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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至尊紅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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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34895810980
賣房賣地過度治療反爾加速死亡!
公費醫療都承擔不起!是藥基本上都是醫保外的藥。住院14天不管死活必須出院15天后在交錢重新入院!都別唱讚歌了國家放開安樂死由患者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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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虎世界觀
這是最科學最人道的對待生命的態度和做法,可惜涉及問題太多,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還沒有施行。
希望這一天早一點到來,讓人在被痛苦折磨無法忍受情況下,有尊嚴地選擇自己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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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1337591089
活的太痛苦了自己糟罪親人揪心:選擇安樂死是對自己最好的解脫。這種死法不是人人能做到了。很佩服死者本人和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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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體自在
傅達仁先生選擇安樂死是一種人道關懷。
如果心身受到病痛的折磨,生不如死,生無可戀時,選擇有尊嚴地離世,或許是自我的解脫。
讓家人不再為自己焦慮、緊張,以及恐懼死亡的不期而至。放棄自己的生命未免不是一種明智之選。
同時亦是愛自己,愛家人的體現,更具人道關懷、人性化。
放愛一條生路,讓自己和家人各得其所,各自安好,互相成全,既是一種人生智慧,又是一種很高的人生境界。
願天堂沒有傷痛,逝者安息,生者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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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說青年
好死不如活,誰都知道。但有個前題,是能動,剛不能動時還好。時間長了,就是愛罪了。難道非的活活餓死,就是對生命的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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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風歌288
當生命失去尊嚴時,安樂死是最好的選擇。我見很多老人最後生命的時光,身上就是皮包骨頭,不能吃喝,不認識人,輸液都輸在面板裡,倦縮成小孩一樣大,看著心裡非常的無奈!過去,子女多,輪流伺候老人還好些,以後只有一個孩子,要有錢就必須工作,請個護工現在就四五千元每月,自己受罪,把子女也拖垮了!給老人一點自主,當老人自願安樂死時,國家給予支援,當然是病到晚期沒有治療價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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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傻瓜尋真
安樂死是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發明的一種殺人方式。安樂死,就是他殺,醫生殺人,也歸結為:自殺。而無論他殺還是自殺,都是犯了殺人罪!試問:天下哪一個人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走上自殺的不歸路?絕對沒有!既然沒有任何一個當父母的希望自己辛苦撫養大的兒女選擇自殺結束一生,那麼,選擇自殺的人,就一定是不孝的、反叛父母意願的杵逆之有罪之人。反叛父母,當然必定是叛人類!是無人性可惡行為!安樂死,是西方資本主義賺錢機器之一的西方醫術一一西醫不會治療人類的一切慢性疾病,而又把病人給毒害的瀕臨死亡的邊緣、想活而又無望的、忍受不了疼痛折磨的悲慘境地!透過一番綁架(ⅠCU搶劫室)而錢被掏空以後,開始嘗試如何結束病人的生命了!打倒殺人不眨眼的萬惡的西醫!打倒美帝國主義!打倒洛克菲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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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春天36109361
當人患有一種醫學上無法治癒的疾病而使患者無法忍受的痛苦時,選擇安樂死是對他的尊重,是人道的,應當尊重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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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楊曉豔
左思右想以後,我認為這是一種人道關懷。因為這是傅達仁先生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他要求他這樣做。對生命終極的尊重,不是強迫他痛苦地活著,而是給予他選擇的權利。
前兩天在網上看到傅達仁先生安樂死的影片,非常震撼。在死亡面前,他顯得淡定從容,而他的親人雖然極度痛苦,但在生死一瞬間仍然保持了高度的理性剋制。我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他們雙方能夠做到如此坦然地接受死亡?顯然做出這一決定是雙方深思熟慮的結果。
第一,傅達仁先生飽受病痛折磨已久。新聞上說他84歲那年診斷出胰臟癌,到選擇安樂死兩年的時間。也許兩年的時間不算很長,但對於癌症病人來說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折磨。他的兒子傅俊豪表示,他一出生就常聽父親說“我快要死了,我明天就要死了”。可見二十幾年來,他的身體狀態是很不理想的。
第二,他的親人參與了他受病痛折磨的全過程,所以在愛與不捨的痛苦掙扎之後,選擇了尊重。新聞中提到了傅仁達先生多次提到死亡,但都被親人們勸了回來。回來以後,努力想辦法讓他分散注意力,以減輕痛苦。第一次是寫書,半年寫完了;第二次畫畫,又堅持了半年。其實,人的生命中有些東西,除了自己沒有人能夠感同身受,比如愛,比如痛苦,就算是至親至愛的人都沒有辦法做到。所以,我們不能以愛的名義、以不捨的名義強迫受苦的人接受正常人的觀點,因為在“病痛”的問題上,其他人包括親人也是旁觀者。
我突然想起了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的作家瓊瑤的遺囑《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信中有這樣幾句話十分震撼人心。“這些都失去的時候,人就只有軀殼!我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失智和失能。萬一我失智失能了,幫我“尊嚴死”就是你們的責任!”“我生怕到了時候,你們對我的愛,成為我自然死亡最大的阻力。””你們不論多少不捨,不論面對什麼樣的壓力,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那樣才是你們的大不孝。“她要求子女在她生命的最後不要做無意義的搶救,不要千方百計地想辦法讓她痛苦的活著。她願“生如火花、死如飄雪”。
當然,活著的人總是不願意以這樣的方式送走親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莫過於答應他的這個決定。而目睹這個過程,更是一種令人撕心裂肺的、達到頂點的痛苦。因為生命多麼寶貴啊,上蒼再愛誰也不會多給他一次!那麼,我們該選擇哪一個痛苦呢?願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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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榕兒和明兒
我父親是稅務幹部,就在退休那一年,發現患了鼻咽癌。在鄭州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放療。他老人家一生剛強,但在疾病的重壓下卻顯得異常軟弱,疼痛使他抱著頭在床上翻滾,發出令人肝腸寸斷的呻吟。為止疼,用杜冷丁針劑,到最後連杜冷丁都不管用了。長期的放療,使他原本英俊的五官,變得呆滯猙獰,不能吃飯不能喝水也不能說話,溝通用筆寫……做兒女的縮手無策,非常絕望!
所以,我覺得合法化安樂死,是對生命的尊重,對病人是種解脫,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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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放晴的天空190219623
我想說,一個人後半生太過於不幸,有其讓病痛折磨而不可能得到善終的話,讓安樂死解脫自己,何嘗不是最完美的選擇呢!
最起碼的條件是,自己面對死亡要有這個勇氣,親人都能夠對你放手,社會能形成這樣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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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淼淼m0
首先,是他自己要求的,自願選擇的。其次,瑞典安樂死有要求,是在生命終結前的3――6個月才符合條件,期間還要經過各種檢查判斷。最後,他得的是癌症,很痛苦,整個人瘦到可憐,活著很痛苦,安樂死是他的選擇
所以,我們尊重別人的選擇,不必譴責任何人。願他在天堂,不再遭受病痛的折磨,安好!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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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沈浣月
我覺得安樂死可以接受,並且是對人的一種尊重。其實大家都清楚,危重病患到最後承受的是什麼樣的折磨,那些所謂的搶救以及任由時間一點點攫取生命的活力都是對生命名義上的仁慈。
說起國情和我們根深蒂固的孝道文化來說,情理上難以接受,感覺過不了內心的坎兒,留著受折磨的那個人,看著也是一種心理安慰,其實是真的痛苦。
我姥姥當年是腸癌去世的,手術後活了四年。那四年雖說是子孝孫賢,伺候到位,(她走的頭一年我16歲,大冬天到結了冰的河裡去給她洗屎尿弄髒的衣服,手都被凍腫。)但一到冬天她就起不了床了。身體一點點被掏空。她曾經看著我的腿羨慕的說比她的腰還粗。好幾次自己偷偷綰個小繩子要在桌子腿上勒死自己,被發現後就絕食,我媽他們六個兒女哭著求她吃飯。從心情上來說,兒女既不捨老母親離世又怕落不孝的名,豈不知誰也無法替她受罪。
所以個人認為,國家發展到一定的時候,尊重人的生死權也是一種進步。我自己就不希望自己多麼長壽,就怕日後不能自理自己受罪還拖累孩子。當然,目前也非常重視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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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宋保革
贊成!百利無一害!利國,利家,利己!原因如下:1無尊嚴的活不如死,從新開始。2利國社保醫保解決一個負擔。3兒女不用負擔了,還有部分遺產可分,並可收回部分份子錢。。4老婆省心了。可以更好活。5殯葬業有了個業務,利於該行業發展。,,,好處多多!是一種人道關懷。願付先生早日離苦得樂。將來有一天我這樣了。向付先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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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擁有八隻寵物的媽媽
親人的離世對每一位家人來說是一件無比痛苦的事情,但如果讓我選擇有尊嚴的死去跟無比痛苦地活著 讓親人為我傷心落淚花錢,自己忍受病痛的折磨,沒有一點生活質量,那我會選擇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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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思索完善自我
重病過,疼痛過的人都會有體會,當不治之症痛苦折騰中延長一些時日不是感受生命意義,更不是感受關懷愛意的日子,就算是一個結石的痛苦都可以滅掉一個人生存的信心,其實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情誼的,當親人患上痛苦重疾時,無求挽回的,放手讓患者安靜離開人世反而是最人道,最孝敬的事,生命在於健康,生命去留在於健康和生活的意義,沒有了這二個因素,選擇放棄安樂離世是人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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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會死,如果是壽終正寢,無病無痛的,是很好,但是如果要飽受疾病的折磨,纏綿病榻甚至無人問津,那還不如安樂死,那樣反而是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