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鯨背上的少年》《白馴鹿的九叉犄角》《大象馬戲團》。前兩部魔幻色彩比較重,最後一部寫實色彩重一些。
先重點說說《大象馬戲團》。
我自小在皖南鄉間長大,對動物、植物有一種深厚的親近感。客居北京多年,閒暇時間我很喜歡逛公園或者植物園,花木、泥土、雨水的味道讓我感覺神清氣爽,時常想起南國,想起故鄉。但我很不喜歡逛動物園,唯一一次去動物園是為了看國寶大熊貓。
在我眼裡,動物園的動物雖然養尊處優,不用忍受飢渴的困擾,不用防範天敵的侵害,但是它們的眼神大都透著混沌與疲憊,根本沒有我從小見過的動物的野性和靈性。
小時候,我被大狗嚇唬過,被一群鵝追著啄,被蜜蜂和毛毛蟲蜇過,也騎過牛,抓過蛇,下河塘捕過魚蝦,照顧過毛茸茸的小雞。動物,甚至昆蟲,在我眼裡都是活潑潑、有意思的生命。我喜歡和它們玩耍,也有點兒敬畏它們。被咬、被琢、被蟄,可疼呢。
說起小時候最喜歡的動物,那便是牛了。放牛很有意思。牛吃草時,我和小夥伴們可以在旁邊的草地上打鬧、翻跟頭、過家家、編狗尾巴草戒指、摘野花和柳條編花籃,還可以騎在牛背上玩耍。
有一次,我大著膽子上了牛背,很得意地和小夥伴顯擺,結果沒騎了一會兒,重心失衡,從牛背上跌了下來。我掉在長滿青草的柔軟田溝裡,看到牛的眼裡閃過慌張,似乎擔心傷了我。沒想到過了一會兒,牛居然抬起前蹄,輕輕地落在我的肚子上,我當時愣住了,以為牛要踩我呢。不解地看向牛,發現它明亮的大眼裡閃過一絲戲謔,好像在說,“小祖宗,讓你嚇唬我,我也逗逗你。”
而動物園裡的動物大多無精打采,病懨懨地沒有生氣。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頭大象,它被拴在繩子上,身上佈滿灰塵,大大的眼睛裡滿是煩躁不安,不停地踱來踱去,好像想掙脫什麼。看到圍欄外的人類,它發出低低的怒吼。害怕被大象攻擊到,圍觀的人們紛紛走開了。
我也走開了,一邊走一邊回頭張望,感嘆這頭大象並不屬於這裡。它屬於森林,屬於河流,它可能和我一樣眷戀故鄉,想念自己兒時的小夥伴。
最近我讀到了作家張雲的作品《大象馬戲團》,透過書中的馬戲團明星——一頭名為“乖憨”的大象,我對大象這種動物的性格和命運產生了更深刻的認知。大象和牛一樣,是一種溫厚勤懇的動物,卻擁有著悲哀的命運。
所謂的案件不過是悲傷的故事
美國有一句諺語,大象永遠不會忘記(An elephant never forgets)。大象有著遠比人還要精確的記憶力。它能記住,生命中所有的過往和細節。
《大象馬戲團》講述了數場謀殺案件,所謂的案件不過是故事,一個、兩個或好幾個故事交織在一起。大象乖憨在故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參與了謀殺,一場最令我震撼的謀殺。
大象的節目經常是馬戲團吸引、招攬觀眾的重頭戲。年邁的乖憨要表演各種難度很大的節目:
在這場謀殺之前,是巖溫對乖憨長年累月的虐待。馬戲團的表演以盈利為導向,頻繁的訓練和表演使大象無法達到充足的休息。很多大象要承受關節病、心臟病甚至抑鬱症的折磨,早早死掉。
乖憨不是野象,是馴服後的大象的後代。它生下來就落在人類手裡,接受了殘酷的訓練,一旦表現不好,就會遭到飢餓、鞭打、捆綁。尖利的象鉤,就是馬戲團老闆用來懲罰乖憨的工具。乖憨已經50多歲,身上傷痕累累,有著嚴重的風溼病和關節病。經歷過的種種痛苦和虐待,都不可能忘記。
小說中,殺了巖溫的大象乖憨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完全是由於作者張雲對動物的悲憫之心佔據上風。現實中的大象很難有這樣的好運,殺害馴獸師的大象會被處死。1916年,美國田納西州東部歐文鎮絞死了一頭名叫 “瑪麗”的大象,起因是瑪麗將傷害它的馴獸臨時工踩踏至死。
如果再搜尋一下有關象牙的新聞,就會更為大象的悲慘命運感到憤怒和悲哀。
一頭大象,可以活到80歲。希望所有大象,都能壽終正寢。
傳說,每一隻預感到生命即將結束的大象,都會在生命的最後,走到叢林的深處,沿著象道來到傳說中的歸宿——象冢。小說中乖憨回到了自己的故鄉,我想,這算是大象最幸福的歸宿了。
去不了的是遠方,回不去的是故鄉。內心深處,我很羨慕乖憨。
從前慢,日後愛如靜水流深
我之前讀過《動物三部曲》的前兩部。《鯨背上的少年》的故事主要發生地在北地,《白馴鹿的九叉犄角》的故事發生在中國東北大興安嶺,《大象馬戲團》的故事呢,則發生在雲南。如果說“鯨魚”和“馴鹿”是帶著魔幻色彩的,那“大象”就是貼著地面,沉穩前行的。
張雲擅長描摹異鄉風情,對各地植被、氣候、動物習性以及風俗人情信手拈來,能隨時隨地把讀者帶入一個陌生新奇又真實可感的世界。
讀到這裡,感覺長了不少見識。再看這段對於西南邊陲小鎮風景的描寫。
莫美、勐卡、曼隆,三個地方,是男女主人公生命旅程中的三個重要據點。由曼隆到莫美再到勐卡,主人公的命運一路下墜,令人扼腕。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曼隆就是主人公心中的香丘,永恆的烏托邦。在曼隆,月光下,太陽雨中,秋山和靜水經常一起騎著乖憨在湖邊的森林裡玩耍,這是他們生命中最好的時光。友誼,或者尚在萌芽中的愛情,如詩如畫的風景,讓兩個習慣了顛沛流離的少年感受到了人世的安穩和幸福以及天地的大美。
比起曼隆,莫美的煙火氣更重。
在莫美,飯店老闆娘爽利、有人情味,上了年紀的葛大爺為愛情打架進了派出所,讀起來甚感詼諧。如果靜水的養母,大伯孃阿曼,沒有一意孤行嫁給金不換,母女倆憑藉兩雙勤勞的雙手,慢慢地,也會過上好日子。假如有一天,守在暗處的秋水走到靜水面前,和她相認,那該多好呢。
在勐卡,馬戲團馴獸人石枯草和鳩家繼承人鳩靜水之間隔著世上最遙遠的距離。唯一的交集是,拍賣會結束,靜水去馬戲團“看”了一場馬戲表演。她雙眼幾近失明,什麼也看不見,只是聽到秋水和乖憨表演的聲響,臉上就綻放了燦爛的笑容。
可能很多讀者不能明白秋山為什麼願意當靜水的“影子”,一直守護她直到死亡。我反覆揣摩秋山的心境,覺得原因有三點:
第一, 秋山是孤兒,從未得到過任何人的關愛,靜水給了她人世唯一的溫暖。
第二, 聰敏深沉如秋山,從小到大吃了很多苦頭,最能識別至惡,也最能識別至善。我們眼裡冷冰冰的病嬌靜水,在他眼裡卻是至善至美的化身。他甘願為她成魔,為她守護光明,驅趕黑暗。
第三, 不要小看少年人的愛。成年的男女太懂得計算利弊得失,愛與被愛,只有純真無邪的心才能感知到,被世俗裹挾的男女最在乎的是佔有和被佔有。真正的愛,才能讓人的心靈和行為趨於神性。佔有慾和控制慾則容易導向獸性。金不換和鳩一禾就是例證。
在靜水心裡,她未必能意識到他們之間是什麼樣的感情,她和世界隔著一堵厚厚的牆,我們只能探知,秋山一定在牆內。
可嘆聰敏如秋山,不懂男女之情,直到臨死,也不明白自己對靜水是什麼感情。命運坎坷的人,可能對善惡最有感知力,對情愛的感知卻很遲鈍。
秋山的一生很短,只來得及愛靜水一個人。愛如靜水,深不見底。
象頭神的故事
這句玄乎其玄的話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好像還是第一次讀到了象頭神犍泥沙的故事。象頭神故事中,溼婆神用三叉戟誤殺了親生兒子犍泥沙,為了復活兒子,他將天帝因陀羅的坐騎神象頭砍下,安在了兒子身上。
這個故事和小說結合得很巧妙。溼婆神殺子的故事,暗喻侯富貴殺害養子侯黑木,可謂神來之筆。這個故事和線索細細鋪展開,可能會更有意思呢。
馬戲團是一個大家庭,侯富貴是締造者,也是毀滅者,他容易讓我想起象頭神故事中兼具生殖與毀滅、創造與破壞的雙重性格的溼婆神,可以和他抗衡的犍泥沙並不是侯黑木,而是以前的秋山,現在的石枯草。
我很好奇這一對男性之間較量的故事,這兩個人也是整個故事中最複雜最矛盾的人物。我惋惜秋山在抗爭侯富貴之時身單力薄,而為黑暗所吞噬。如果靜水足夠強大,或者他們早點遇到正直的覃東,或許故事的結局就會改寫。
在黑暗中,在逆境中,我們可能需要按捺住心中熊熊燃燒的怒火和無窮無盡的絕望,等到微弱的光亮降臨頭頂之上,再一直等到光明的力量可以對抗黑暗,最後集結所有的力量徹底驅走黑暗。
可是,也許身處黑暗中的人,只見到過微弱的光亮,便以為這是人世間唯一的火把。《白夜行》裡亮司和雪穗手拉著手一起走向黑暗,《大象馬戲團》裡秋山犧牲了自己,墜入黑暗,把光明留給了靜水。我始終相信生命是應該向上的,與其一起墜入黑暗,不如仰望頭頂的光明,即使它很微弱。
在靜水的封筆畫作中,秋山騎著乖憨走向了密林深處,似乎她在創作之時料中了結局。秋山沒有機會和她告別,和她說再見,長眠於留存美好記憶的大湖之中。而乖憨走入森林之前和靜水做了告別。幸好秋山在那幅畫作上留下了他最想對靜水說的話:
常常,我們來不及告別便匆忙上路
風雨兼程,顛沛流離,輾轉起伏
最終忘記自己曾是孩童
大象不會
它永遠記得那片山林,那個人
一直尋找,長途跋涉,不辭辛苦
只為說一句再見
在勐卡人的方言裡,“乖憨”就是“再見”的意思。秋山給大象取這個名字,暗藏了他內心深處的期許。
本來生命就是一場場告別,在這熙熙攘攘的人世間,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從容地和身邊的親人朋友說再見,並期待下一次再見。
推薦《鯨背上的少年》《白馴鹿的九叉犄角》《大象馬戲團》。前兩部魔幻色彩比較重,最後一部寫實色彩重一些。
先重點說說《大象馬戲團》。
我自小在皖南鄉間長大,對動物、植物有一種深厚的親近感。客居北京多年,閒暇時間我很喜歡逛公園或者植物園,花木、泥土、雨水的味道讓我感覺神清氣爽,時常想起南國,想起故鄉。但我很不喜歡逛動物園,唯一一次去動物園是為了看國寶大熊貓。
在我眼裡,動物園的動物雖然養尊處優,不用忍受飢渴的困擾,不用防範天敵的侵害,但是它們的眼神大都透著混沌與疲憊,根本沒有我從小見過的動物的野性和靈性。
小時候,我被大狗嚇唬過,被一群鵝追著啄,被蜜蜂和毛毛蟲蜇過,也騎過牛,抓過蛇,下河塘捕過魚蝦,照顧過毛茸茸的小雞。動物,甚至昆蟲,在我眼裡都是活潑潑、有意思的生命。我喜歡和它們玩耍,也有點兒敬畏它們。被咬、被琢、被蟄,可疼呢。
說起小時候最喜歡的動物,那便是牛了。放牛很有意思。牛吃草時,我和小夥伴們可以在旁邊的草地上打鬧、翻跟頭、過家家、編狗尾巴草戒指、摘野花和柳條編花籃,還可以騎在牛背上玩耍。
有一次,我大著膽子上了牛背,很得意地和小夥伴顯擺,結果沒騎了一會兒,重心失衡,從牛背上跌了下來。我掉在長滿青草的柔軟田溝裡,看到牛的眼裡閃過慌張,似乎擔心傷了我。沒想到過了一會兒,牛居然抬起前蹄,輕輕地落在我的肚子上,我當時愣住了,以為牛要踩我呢。不解地看向牛,發現它明亮的大眼裡閃過一絲戲謔,好像在說,“小祖宗,讓你嚇唬我,我也逗逗你。”
而動物園裡的動物大多無精打采,病懨懨地沒有生氣。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頭大象,它被拴在繩子上,身上佈滿灰塵,大大的眼睛裡滿是煩躁不安,不停地踱來踱去,好像想掙脫什麼。看到圍欄外的人類,它發出低低的怒吼。害怕被大象攻擊到,圍觀的人們紛紛走開了。
我也走開了,一邊走一邊回頭張望,感嘆這頭大象並不屬於這裡。它屬於森林,屬於河流,它可能和我一樣眷戀故鄉,想念自己兒時的小夥伴。
最近我讀到了作家張雲的作品《大象馬戲團》,透過書中的馬戲團明星——一頭名為“乖憨”的大象,我對大象這種動物的性格和命運產生了更深刻的認知。大象和牛一樣,是一種溫厚勤懇的動物,卻擁有著悲哀的命運。
所謂的案件不過是悲傷的故事
美國有一句諺語,大象永遠不會忘記(An elephant never forgets)。大象有著遠比人還要精確的記憶力。它能記住,生命中所有的過往和細節。
《大象馬戲團》講述了數場謀殺案件,所謂的案件不過是故事,一個、兩個或好幾個故事交織在一起。大象乖憨在故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參與了謀殺,一場最令我震撼的謀殺。
大象的節目經常是馬戲團吸引、招攬觀眾的重頭戲。年邁的乖憨要表演各種難度很大的節目:
在這場謀殺之前,是巖溫對乖憨長年累月的虐待。馬戲團的表演以盈利為導向,頻繁的訓練和表演使大象無法達到充足的休息。很多大象要承受關節病、心臟病甚至抑鬱症的折磨,早早死掉。
乖憨不是野象,是馴服後的大象的後代。它生下來就落在人類手裡,接受了殘酷的訓練,一旦表現不好,就會遭到飢餓、鞭打、捆綁。尖利的象鉤,就是馬戲團老闆用來懲罰乖憨的工具。乖憨已經50多歲,身上傷痕累累,有著嚴重的風溼病和關節病。經歷過的種種痛苦和虐待,都不可能忘記。
小說中,殺了巖溫的大象乖憨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完全是由於作者張雲對動物的悲憫之心佔據上風。現實中的大象很難有這樣的好運,殺害馴獸師的大象會被處死。1916年,美國田納西州東部歐文鎮絞死了一頭名叫 “瑪麗”的大象,起因是瑪麗將傷害它的馴獸臨時工踩踏至死。
如果再搜尋一下有關象牙的新聞,就會更為大象的悲慘命運感到憤怒和悲哀。
一頭大象,可以活到80歲。希望所有大象,都能壽終正寢。
傳說,每一隻預感到生命即將結束的大象,都會在生命的最後,走到叢林的深處,沿著象道來到傳說中的歸宿——象冢。小說中乖憨回到了自己的故鄉,我想,這算是大象最幸福的歸宿了。
去不了的是遠方,回不去的是故鄉。內心深處,我很羨慕乖憨。
從前慢,日後愛如靜水流深
我之前讀過《動物三部曲》的前兩部。《鯨背上的少年》的故事主要發生地在北地,《白馴鹿的九叉犄角》的故事發生在中國東北大興安嶺,《大象馬戲團》的故事呢,則發生在雲南。如果說“鯨魚”和“馴鹿”是帶著魔幻色彩的,那“大象”就是貼著地面,沉穩前行的。
張雲擅長描摹異鄉風情,對各地植被、氣候、動物習性以及風俗人情信手拈來,能隨時隨地把讀者帶入一個陌生新奇又真實可感的世界。
“‘哪敢呢。’安念擺了擺手,‘不過,我可不姓安。在我們這裡,名字是按照排行來的,比如男孩子,長子叫巖某某、次子叫依某某、三子叫桑某某,女孩呢,長女叫葉某某、次女叫玉某某、三女叫安某某……’“‘所以你是家裡第三個女兒了?’‘回答正確’。安念笑道,‘我們一般沒有姓,除了古老的家族’”讀到這裡,感覺長了不少見識。再看這段對於西南邊陲小鎮風景的描寫。
“果然是很小的鎮子。莫美建在地勢起伏的河谷和山坡之上,只有一條主幹道,有幾百戶人家。建築都很古老,大多為木製,道路兩旁,身著長裙的婦女拎著鮮花、水果走過,巨大的水牛緩步而行,光著脊背的孩子追逐打鬧。在這裡,時光彷彿停滯不前。”莫美、勐卡、曼隆,三個地方,是男女主人公生命旅程中的三個重要據點。由曼隆到莫美再到勐卡,主人公的命運一路下墜,令人扼腕。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曼隆就是主人公心中的香丘,永恆的烏托邦。在曼隆,月光下,太陽雨中,秋山和靜水經常一起騎著乖憨在湖邊的森林裡玩耍,這是他們生命中最好的時光。友誼,或者尚在萌芽中的愛情,如詩如畫的風景,讓兩個習慣了顛沛流離的少年感受到了人世的安穩和幸福以及天地的大美。
比起曼隆,莫美的煙火氣更重。
“周邊居民的陽臺上、園子裡,花開得正盛。孩子們三五成群歡鬧著跑過,晚歸的婦女低聲說笑。這裡的時光過得很慢,人活得很美,靜謐安和。”在莫美,飯店老闆娘爽利、有人情味,上了年紀的葛大爺為愛情打架進了派出所,讀起來甚感詼諧。如果靜水的養母,大伯孃阿曼,沒有一意孤行嫁給金不換,母女倆憑藉兩雙勤勞的雙手,慢慢地,也會過上好日子。假如有一天,守在暗處的秋水走到靜水面前,和她相認,那該多好呢。
在勐卡,馬戲團馴獸人石枯草和鳩家繼承人鳩靜水之間隔著世上最遙遠的距離。唯一的交集是,拍賣會結束,靜水去馬戲團“看”了一場馬戲表演。她雙眼幾近失明,什麼也看不見,只是聽到秋水和乖憨表演的聲響,臉上就綻放了燦爛的笑容。
可能很多讀者不能明白秋山為什麼願意當靜水的“影子”,一直守護她直到死亡。我反覆揣摩秋山的心境,覺得原因有三點:
第一, 秋山是孤兒,從未得到過任何人的關愛,靜水給了她人世唯一的溫暖。
第二, 聰敏深沉如秋山,從小到大吃了很多苦頭,最能識別至惡,也最能識別至善。我們眼裡冷冰冰的病嬌靜水,在他眼裡卻是至善至美的化身。他甘願為她成魔,為她守護光明,驅趕黑暗。
第三, 不要小看少年人的愛。成年的男女太懂得計算利弊得失,愛與被愛,只有純真無邪的心才能感知到,被世俗裹挾的男女最在乎的是佔有和被佔有。真正的愛,才能讓人的心靈和行為趨於神性。佔有慾和控制慾則容易導向獸性。金不換和鳩一禾就是例證。
在靜水心裡,她未必能意識到他們之間是什麼樣的感情,她和世界隔著一堵厚厚的牆,我們只能探知,秋山一定在牆內。
可嘆聰敏如秋山,不懂男女之情,直到臨死,也不明白自己對靜水是什麼感情。命運坎坷的人,可能對善惡最有感知力,對情愛的感知卻很遲鈍。
秋山的一生很短,只來得及愛靜水一個人。愛如靜水,深不見底。
象頭神的故事
“十年之前,神誕之日,再見矗立之地,三叉戟之厄,犍泥沙之約。”這句玄乎其玄的話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好像還是第一次讀到了象頭神犍泥沙的故事。象頭神故事中,溼婆神用三叉戟誤殺了親生兒子犍泥沙,為了復活兒子,他將天帝因陀羅的坐騎神象頭砍下,安在了兒子身上。
這個故事和小說結合得很巧妙。溼婆神殺子的故事,暗喻侯富貴殺害養子侯黑木,可謂神來之筆。這個故事和線索細細鋪展開,可能會更有意思呢。
馬戲團是一個大家庭,侯富貴是締造者,也是毀滅者,他容易讓我想起象頭神故事中兼具生殖與毀滅、創造與破壞的雙重性格的溼婆神,可以和他抗衡的犍泥沙並不是侯黑木,而是以前的秋山,現在的石枯草。
我很好奇這一對男性之間較量的故事,這兩個人也是整個故事中最複雜最矛盾的人物。我惋惜秋山在抗爭侯富貴之時身單力薄,而為黑暗所吞噬。如果靜水足夠強大,或者他們早點遇到正直的覃東,或許故事的結局就會改寫。
在黑暗中,在逆境中,我們可能需要按捺住心中熊熊燃燒的怒火和無窮無盡的絕望,等到微弱的光亮降臨頭頂之上,再一直等到光明的力量可以對抗黑暗,最後集結所有的力量徹底驅走黑暗。
可是,也許身處黑暗中的人,只見到過微弱的光亮,便以為這是人世間唯一的火把。《白夜行》裡亮司和雪穗手拉著手一起走向黑暗,《大象馬戲團》裡秋山犧牲了自己,墜入黑暗,把光明留給了靜水。我始終相信生命是應該向上的,與其一起墜入黑暗,不如仰望頭頂的光明,即使它很微弱。
在靜水的封筆畫作中,秋山騎著乖憨走向了密林深處,似乎她在創作之時料中了結局。秋山沒有機會和她告別,和她說再見,長眠於留存美好記憶的大湖之中。而乖憨走入森林之前和靜水做了告別。幸好秋山在那幅畫作上留下了他最想對靜水說的話:
常常,我們來不及告別便匆忙上路
風雨兼程,顛沛流離,輾轉起伏
最終忘記自己曾是孩童
大象不會
它永遠記得那片山林,那個人
一直尋找,長途跋涉,不辭辛苦
只為說一句再見
在勐卡人的方言裡,“乖憨”就是“再見”的意思。秋山給大象取這個名字,暗藏了他內心深處的期許。
本來生命就是一場場告別,在這熙熙攘攘的人世間,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從容地和身邊的親人朋友說再見,並期待下一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