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可分四大類,分別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塑膠、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及塵土、食品袋(盒)。
廚餘垃圾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食品類廢物。有害垃圾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毒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電池、熒光燈管、燈泡、水銀溫度計、油漆桶、部分家電、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
擴充套件資料: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條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標準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迴圈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溼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生活垃圾可分四大類,分別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塑膠、玻璃、金屬和布料五大類。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及塵土、食品袋(盒)。
廚餘垃圾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食品類廢物。有害垃圾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毒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電池、熒光燈管、燈泡、水銀溫度計、油漆桶、部分家電、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
擴充套件資料: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條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標準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迴圈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溼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