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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間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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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妹妹的心思
這個事件本身有他的特殊性,不是用合理不合理評判就可以息事寧人的,從大量的報道中得知,此病人當地醫院醫療水平及條件不夠,在掙得病人家屬同意後,醫院歷經辛苦外聘首都知名專家到場救命,病人家屬應當千萬理由感激,但是結果大跌眼鏡,我覺得這個病人家屬是過河拆橋,吃水忘了打井人,如果還有後續治療過程,將給治療醫生帶來極大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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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來峭
合不合理要從幾個方面來看?首先收取紅包是被國家所禁止的。不管什麼理由。其次這位專家的行為是職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個人行為是在上班時間,還是在休假時間?大家不要忘了,不管哪一位專家,你都是單位培養的,你的行為行動都代表著你的單位。所以醫生個人行為走穴是不應該會支援的。還有一個被大家忽視的問題。患者收治的醫院是要收治患者治療費用的。這個費用就應該包含了專家費用。所以專家收紅包就更不應該被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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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中之馬
醫生收的是勞務費也是會診費,並不是紅包,而且,上級醫院經下級醫院的邀請是允許去下級院做檢查和手術,這也是做醫生的責任,但是都是要收費的,經過這樣的上下級醫院互動,可以提高下級醫院的醫療水平,也可以提高病人的生存率,如果病人不同意,可以不請上級醫院的醫生過來,醫院為什麼要分等級,就是因為他們的水平是不一樣的,如果對這些醫生處理,那就沒有醫生到下級醫院去協助診治病人,當遇到疑難或病重的病人,只能聽天由命了!到底是誰在誤導這件事?他才是真正的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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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方137617481
現在社會被扭曲了、金錢至上、醫生、老師都走穴、他們都不是天生的、離不開國家的培養、但是他們拿錢到手軟、主觀上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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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6099506945
現在的社會,能說是某個部門出了問題?這件事,居然還有很多人去附和,還在這裡斷章取義地來擾亂視聽。我其實在想,這醫院關係,不是透過醫療改革而能有多大改觀的,這人的思想不改觀,什麼改革都沒用!人骨子裡沒有那份寬容,沒有那份理解,沒有那份信任,僅僅對於醫療行業的從業者們,採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去限制,去懲戒,最終能看到的是醫療從業者像那些被拋棄的流浪狗,小心翼翼,惶惶恐恐地穿行在人流中,一次次搖尾換來了棍棒,拳腳,那麼它不會再搖尾乞憐,它們會更加小心翼翼,夾著尾巴去躲避所有的人,哪怕你是為了幫助它們,也很難再取得他們信任了。相互信任的缺失,結果是彼此漸行漸遠,沒有贏家,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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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昕語昕願
我覺得如果是醫生或者醫院以患者的病情來要挾,硬要患者家屬拿出那一萬塊錢出來,才肯醫治他,那麼這件事另當別論。
但顯然這件事不是那樣子的,醫院事先跟患者有過溝通,醫院沒有那樣的條件和技術完成這臺手術,所以請頂級醫院的專家下來為患者手術,病人病情得到診治,專家拿到應有的勞務費,你情我願的事情;殊不知患者早就留了心眼,想請專家手術,卻不願給予相應的費用,手術順利結束後,轉手就曝光了所謂的紅包事件,真替醫生醫院喊冤。
其實在基層醫療系統,這絕不是偶發性的事情,所以洪洞縣人民醫院才說下面的醫院都這樣。舉個最近我們朋友家裡發生的一個事情來說。
我朋友是某醫院放射科的技師。她媽媽5月底在他工作醫院彩超檢查發現身體異樣,6月在當地縣醫院做了手術,結果病檢結果不好,需要再次手術;我朋友及家人想到為了穩當,想去大醫院做第二次手術,於是先後輾轉去了瀘醫,華西,省院,每家醫院人滿為患,掛號都困難,更別說安排住院,手術排期了。
差不多跑了一個多月,費了好大勁終於在省院辦了住院,也安排了手術時間,結果手術當天心率過快,又做不了手術,下一次安排又不知道是多久以後了。家人最後商量還是轉回本地,請省院醫生下來做手術,結果第三天就順利手術了,手術也非常成功。
後來朋友說早知道可以這樣,就不用之前到處去那些醫院跑掛號,跑住院手續,等手術排期了。
洪洞縣這事發生了,我覺得對整個醫療行業上級醫生下來診療都有影響吧,吃虧的還是病人。試想下這個病人當初如果選擇到北京就診,他能不能掛上號是個問題,多久能住上院是個問題,多久能手術也是個問題。一大家人的食宿不要錢嗎?可能遠遠不止那一萬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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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魯羊習習
病人家屬不地道,如覺得給一萬專家不合理,醫院跟你談時就應當義正言辭地拒絕另外出錢走正規途徑看病,這樣醫院也不用承擔手術風險,專家也不用承擔旅途風險和勞頓及手術風險。手術做完了你卻反咬一口這是什麼人啊?哦好象後續報道病人還想做一個安裝支架的報道這可怎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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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氣少身體好
其實我只想說明一個問題,請設身處地的想一想!我為什麼要請外地專家,是否需要額外付出?我為什麼要去外地做手術,承擔的額外風險?收紅包與勞務費要分清!國家財政部門對專家授課有費有相應規定,正高,副高,課時,那外診醫療呢?一萬元,有多少是合理勞務費,是否又存在趁人之危滿天要價?存在具有必然的客觀性,一定的合理性,0-100,如何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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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道工之莫西莫西
如果沒有了那些專家的“飛刀”帶教,基層醫院和省部級醫院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倒黴的還是基層醫院的病人。一萬塊,天壇醫院的大咖啊,人家能來是給你面子,真不是差你這一萬塊錢!能獨立完成各種腦血管介入治療的專家,一個省沒多少的,掰著指頭都能數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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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中一木21
我來說二個醫療手術的事,藉以回答上述提問:第一個是十年前我老婆的姐姐膽結石,在鎮醫院就醫,醫生建議手術,我們問有把握嗎?他們說小手術沒問題,由醫院最好的一個年輕醫生主刀,病人出院後不見好轉,由於當時的經濟條件有限,只在鎮和縣醫院治療,病人不到半年就去世了。本鎮的另一個同樣患膽結石的男性患者也在這個醫院由同一個醫生主刀做了同樣手術,出院後病情加劇轉院去省城醫院,一查把膽總管切除了,傷及肝臟,省醫院也無迴天之術,住了半年也死了。家屬拿著省醫院的鑑定起訴鎮醫院,最後以賠錢結案,而我老婆的姐姐白死了,由於沒有醫療事故鑑定,沒有賠償一分錢,白白丟了一條性命。 第二個醫療手術是:三年前我老婆腦出血用救護車送到市醫院,需要作腦部手術,我認為大醫院把握性大點,想轉院去湘雅醫院,市醫院醫生說患者腦出血嚴重,不能長途奔波,在朋友的建議下,我們請了省醫院的專家,連夜作了手術,手術比較成功,保住了生命,手術後遺症也不嚴重。當然請專家,人家長途奔波,加班救人,你總不能讓人家為你作義務工吧。我算了一下,如送省醫院,車費手術費遠不只這點,還不能保證病人在路途當中不出事。所以我認為,遇到這種特殊病例,外請專家教授付點勞務費是合理的,也是應該的,如果你當初自願請專家自願付了勞務費,事後又去告人家,我認為你的心太黑了,害了專家,傷了醫務人員的心,害了特殊情況下的危重病人。在今天醫療資源不均衡的情況下,外請專家教授救人是個不錯的彌補辦法。
回覆列表
事情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韓某患腦梗後在山西洪洞縣人民醫院住院,由於當地醫療條件有限,所以主治醫師建議她請北京專家來手術,她同意後支付了1萬元勞務費,主治醫師和專家目前都受到了處分,有律師表示應該嚴厲打擊這樣違規行為。
雖然我也從事法律行業,但是反對這位律師表態,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必須實事求是的看待問題。
山西洪洞縣我沒去過,但是認真想想也能知道,山西這樣內陸省份,而且是縣城醫院,醫療條件肯定有限,即使是三甲醫院,那也不能和大城市知名醫院比。
醫生並沒有強制韓某必須外聘專家,他有權選擇縣醫院醫生或者轉院,所以處分醫生不合理。
相關部門處理醫生主要原因集中在收“紅包”了,我認為他們和那位發言律師一樣,站著說話不腰疼,不體諒患者實際情況。
韓某請專家是花了1萬勞務費,但請專家做手術成功機率提高了,相當於花錢為自己買了一份保障。
假設請不來專家,韓某就要自己去北京做手術,大家都知道北京醫療資源多緊張,掛號找黃牛都要千八百,更別提路費、住宿和伙食等費用了。即使不差錢,病人也禁不住長途折騰。
有人指責醫生收了1萬勞務費黑心,我認為這是道德綁架。
人家知名醫生千里迢迢辛苦來給病人做手術,又犧牲個人休息時間,憑什麼白來呢。醫生確實以救死扶傷為天職,但人家在北京也一樣能救,全國那麼多病人都等著救,為何偏偏去一個縣城為某個人上門服務。
有關部門不能只盯著規定不考慮現實情況處理醫生,個別人也不能把怨氣撒在醫生頭上。
問題根源是醫療資源緊張,如果每個地方醫院都配備優秀醫生,還會發生這樣事情嗎?我認為普通患者有機會透過本地醫院請到專家已經是福音了,不必苛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