真假。最後,我說自己是老師,被放下車。現在我都不知道當初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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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汝誠
警察的執法權不能濫用,要慎之又慎,不要以為動機是好的,任何盲動都是合理合法,但盲動的後果,對被執行人帶耒惡果,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提高執法水平、首先要提高執法人素質,動機要與效果一致,特別出現問題後司法機關不要護短,掩蓋真象,動側臨時工、協警而為,一推六二五,造成悪性迴圈,要建立責任制,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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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0649722409
派出所“工作人員”也是人,是人都想撈錢,見怪不怪,交錢(你身上的錢不要了)走人沒事,否則隨便加個“罪名”就是“執行公務”,想清白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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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葉浮萍213719299
不曉得這些人說的情況,前提是什麼?反正我和我身邊的親戚朋友從來沒有被警察“無緣無故”帶走過,警察也不是吃飽了沒事幹,還有警察傳喚你的時候肯定要配合,不然人家會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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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隨便想一下
據個人知識(可能不全對),警方除對恐怖分孑、暴力犯罪分子、逃犯、通緝在案違法犯罪分子,涉黑分子,敵特人員,毒犯以及先暴露警方資訊可能對抓捕人員造成傷害的或嫌犯再次逃脫的其他犯罪分孑(比如懷疑有兇囂的),先制服再說明告知警方身份。一般情況下,抓捕嫌犯,應先向嫌疑人出示身份證件,不是重大案件,常先詢問並確認嫌犯姓名住址,然後帶去警局,再次確認並處理。民事糾紛或一般違法,不給嫌犯帶銬,除非嫌犯拒不配合。就媒體反映資訊,執法警察並未出示證件,有些不妥,且並未完全確認女子身份,在女孑要求出示證件情況下,也未出示。當然倒底錯捕嫌犯案中原嫌犯涉及何類違法犯罪,不得而知,所以不敢妄加評論!
文明執法規範執法,是警察必備的素質,且只有文明規範執法才能維護其自身形象!若確實警方執法不當,可向其上級申訴,以求公正。可喜的是雖執法有失偏頗,但對誤捕女子沒造成太大傷害,如確實警方有錯,應道歉並以後工作時糾正。不瞭解實情,只談這些個人看法,若有錯處,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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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這個南昌人
帶手銬要立法,不能卡死血脈,要留餘地,以手不能脫銬為標準,決不能卡死血脈,否則,可以上告,執法不能太隨意,換位思考,銬你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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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南西北風團團吹弄
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必須出示證件,如果不出示證件,怎麼能知道你是不是警察,現在假冒警察的也有發生。如果不是突發事情,比如追捕逃犯屬突發事件,警察不必出示證件,先制服逃犯要緊。但上述事件,警察必須出示證件,如果警察不出示證件,公民有權抵制傳喚,警察如果要拷手銬,公民可以抵抗,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警察承擔。如果公民有武功可以使出來,這不算襲警,因為公民不知道對方身份,萬一是綁匪怎麼辦?公民要求對方出示證件,對方拒不出示證件,如果拷你手銬,你打得過對方,你可以拒絕手銬,由此發生嚴重後果,應由對方承擔,警察不出示證件,是一種傲慢無禮無法無天的表現,是對公民的不尊重,強烈要求對受害當事人賠禮道歉,並處罰相關人員,還公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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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5973507246210牛
警察執行任務時,首先向對方說明情況並主動亮明身份證明,然後要求對方配合調合工作,不得借執行任務刁難群眾,如果需要帶回公安機關進一步瞭解情況時,要按規定程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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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辰風39
不甄別,不檢查,哪來你們要求的安全感?社會本是個體系社會,你飯後散步蹓達,背後是有人為你負重前行…相互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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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用鏡頭記錄美好的事物
我可能是體態特徵,出門在外被要求出示身份證的次數較多,其實自己也曾當過兵,守規矩,主動、積極予以配合,也得到了對方的尊重。這是個小事,沒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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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隨遇而安151491539
是有人報警稱有人用假幣,警察在排查時帶找了女士,後經報警人確認不是她,就放回去了。這件事警察欠缺執法經驗,沒事了就應該說明情況,並向女士道歉,取得對方原諒,而不是高高在上,並回避整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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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媽在家
退休了沒有什麼事做,我們幾個退休的打麻將,警察來了,把我們抓上了警車,當時我沒有帶手機,我借了一個手機給我家裡的老爹老媽打電話說:晚上我不回家吃飯了,別人請吃飯。警察說你心真大。到了審訊室我問警察怎麼回事,警察說有人舉報你們打大麻將,打了110,所以得出警。一群老太太,嘮了一會兒嗑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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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於師傅6
算了,那些警察沒有把你打得七生九死,你就燒高香吧,把你關四、五個小時放出來,他們已經很仁慈了,沒有找幾個“零時工"揍你個半死,你趕快謝天謝地吧。與一般人可以講理,與他們你有理也變成無理,因為刀在他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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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國有佳音
這種情況也有,我前夫就被人無故帶走過,那是零五年我外甥上武漢上大學我們送站,那麼多人就把他帶走了多虧帶的身份證沒幾分鐘就放了,給出個理由說長得像網上通緝犯!咱也沒敢跟他們掰扯呀回來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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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已主觀上定性該女是違法嫌疑人,後續做法已無正當性,一個合法的公民遇到警察盤問,有權向警察提問自己關心的問題,誰能保證電話詐騙中假公檢法人員,在現實生活中不能出現!從警察判斷的主觀性上來看,必須給女士道歉,事實也證明主觀判斷錯誤,將一個無關公民當成嫌疑人對待,熱法不嚴謹,法制觀念不強,為人民服務態度不端正。賠禮道歉必須的!別再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