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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outing198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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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產科李醫生
從醫生角度客觀的說一下這個問題
誰都想要一個聰明健康的寶寶,所以懷孕之後大家都把希望寄託到了產前檢查上,希望透過產檢獲得一個健康的孩子。不過其中有這麼幾個問題
首先產前檢查僅僅是篩查疾病,並不可能發現所有的胎兒發育異常。
不管大家願不願意接受,胎兒出生缺陷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還很多。新生兒出生缺陷的機率在5%-6%左右,也就是說平均每出生20個孩子,就有一個存在各種各樣發育異常情況的。我們目前已知的新生兒出生缺陷疾病有7000多中,而大部分的缺陷是不能透過產檢發現的。
舉個最常見的例子,全國有失明聾啞患者約3000多萬人,佔到總人口的2%,而其中大多數都是先天性的,像失明和聾啞,孕期是不能發現的。
而大多數的遺傳代謝病和基因病也是不能透過產檢發現的。
再就是,即便是結構畸形,超聲也有很大的侷限性。
超聲規範中,要求超聲必須發現的疾病有無腦兒、脊柱裂、單心室、臟器外翻等嚴重畸形。這些嚴重的情況要求超聲必須發現,如不能發現醫院需要負100%的責任。
而心臟畸形,肢體發育異常,神經系統異常等,則是儘可能的發現,並不要求100%診斷出來。
實際情況中,超聲檢查能夠發現60%以上的胎兒發育異常,對應的有40%左右的漏診。這並不是醫生不想檢查出來,畢竟胎兒的檢查受到體位影響,胎兒不斷髮育的影響是很大的,所以即便是結構異常,仍有很高的漏診率。
最後就是對生命的倫理問題了。例如,孕期超聲發現胎兒有可能一部分異常,如一部分肢體發育異常,腦積水,腎積水等等。這些情況可能會對孩子造成影響,但多是並不致命的異常,難道孕期發現潛在的比較小的異常,我們都要放棄胎兒終止妊娠嗎?顯然也是不現實的。
結合實際情況中,胎兒肢體部分發育異常,例如就像你說的這種一側肢體缺失的胎兒。首先,即便是孕期發現了,也是不可治癒的疾病。由於單純的肢體缺損,並不是致命發育異常,理論上孕婦也是不能引產放棄的,畢竟裡面還有對生命尊重的問題。
再就是上面說過,肢體缺損並不屬於超聲檢查100%必須檢查出的疾病,所以醫院也就不用負100%的責任。同時胎兒的肢體發育異常也並不是醫院造成的,屬於胎兒自身發育異常造成。但畢竟醫院有義務儘可能的發現胎兒的異常,所以醫院也是有部分責任的。
所以最後法院判決醫院承擔醫院負30%的責任是合理的,畢竟法院的判決相對是公正有理有據的,並不是我們單純的義氣用事。
既然產檢也不能發現全部胎兒異常,那還做產檢幹什麼其實這裡面大家存在一個誤解,我們做產檢從來都是重點檢查的孕婦,
孕婦的健康和安全透過產檢我們是能干預治療的,而胎兒,確確實實的說,健康與否“運氣”很重要。胎兒這方面,我們只能是“盡人事聽天命”
所以孕期產檢最重要的目的是檢查孕婦是否合併嚴重的妊娠期併發症合併症,發現問題及時干預和治療。也就是說產檢的目的重點在孕婦,胎兒是處於次要低位的。只有透過正規的產檢,才能將妊娠期併發症的危害降到最低,才能有效控制孕產婦死亡率,相對於孕婦而言,胎兒真的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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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奧利奧扭不開
作為一個處於孕期的準媽媽,說實話,醫生的診斷就是給我們的最大的信心,每次產檢,第一句話都會問醫生,一切正常嗎?醫生也會回答說沒問題。
缺失右臂,多麼嚴重的畸形,而且四肢檢查在負責範圍內,如果說手指或者腳指頭不清楚,不負責也就算了。四肢是每次彩超都會檢查到的。我的單子上每次都寫著四肢長骨可見。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讓我也覺得挺恐懼的,一個醫生水平我們表面也看不出來,對他只有信任!所以說,希望醫院對於每個醫生嚴格要求,嚴格考核,最基本的東西應該對患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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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謝掌櫃641
醫生拿倫理說事兒的簡直就是耍流氓!那麼為什麼還要有唐篩?唐篩高風險還要羊水穿刺?不就是把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麼?你作為醫生說倫理,簡直就是狗屁!你的職責是檢查好並且如實告知孕婦胎兒情況再給出專業建議,至於最終生還是不生,是產婦一家的事情,倫理也是在她們這邊,關醫生什麼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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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然30113124071
不合理。孕檢是為了什麼?各種篩查又是為了什麼?這麼嚴重的畸形都查不出來,各種檢查還有意義嗎?從懷孕到孩子出生 ,多少次的檢查,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財力。出現這樣的後果,你讓孩子的父母如何接受這是一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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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魚籽兒媽
胎兒肢體有缺陷,大夫必須檢查出來並告知產婦,至於情況嚴重程度要是否留下胎兒,那是產婦和家人決定的,醫生憑什麼說肢體有一點點缺陷是不能終止妊娠的,孩子帶著大大小小的缺陷來到世上,不遭受社會冷眼相待嗎。醫院真是說話不嫌事大,雖然孩子整個胳膊沒有是發育的問題,但是沒有檢查出來那就是醫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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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尖流淌而過
作為一個快臨產的孕婦,看到這個真的感覺痛心,在你醫院產檢,是把自己和肚子裡寶貝的安危交給醫院,那麼多項檢查,每次都去,無論產檢費用多少,為的就是能生個健健康康的寶貝,醫院的職業就是將肚子裡寶貝的情況反饋給孕婦,不然做檢查的意義何在?只想問醫院,大排畸是什麼小排畸是什麼,開設產前診斷的目的是什麼?是讓產婦生下殘缺的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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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6609898473355
醫院承擔百分百責任,這明顯就是檢查醫生不負責任的表現,比如檢查時孩子沒有翻身可以讓產婦多走走,再次檢查,走馬觀花的過看著就來火,我當時檢查孩子睡著了叫不醒拍肚子也不翻身,醫生讓我走了快兩小時再次去檢查將孩子的小手都看得很仔細,總得來說這是醫院的縱容這樣式的檢查看得出來是常態,這醫生完全不負責,不配從醫,醫院承擔所有責任,掉銷其檢查醫生的執業證,無論怎樣讓孩子怎麼辦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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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18820413
連四維都說沒問題了 你還要孕婦怎麼做 四維就像現在打疫苗是一樣的 如果說打疫苗了我還整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這樣孕婦是很痛苦的 既然我打了最好的疫苗 可醫院卻不負責任的給我打了假疫苗或者收了費給我打了葡萄糖 那我打疫苗幹什麼 我還要花那麼多產檢費 到頭來醫院說 哦 打疫苗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保障 那醫院收費的時候怎麼沒說醫院先收百分之三十 等你孩子生下來健康了再付那百分之七十呢 出了事就會推卸責任 收費的時候可不手軟 那我交那麼多產檢費幹嘛 產檢跟沒產檢一樣 那為何還要產檢 那不是花冤枉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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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鳴愛生活
這個醫院肯定是全責啦,沒的說了,患者做檢查就是防止生下缺陷孩子,而且這個這麼大的問題不應該看不到,你說手指頭少一根沒看到都算了,一隻手都沒有居然也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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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如果前期都是在此醫院做的檢查,nt,大排畸如果都顯示正常,那麼醫院要對此檢查結果負大部分責任,像是做無創的檢查,如果生出來有問題但檢查沒問題是可以賠幾十萬的。有保險在裡面,不過一般的常規檢查並沒有保險,但這屬於醫療事故,醫院的失職,應負大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