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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凡人生小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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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沐宸
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本質區別是規模的大小。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公司,可以自己僱員工。 個體工商戶基本是個體戶自己單幹。兩者的區別一是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建立。 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和《鄉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則建立。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建立;個體工商戶既能夠由一個自然人建立,也能夠由家庭出資建立。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態;個體工商戶不選用企業方式,一般以為歸於“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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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樹懶讀書
這兩個共同點就是創業者自己一個人就能去工商局登記註冊,而不像股份制公司那樣,最少需要2個以上合夥人才能登記註冊成立公司(此類問題可能會涉及到工商程式有新的變更,應該以最新變更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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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嶺財經
兩者的相同點
1、兩者均非企業法人,不能以企業的名義對外獨自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是個體工商戶主、個人獨資企業主。
2、兩者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企業的對外負債,企業財產不夠償還的,有個體工商戶主或者個人獨資企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3、兩者的投資者,都是自然人。當然,個體工商戶可以用家庭財產投資。
4、個稅都有可能被核定徵收,其收入是經營所得,以經營所得進行個稅的申報。
5、兩者都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繳納個稅。
6、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但個體工商戶成為公司股東在實務中很少見到,相比較,更多見到的是個人獨資企業成為股東。
兩者的不同點1、成立依據的法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而個體戶依據《民法通則》成立。
2、成立的主體不同。家庭可以共同出資成立個體戶,但家庭不可以成立個人獨資企業。
3、承擔責任的主體有差異。家庭共同出資成立個體戶的,以家庭的財產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能否轉為其他企業形式。個體工商戶不能轉為其他企業形式,個人獨資企業如果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轉為合夥企業。
回覆列表
大家好我認為有幾點供大家參考。 1.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號名稱,也...
2.
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必須為同一人,即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
3.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委派他人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但由設立該...
4.
在民事、行政、經濟法律制度中,個人獨資企業是其他組織或其他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