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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小帥說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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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萌萌的蟲
1.建議管理層必須分清虧損股還是問題股!
2.投資者買虧損股責任自負!建議虧損股可以不退市!前兩年不少國企鋼鐵股還虧損呢,等經營環境好了就可以扭虧為盈。
3.問題股是上市公司的問題造成的,是防不勝防的地雷!所以必須建立集體訴訟賠償制度! 如果沒有這樣的制度,今天白馬股,睡一覺起來,說是造假了,踩雷了,如何一個投資者他防得了嗎?被騙子騙錢了你自認倒黴?弄不好國家隊也一樣被埋!所以問題股的上市公司必須嚴懲,就如同法制社會騙子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4. 建議問題股一經發現立即停牌,不應該繼續交易,不應該繼續設定退市整理期!應該立即啟動賠償退市入刑相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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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凡覺悟了
一個坑害百姓的企業,一個被國家罰了91億的黑企,被一些黑了心的投機分子暴炒,而且連續漲停。 國家機構這個時候必須有鮮明態度。除掉這個毒瘤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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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杜坤維
長生首當其衝好啊。給瘋狂的炒作者一個下馬威。
長生生物因為重大違規,一直存在強制退市的問題,但是市場遊資藉助減少交易阻力提高股市活躍度的東風,硬是把長生幹出幾個天地板,硬是連續拉出7個漲停板。成為近段時間的牛股。
長生價值幾何,包括中信保誠基金公司等多家基金公司在內的機構紛紛釋出公告,將旗下基金持有的長生生物淨值調整為0元,這種估值是不是合理,筆者不做任何的評價,但是長生被有關部門處罰了90餘億元,總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可目前總市值是38.4億元,與機構預測的為零相差太遠。
深圳證券交易所16日對外通報,由於長生生物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當天已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機制。11月16日晚間公告,因長春長生的違法行為,公司存在被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A股股票有3000多,可是總是有人更願意去炒作問題股,不讓市場接受一點教訓恐怕難以改變惡炒的陋習。
長生退市只是退市制度多元化的一個樣本,未來會有更多的公司被退市,激進投資者還是多留一個心眼為好,雖然筆者不敢斷定長生未來就是一字跌停,如果不是一字跌停,那是謝天謝地,可以給大家一個最後的離場機會,如果一字跌停,那就有點殘酷,連機會都不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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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時剛軍
st長生st百特都是中國股市上市公司中觸碰底線的上市企業。一個是在生產領域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生產標準,生產過程缺少流程與國家引數管理,任意修改引數與資料。另外一家上市公司造假已經引起國際上的注意。
因此,規範完善上市公司規範經營是一個一直在路上的過程。面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我們國家要從戰略的高度看待,要有敏銳的政治視覺,從嚴從早抓住不放。讓違規者不能有僥倖心理與獲得好處。
第二,要重創違規企業的違規行為,讓投機者,不能,不敢,再效仿與擴大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也要讓違反法律法規者承擔責任,讓其他有違規行為的企業收斂與糾正存在的問題與苗頭,改過自新。
第三,法律規定是在發展過程不斷完善,這是世界各國都在通用的原則。任何法律法規不可能都是完整與完善的。正是在執行的過程中,發現新的問題與突出的傾向,進行糾正與完善的過程,達到法律規範性,程式性,公平公正公開三性原則。
第四,言出法隨,違法必究。既然上市公司違法行為必須做出嚴肅處理,才能保障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同時也是告誡其他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對廣大股東利益的有效保護,維護市場公平原則。
第五,作為中國證劵交易所深圳證劵交易所,承擔著中國資本市場的建設的重要任務,同時也是人才濟濟,經過多年的實際管理,積累了大量的管理經驗與實際素材。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一定有能力處理好,對上市經營的規範性管理。
總之,我們希望深圳證劵交易所早日出臺新的法律規範與指導意見,讓上市公司更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管理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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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郭施亮
11月16日深交所釋出重大違法退市新規,對長生生物的遊資構成沉重的打擊,但這也是遊資高度投機自討苦吃的結果。假如長生生物遭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處理,那麼將會按照程式進入退市整理期,股票連續跌停的機率非常高,而之後的退市恐難很難存在重新上市的預期。因此,對於這類問題股,實際上參與風險巨大,而對於重大違法退市的股票,近期追高投機買入的投資者,往往很難獲得索賠,後果自負。至於之前買入的投資者,則需要看後續的行政處罰書以及賠付的標準,但按照長生生物的情況,恐怕在承受鉅額處罰金的背景下,很難再承受更大的賠付金額,而後續重新上市的機率幾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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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琅琊榜首張大仙
目前科創板和註冊制即將問世,那麼也就意味著上層已經開始緊鑼密鼓地開始試點註冊制這個上市制度。一旦在科創板試點期間有不錯的效果,就一定會全面開放和覆蓋整個A股!並且從整個世界的股市來看,基本成熟的市場也都是一個註冊制式的上市方式,審批制帶來的慢,複雜,以及繁瑣等將會被取代!
可是光有註冊制是完全不行的,一定要有完善的退市制配合才能達到一個優勝劣汰的良好迴圈!所以11月16日深交所釋出重大違法退市新規無疑就是為了退市制的完善而準備的!所以我相信,在註冊制試點科創板的同時,也一定會有一系列的退市新規出臺,並且劍指那些垃圾,老賴,以及不作為的上市公司!
可以說未來的股市可能抄新,炒差的情況會越來越少,對於散戶來說可能未來更需要一些專業知識和判斷能力了,只能說散戶真的是以後要考腦子才能炒股了!真正的去散戶化時代也許真的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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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生焱起
A股的退市制度問題多多,也導致了多年來A股市場每年退市企業寥寥無幾的一幕,如今深交所將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新規納入了“五大安全”情形,*ST長生成為第一炮,只能說A股在退市制度上又成功往前進了一步,還難言A股的退市制度終於要完善了。
實際上,如今的A股退市制度,加上這次的五大退市情形,已經覆蓋了從業績連年虧損、淨資產連年為負、IPO業績造假、重大違法行為等,覆蓋面比較廣,只是執行的監督標準問題依然存在,尤其牽涉面最廣的業績連年虧損的退市的問題比較嚴重——
對於業績虧損連續兩年則被實施退市警示風險(戴帽*ST)、連續三年虧損被暫停上市、連續四年虧損才被退市摘牌,這個過程太漫長,並且採取業績的參考是淨利潤而非採用反應上市公司主業經營狀況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也讓眾多業績虧損的上市公司有了迴旋的餘地,比如賣子公司、賣資產、乃至被地方、大股東、控股股東直接饋贈金錢補貼輸血納入業績的都有,直接導致A股每年都呈現“保殼很忙”、退市企業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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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申庫許工
雖然長生即將退市了,前面也有少數公司退市。但與我們數量眾多的上市公司配套的退市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現有的退市制度和速度不能與中國快速發展的股市相適應。第一這些公司退市前,怎樣退賠給買了該股的廣大股民。第二有些企業上市時就是利用虛假資料上市,上市後目的就是儘快解禁清倉圈錢。如何對這種犯罪行為進行罰款和相應的法辦,第三明知不合格上市就是為了圈錢套現,有關人員為了私利幫其上市,獲利怎樣退賠和罰款同時追責法辦。這些都沒有,對退市企業唯一損失已圈到錢己裝入口袋,只是不能再圈錢而己,這類公司還會擠在待上市排隊的堰塞湖隊伍裡,當務之急儘快重新制定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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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牛哥說投資
11月16日,深交所釋出重大違法退市新規,長生可能首秀,你如何看當前的退市制度?
11月16日,深交所釋出重大違法退市新規,長生可能首秀,你如何看當前的退市制度? 關於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從來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當前的退市制度還有待持續完善。
11月16日深夜,滬深交易所釋出《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同時修訂《股票上市規則》、《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從規則細節中可以看出,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力度空前,如針對欺詐發行公司“零容忍”,將不得重新上市;欺詐發行外的重大違法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時間間隔由1年延長至5年。同時在三個方面細化了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規定。*ST長生
相信大家近期也是一隻有關注*ST長生的動態,本來是一個即將要退市的股票,因為在今年7月份被曝光因為“假疫苗”事件,隨後各大財經媒體,包括深交所和國家領導高層,也是引起了高度重視,進行調查,最後公司的高管被帶走進行調查,證監會對該公司進行罰款,對相關管理層進行罰款。
長生生物因為沒有按時批露半年報和季報,被交易所冠以“*ST長生”,股價也是受此訊息影響出現十幾個一字跌停版。而最近,一些遊資,卻在低位開始炒作,藉著“炒殼”概念,股票是一波大漲,連續七個漲停,看的我是目瞪口呆啊。
如今深交所再度發文,很顯然是針對“*ST長生”,從下週一起開始停牌,同時也說的很明確存在終止上市或退市的風險。
這個對於“退市制度”的完善,是具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和意義,這種涉嫌“欺詐發行”和危害社會安全和生命健康的行為,該退市,絕對不能容忍。
包括前幾日中弘股份終止上市,進入退市程式,對於那些股價低於面值,超過20個交易日的也會被要求退市或終止上市。
這些都是對退市制度的完善和修訂,因為以前的退市制度和相關法律,還是不完善,所以這兩個股票都極具參考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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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監會退市新規出臺,長生生物會因此退市嗎?
- 深交所確定長生生物退市,退市前*ST長生錄得七個漲停板,跟風炒作的散戶會虧錢嗎?
- *ST長生7漲停後被深交所啟動強制退市,你如何看待?
- *ST長生被深交所實施強制退市,停牌前漲停套了大量股民,對此你如何看?
- 深交所確定長生生物退市,退市前*ST長生錄得七個漲停板,搶板的炒作資金如何走?
- 如何看待深交所啟動對長生生物重大違法退市機制,股民的錢該怎麼辦?
- *ST長生強制退市,原始股東套現獲利超70倍,散戶遊資出逃無望,你是如何看待呢?
- 長生生物強制退市了,連罰款都交不起,那出事前買了該股的股民損失怎樣索賠呢?
- 市值才44億卻虧了78億,天神娛樂引深交所關注,它會被強制退市嗎?
各種制度其實都是在不斷的摸索中來完善的,所以,這次能有一個這樣的舉措也算是進步。
首先,我的觀點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要求強制退市是正確的,因為你作為公開募集資金的主體你本身的社會信譽必須非常的好,否則,你不具備募集資金的資格。這最起碼是不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也也是作為你融資主體應該承擔的責任,不是來了就可以賴著不走。
其次,退市最傷的就是投資人了,那麼除了完善退市制度,還得完善投資人利益保護原則,也就是投資人索賠原則,你作為融資主體,你為什麼沒有達成你上市承諾的業績,而在募集過程中怎麼能越來越差,或者違法亂紀,你這種行為對於股東來講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需要在制度上予以追究和索賠。
最後就是退市清算和追償的合規委託主體,上市時保薦機構經紀機構為券商,是推動上市的推手,而退市時你不具備容易能力,融資的負債和股票權益的清算最好是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和法院進行。這樣保證公平和公證,最大限度維護股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