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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博士侃歷史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要先弄懂宋朝的官制。

    在宋代,通常是官、職和差遣分離的。也就是說封你一個官,但是讓你做其他的事情,而為了鼓勵你,又給你個虛銜,就是所謂的“職”。於是,我們看到很多人官職的品級不高,但是負責的工作卻很重大,也擁有較高的虛銜。包拯就是這樣。

    包拯擔任的官職一直不高,如給事中、右諫議大夫等官職品級只有五品;死後追贈的禮部尚書官職也只有三品。而包拯最著名的虛銜“龍圖閣直學士”則是三品。

    不過,與包拯不高的品級相比,包拯實際工作的許可權就大的驚人了。

    比如我們最熟悉的開封府尹,包拯其實並沒有真的做過開封府尹,而是“權知開封府”,意思就是負責開封事物。

    宋代開封府尹一般都是太子或皇帝直接擔任。包拯能“權知開封府”,可見皇帝對他的信任。而包拯負責的這個開封府的工作,就相當於北京市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另外,包拯生前負責的最高階工作就是樞密副使。這個工作相當於現在的軍委副主席。可見包拯位高權重啊。

  • 2 # 崑崙大酋長

    包拯被人們稱為包相爺,因為其最高職位是樞密院副使,屬於宋朝的宰執系列,相當於現在的主管國家國防,公安,國安三大部的國務委員或者是軍委副主席!我們知道,國務委員就是副總理,屬於副國家,但因為其是專職某一方面,所以通常情況下被稱為國務委員!!!

  • 3 # 勇哥電影圈

    包拯在宋朝時期官職是開封府尹相當於現在北京市委書記,地位比封疆大使略高一些,按照現在的級別相當於副國級,是具有很大實權的官職。

    在宋朝時期凡是有民事訴訟都是先擊鼓鳴冤,再將狀子遞送給府衙大門口的牌司,再由牌司呈送給長官,後來包拯上任後就撤了牌司,百姓可以直接進入公庭,陳述是非,所以說百姓有冤情是不需要攔轎喊冤的。

  • 4 # 風雨中的梅雲

    記得戲曲裡的稱呼是相爺。至於攔轎喊冤嘛?個人覺得不可信或行不通。因為在古代,衝撞欒駕或儀仗也是一種冒犯行為。申冤與否暫且不說,一頓板子是免不了的。

  • 5 # 無止境的裂縫

    包拯當時榮升開封府府尹,並有尚方寶劍且有龍虎狗三道御札,和先斬後奏便宜行事職權。由於開封府是宋朝的國都,京城。按照現在北京論,就是北京公安局局長,但是又可以掌管開封城及所屬城鎮的管轄,所以也是開封市市市長。按照現在論就是北京市市長及北京公安局局長兼公安部,政治部部長。

  • 6 # 平凡陌生人

    包拯最為被人們所廣泛的知道的是開封府尹,也就是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的職位。最高的職位是樞密副使,主管軍事方面,相當於現在的軍委副主席,都是相當大的官。

    《三俠五義》中金超群飾演的包公深受人們的喜愛

    《鍘美案》《三俠五義》都描寫的是開封府尹時期,“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說的就是包拯在開封府辦案子的事,裡面的包拯是剛直不阿,鐵面無私的大清官,被人們稱為“包青天”。其實包拯在開封府差不多隻有一年的時間,前前後後的交接下來也就不到一年就離開了,去了別的地方任職。

    真正的包拯畫像

    民間所傳包拯面黑如碳,額頭中間有個月牙。實際情況是包拯臉不黑,比一般人還白,額頭中間也沒有月牙,更不是嫂子給養大的,而是有自己的父母。像電視劇裡演的包拯年少便有才華實際情況確實是,他年紀輕輕28歲就考上了進士,之後因為孝順父母就辭官回家直到38歲才出來做了天長的知縣,即天長縣的縣長。四年以後做了端州知府,也就是端州市的市長。

    周杰版的《少年包青天》是最為嚇人的

    青年時包拯足智多謀,身邊還有公孫策的幫助有很大名氣。做了官後保持著秉直的原則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受人們的喜愛。

  • 7 # 寧哥寫讀

    包拯做的不是開封府尹,而是權知開封府事,開封府尹一般都是太子做的,官至從三品。包拯雖然沒有做府尹,但是相當於一個代理,全權處理各種事務,所以權利上幾乎差不多。雖然只是一個從三品,但是實權直逼一品。開封作為宋朝時期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就相當於現在的北京,所以單論官職包拯就相當於如今的北京市長。

    再看包拯的仕途生涯,最開始時,相當於一個人大代表,透過努力,一直到了開封府,相當於代理北京市長,兼市委書記,兼紀委書記,兼檢察院長,兼政法委書記,兼社科院院士,兼法官,另外,還是龍圖閣學士,相當於皇室顧問。

    京城的地方最高領導人,一般都是國家二把手級別的,包拯最高做過樞秘副使,相當於軍委副主席。所以,包拯的官職很大,他的權利和各種名號以及能力,是同級別的同僚們不能相提並論的。

    由於包拯他奉公守法,為官清廉,得到了百姓的愛戴,也得到了當時皇帝的賞識,皇帝直言“大宋需要這樣敢說真話的人”。從此朝廷上多了一個為民請命,兩袖清風的包黑炭。

    雖說包拯非常剛直、清廉,鐵面無私、英明神武。最主要是敢於替老百姓申冤。但以包公的履歷來講,他為官清正廉明主要是指他不講排場,親民的工作作風。包括它的謙潔奉公,他對****問題的深惡痛絕,不管蒼蠅老虎一起打。

    但明朝法律規定:告狀者衝入皇帝儀仗,就可判絞刑。理論上對包公攔轎喊冤是沒用的,反而要受到嚴厲處罰。

  • 8 # 殤無雪

    包拯由於為人清廉正直,直言敢諫深受皇帝賞識。後來還升到了給事中。這個官職是三司使,放到今天應該算財政部長。不過這時候判案那些事情都不歸他管。後來包拯還調為了樞密副使。這個職位也很高,相當於今天的軍委副主席,但是主要是負責軍政的,也不管判案。

    在人們的印象中,包拯最知名的官職有兩個,第一就是龍圖閣學士。其實這個官職是更管不了案子的。這個官職其實只是一個虛銜,並沒有什麼實權。如果那時找他辦案子他恐怕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包拯最為知名的另一個官職就是開封府尹了。但是遺憾的是他並沒有當過這個官,應該說他沒有資格。開封府尹這個官職大多是留給儲君的,所以包拯不可能當這個官。他當的是權知開封府尹,就是個副職。而且也只當了一年多。如果古代有人攔下包拯的車駕告狀,會發生什麼。其實在宋朝百姓告狀也是有一整套的制度的,不能亂來。百姓想要告狀得先把狀子遞交給登聞鼓院,經過他們的審查之後才會上報。而且像判案這種事情不在包拯的職責之內,除非是皇帝欽點他來判案,否則是輪不到他的。

    至於攔下包拯的車駕喊冤,首先是包拯也是無能為力。此外的話按照當時的律法,攔車駕的人越級上告反而還要受處罰的。

  • 9 # 偉大航路小書生

    包拯是廣為大眾熟知的大宋清官,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可是歷史上的包拯與民間傳說、戲曲等文藝作品中的形象還是有些出入的。

    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北宋名臣。

    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知縣。受任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父母離世後,包拯才去吏部接受調選,擔任天長知縣。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知府,又升任殿中丞。不久,拜監察御史裡行,改任監察御史。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

    包拯歷官無數,但重要的還是那幾個

    監察御史

    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

    監察御史可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有直接審判行政官員的權力,對府州縣道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防範官吏侵害人民權益,成為貪贓枉法的貪官汙吏。

    類似於今天的檢察院,紀檢委。但其位低權重。

    權知開封府

    據《宋史.職官志六》記載:

    “開封府。牧、尹不常置,權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導民而勸課之。中都之獄訟皆受而聽焉,小事則專決,大事則稟奏。”

    所以我們得知,文學作品中寫包拯為開封府尹是錯的,其實他是權知開封府。

    這個官職是北宋都城開封府的最高長官,相當於北京市長,但包拯在該任職上只當了不到一年的代理市長。

    而許多案件也是元曲中杜撰虛構的事情。

    三司使

    總管國家財政,是北宋國家最高財政長官。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部長。

    三司是指鹽鐵﹑戶部﹑度支。掌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職權範圍涉及了原來的兵戶工禮吏部的事務,包辦了地方州縣的所有財政事務。

    樞密副使

    樞密院始創於唐代宗時期,負責接受朝臣以及四方表奏並宣達帝命。經過唐末及五代十國時期演變和改革,到了北宋時期,樞密院的職權變為了負責統帥全國軍政。

    樞密副使就相當於今天的軍委副主席。

    攔轎喊冤

    北宋時期的詣闕上訴制度主要分為兩種:

    一是擊登聞鼓。登聞鼓,就是懸掛在朝堂外面的大鼓。北宋沿襲前代,使用登聞鼓制度,受理吏民申訴,百姓冤情。

    二是邀車架。趁皇帝,大臣或官員車駕、轎子之際,攔路直接申訴。就是俗稱的“攔轎喊冤”。

    對詣闕上訴,朝廷在符合規定條件下是允許的,而地方官基本上是反對的。北宋時期百姓對於公平公正的追求和對維護個人,地方利益的訴求,使得詣闕上訴成為一種很普遍的社會現象。

    但是為了避免大批人詣闕上訴以及打擊違法不實者,規定:

    “車駕行幸,在路邀駕申訴,及於魏闕之下,撾鼓以求上聞,及上表披陳身事,此三等,如有不實者,各合杖八十。”

    所訴不實的就要處以八十杖的刑罰,沒有按規定詣闕上訴的則要下罪論處。

  • 10 # 小小看歷史

    包拯很多人小時候都看過,看到都是那種不畏強暴,敢於斷案,敢於為人民申冤的好官。包拯生於999年,在天聖五年也就是1027年中了進士,這才開始走上官場,他做過的官職有很多,開始的監察御史,這個是專門管著官的官,後來幾經轉折做了權知開封府,開始都是地方官,後來終於混到了京城,也就是這個權知開封府。

    但是這要和開封府尹分開,因為開封府尹是太子做的,把差別就大了,而包拯呢有點像別人請來的總經理,可以代理很多事務,但是關鍵時候還是要請示,這個官職是從三品,但是實在權力卻很大,後來還擔任了勸御史中氶,樞密副使等職位。在1062年,包拯逝世,後人都叫他包青天。

    那麼到底可以不可以攔住包拯發轎子喊冤?我覺得電視劇中可以,因為電視劇中演繹了很多包拯為人民做好事的故事,而這樣演繹的目的第一就是為了積極的影響人們,第二就是表達人民的美好願望,希望有這樣的好官員,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在,都希望有可以為人民做實事,像包拯這樣的人。

    但是真實的在歷史上估計就沒有那麼好了,因為官職這麼高的官員不是所有普通的老百姓都有機會攔轎子的,機會都沒有,何談申冤,而歷史上的包拯也沒有真正的辦過多少的大案子,所以很大程度上是人們對包拯這個形象的美化,這就有點像水滸傳中的宋江,真正歷史上的宋江就是一個小毛賊,也是一個敗軍之將,而電視劇中的宋江就不一樣了,而包拯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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