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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會擔心創業者濫用控制權,比如將利潤用於提高薪資或再投資,而非返還給投資者;又或者投資者發現創業者的想法很好,但不是經營或管理企業的最佳人選。這時候投資者沒有足夠的控制權也會面臨問題。那麼如何在當事雙方不同目標之間達成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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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53155651234

    企業管理者和股東應是唇齒相依的關係。企業管理者要認真的為股東負責,同時股東們也要極積支援配合企業管理者......

  • 2 # 紅塵天幕

    管理者應為公司的前景繫結,管理者服從股東資本的調配。管理者還應具有說服股東開發新領域創新的能力,否則,不可一意孤行。

  • 3 # 澳贏建材

    2、企業的錢可能會花在管理層偏好的事務上,而非真正的業務上,透過合理的企業章程的設定也能夠減少這類成本。例如,限制管理層利用企業資源來謀求競聘的能力。

    3、在企業初創期,明確企業中的剩餘很重要,因為這決定著未來企業的發展是長期的還是短視的。

    4、企業經營好的時候應該是創業者說了算,企業出現問題後,應該由投資者說了算,控制權從創業者轉移到投資者。

    5、不管是認為市場不好的觀點,還是政府都不好的觀點,這些想法都過於極端,真理介於兩者之間。

    在我們的經濟體中,存在數量眾多的個體,雖然大部分個體都不是力量強大的個體,但在判斷事件的正確性或社會有效性時,這些個體都具有符合社會道德標準的社會意識。但是問題在於作為個體,它們很有可能並不會拒絕去擁有這些不好的企業股份。很多上市企業都說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但這裡的社會責任指的是關注消費者、股東等關聯方的利益,歸根到底還是為了盈利的目標。

    當然投票也有成本。其中一大成本是,股東可能會提出太多無關緊要的公司議案,這會干擾管理秩序。但是,這一成本可以被最小化。如果規定提請議案需要獲得持股達到一定比例股東的支援,這樣就可以提高議案質量。另一大成本是,企業的錢可能會花在管理層偏好的事務上,而非真正的業務上,透過合理的企業章程的設定也能夠減少這類成本。例如,限制管理層利用企業資源來謀求競聘的能力。

    “在企業初創期,明確企業融資中的剩餘控制權很重要”

    我們都知道契約是不完全的,剩餘控制權也具有稀有性。當契約沒有規定某一行為時,這個行為的剩餘控制權往往掌握在資產控制人手中。對合並的企業來說,雙方都需要簽署合同來事先約定彼此的權利,如何分配控制權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如果一個企業的剩餘控制權減少,那麼其相應的權利就會減少,相應的激勵就會相應減少。隨之而來的可能就是企業獨立性的減少,創造力的減少,等等。

    這些我們現在認為的好企業,都是強調企業的獨立性、企業的創造力、企業的最終控制權。

    像谷歌,臉書,阿里巴巴,蘋果等所謂的好企業,其實一開始也只是一家初創企業。因此,在企業初創期,明確企業融資中的剩餘控制權很重要,因為這決定著未來企業的發展是長期的還是短視的。

    在企業融資問題上,剩餘控制權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沒有一家大企業是突然出現的,每一個大企業都是由創業者慢慢發展起來的。初創企業需要融資是必然的,創業者有好想法,投資者給予資金支援。創業者和投資者“合則兩利,分則兩敗”。如果二者可以透過簽訂契約開展合作,成功的可能性就會提高很多。

    對於投資者而言,獲得投資收益是其主要目的,因此他們會在契約中明確未來現金流的分配。但創業者應該更加關注控制權的分配,原因就在於融資的契約是不完備的。因此,在創業過程中,如果,創業者能夠獲得更多的控制權,那麼企業極有可能走的更為長遠、更有前瞻性;但如果給投資者更多控制權,企業可能會存在過於關注投資回報等短視現象,這是許多初創企業需要警惕的。

  • 4 # 樓先生和房小姐

    目前來看中國的企業經過了高速的發展,企業管理還有企業的發展模式都已經步入了正軌,所以企業的管理者和股東們的相處也應該隨著企業的改變而改變的,不能在像最開始創業的時候,老闆就是股東就是管理者,老闆只要對自己負責就可以了,尤其是現在中國很多大的企業都在面臨著或者正在面臨著交接班的時候,更應該學會釐清現在的企業管理者和股東的關係,要是還按照自己父輩的觀念既自己就是老闆自己說了就算,那這個企業就不可能會長久下去,管理者不管你自己是不是股東,首先要自己認識到你自己只是企業的一個管理者,說白了就是一個員工,而股東們卻是你們得東家,你的第一目標是應該想怎麼為股東帶來更多的利益和企業的長久發展,至於管理者和股東的相處,只要管理者能源源不斷的給企業帶來利潤,我估計股東和管理者之間就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要是沒有這麼多的利潤的情況下,應該怎麼相處,管理者要是股東那自不用說,要是不是股東就應該使自己能成為類似於股東一樣承擔責任的約束,比如萬科的管理者要進行專案開發的時候,管理者的部分跟資,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法,把自己和股東充分的捆綁在一起,只要這樣管理者和股東們才能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也不會出現管理者和股東撕逼。

  • 5 # 中原行者2

    董明珠是南京人,我的祖籍老鄉。看了許多她的影片,覺得這位職場俠女智謀充沛、個性鮮明、敢打敢衝,對下屬和股東非常負責,相信她一定會合理用好眾人的錢袋子。我倒是對接下來的問題感興趣,如果她運作得好,運氣不錯股票升值的話,股東們將會怎樣回報?

  • 6 # 芝麻彙集號

    管理者與股東,在當今世道,上市公司想著法兒割散戶(股東)的錢,上市公司手握大多股票,拉壓股票輕而易舉,不明就裡的小股車,不停的嗆水。至於管理者與下屬工作員工處理用制度等工等資就可以了,當然素質差的管理者會以小人得志的氣勢來任意踐踏為生存而不得不忍氣吞生的勞苦員工。現實這類小人管理者確實不少,社會沒有發展到一到層次,這類人將會永遠存在,尤其在中國意識形態沒有主流,以嫌錢多寡來衡量,把下品者視為上品者將會存在相當長的時間。

  • 7 # 投資晨讀

    首先,我們先要明確董明珠在格力電器和格力集團的角色。

    作為背景知識,這裡先介紹一下格力電器和格力集團的關係。作為格力電器的母公司,格力集團是受珠海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獨資企業,受珠海市國資委委託,履行向格力電器進行投資,並按規定委派董監事,對格力電器實施監管的職責。

    其次,目前,格力集團持有格力電器18.22%的股份,是第一大股東。董明珠死忠的經銷商利益團體河北京海擔保,持股比例8.46%,董明珠自己持股0.74%。

    而在2016年8月國資委發表了一個檔案,要求政府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不能持股,拿格力集團來說,集團董事長是珠海國資委任命的,不能持股,但是董明珠持有格力電器0.74%的股份,按照檔案,她不能擔任集團董事長了,所以,2016年11月董明珠被免去了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但她可以繼續擔任格力電器的董事長。

    背景說完了,現在來分析下問題。按理說,董事長是股東大會選出來的一部分人中再選出的一個領導人,一般是大股東的代表。但是事實上,董明珠和珠海市國資委關係長期不睦。在一次接受CCTV採訪中,她甚至直接開懟。

    而作為大股東的格力集團卻無能為力。因為經過這麼多年努力,格力電器已經被董明珠經營成了不折不扣的“董家軍”。況且,董明珠也善於在公眾及媒體面前經營自己的形象,強化了“格力電器非董明珠不行”的公眾認知。現行的大股東格力集團,根本就沒有能力和條件對格力電器實施監管,董明珠也不會把格力集團放在眼裡。尤其在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後,這種尷尬現象更明顯。

    大股東和董事長長期不和,這種情況在公司高速發展經營良好的情況下,看在“錢”的份上,還能維持“面和心不合”“表面和氣”的狀態,但一旦到了企業發展的瓶頸期、戰略轉型期,就很有可能產生不信任、互相推諉責任甚至陷入“內鬥”的境地。對一家企業來說,這是發展中的一個隱患。

    作為企業管理者來說,一方要有有遠見、魄力、領導力帶領企業不斷開拓市場,為股東盈利,另一方面肯定也有實現個人抱負的需要。但是,企業管理者一定要知道股東投入資本搭好了平臺是冒了風險,切忌將自身凌駕於股東之上,凌駕於整個公司之上,認為沒了自己就一定不行。

  • 8 # 趙國峰zhaoguofeng

    我認為董明珠是個具有前瞻性的企業家,格力還是要以董明珠為核心才是格力正確的方向,董明珠的做事風格我們不用多講,大家都知道,對產品的品控質量之嚴格,是董明珠不變的要求,董明珠自己做自媒體,還要求企業高管都做自媒體,這一點就證明董明珠對企業的方向感極強,能把家喻戶曉的格力更貼近民心,走進更遠的市場,格力人做自媒體是一條正確的選擇,這一點也證明董明珠不自大,不懈怠,順應市場,不斷拓展知名度,社交化商業是一條潛力無限的路,作為企業產品過硬,影響力大,就意味著盈利,賺錢,一個能把產品做強做大的人,能把產品企業精神,思維,文化,做強的人不去推崇,我們還去推崇什麼樣的老總呢?格力應該全體一心,保持團結,思想統一,圍繞著董明珠的思路,風格把格力做的更強大。這才是格力的未來。中國如果多一些,董明珠,任正非,雷軍等這樣的企業家那是我們企業的福分,國家的希望,民族的驕傲。

  • 9 # 劉興國

    企業的股東和管理者是兩個不同的群體,分別代表著不同群體的利益。股東代表著出資方的利益,管理者代表著包括自己在內的勞動者的利益,以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因此,各自所追求的目標也不一致,股東追求的是股東利益最大化,管理者追求的是公司的持續發展,以及管理者剩餘索取權的最大化,也就是自身報酬的最大化。

    由於股東與管理者屬於兩個不同群體,但卻又由於委託代理關係而緊密聯絡在一起,因此二者之間相處,也就是一個不太容易把握的事情。彼此太獨立,可能不利於維護股東利益;二者太緊密,又不利於發揮管理者積極性和維護管理者利益。

    通常來說,股東是透過股東代表,即董事會來行使股東權利。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與決策機構,負責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並負責督促經理層落實董事會重大決策,負責經理層的聘任與管理。但對經理層所擁有的經營決策權,不應進行干預,必須尊重經理層的獨立性。

    經理層作為具體執行層,應該嚴格按照許可權範圍行使自己職責,致力於落實董事會決策,在工作中既要聽命於董事會,同時也要自覺與董事會保持適當獨立性,以有效維護公司勞動者利益,包括管理層自身的利益。一旦管理者與股東串通一氣同流合汙,就很有可能會損害勞動者利益,譬如惡意剋扣工人工資,減少員工福利,以增加股東收益。

    您認為呢?

  • 10 # 頂天立地2886

    股票持有人要開明的心態來理解和支援董明珠董事長的一切工作,一同全員把格力電器做強做實體經濟的企業,為人們謀幸福謀獲更大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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