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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思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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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睿讀西遊
一群因丈夫獲罪而流放到邊界上的女人,隨軍作妓是她們不得不做的或許還是比較好的一種選擇。
據《漢書·卷五十四·李廣蘇建傳第二十四》記載:“陵且戰且引,南行數日,抵山谷中。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陵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始軍出時,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隨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陵搜得,皆劍斬之。”
讀到這裡時,我覺得很奇怪,做為一支非常精銳的部隊,怎麼可能允許隨軍攜帶家屬?反過來說,如果一支軍隊隨軍攜帶家屬,它還能成為一支精兵嗎?如果李陵真的把部下的老婆都殺了,他們不找李陵算帳才怪,怎麼可能忠心耽耽地追隨他血戰到最後一刻?
如司馬遷言:“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拳,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 即使陵軍候管敢“亡降匈奴”,那也是因為“為校尉所辱”,而不是為了紅顏衝冠一怒。所以,我推測這些被李陵“皆劍斬之”的女人是軍妓,而不是“妻婦”。
且看這些可憐的女人的來歷:“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她們是一群因丈夫獲罪而流放到邊界上的女人,隨軍作妓是她們不得不做的或許還是比較好的一種選擇,這樣才能夠較為合理地解釋我在前面所提出的疑問。 而且,中國歷史書有一個很大的毛病,就是注重道德的宣傳。在這樣的大原則下,扭曲歷史的真面目就成了中國史書上的一種常態,這是閱讀中國史書時必須隨時留意的。所以史學家不會在史書中記下漢朝軍隊中存在著軍妓的這一史實是可想而知的。
有趣的是,以上這一事件,僅見於漢書,而不見於《史記》和《資治通鑑》等史學名著,大概是因為司馬遷和司馬光等人既不能在史書中寫上漢朝軍隊存在過軍妓,又不願曲筆描述,最後只好乾脆放棄這一段史料了。 有意思的是,歐洲中世紀,也有類似的記述:“1570年,法國統帥斯特拉齊準備率軍直趨義大利,但軍隊中來了許多風塵女子,導致大軍行進費力。這位統帥擺脫這困境的手段特別殘忍。據布朗當記述,他把這些可憐的妓女們溺死了至少有八百人《西方情愛史(文藝復興時代卷)》P302。”這簡直就是李陵傳的歐洲版本了。
《隋書·刑法志》記載“自魏晉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補兵。” 涉及南朝梁刑法,其中包括:“劫身皆斬,妻子補兵。” 沈家本《歷代刑法考》指出:“陳(國也相)同”。 由此可見,罪人妻子編入軍隊,曾經是長期通行的制度。 可是,這些女子參軍之後幹什麼呢? 有相當一部分隨軍女子充當起了雜役,為軍隊保障後勤。還有相當一部分隨軍女子被迫做起了軍妓。 戰爭的殘酷和女人的溫存形成的強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時出現。
白天作戰,晚上做愛,這似乎是對行軍者最合乎人情的犒勞。 中國軍隊使用軍妓的歷史是久遠的。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漢軍出征匈奴的時候,不少軍人把妓女藏在輜重車裡帶著一起上路,李廣親自把這些妓女一一搜查出來全部殺死。之後不久,那個把女人視為洪水猛獸的李廣也上演了一出近乎雷同的戲。
《資治通鑑》卷二六八“後梁太祖乾化二年”:“郢王(朱)友珪,其母亳州營倡也。”胡三省注: 薛《史》:友珪小字遙喜,母失其姓,本亳州營妓也。唐光啟中,帝徇地亳州,招而侍寢。月餘,將舍之而去,以娠告。是時元貞皇后賢而有寵,帝素憚之,由是不果攜歸大梁,因留亳州,以別宅貯之。及期,妓以生男來告,帝喜,故字之曰“遙喜”。後迎歸汴。 這個故事反映了當時軍中存在營妓的情況,因為這營妓是被統帥所佔有,其命運顯得略微好一些,儘管也差一點被“舍之而去”,但最終還是有了好的歸宿。設想一個普通士兵的女人,是不會有如此待遇的。
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軍中無女”的古訓漸漸不被提及,而軍妓漸漸成為一種相對普遍的存在。唐代邊塞詩人岑參便在《玉門關蓋將軍歌》中透露了蓋將軍領導的軍隊“軍中無事但歡娛,暖屋繡簾紅地爐”的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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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的西域都護府,在烏壘城,但是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個烏壘城不知詳細地址,因為歷史較長,戰爭頻繁,都護府所轄領土多有變動,關於駐軍的婚姻都應該存在,但是文字沒有記載,好像不是特別重要!在那年代,青壯年當兵,不是現在的可以到時間復原,當一輩子兵的人也是很多,當將軍的可能攜帶著夫人出征,當士兵的就沒有這種福利了,人都有七情六慾,婚姻也是人之常情!估計當兵有妻子的,別妻離子,沒有妻子的,駐軍久了,只有在當地解決,因為過去沒有那麼多的宗教規定,在漢朝時,西域還是佛教地區,和漢人風俗一樣,軍人和當地人通婚也是情有可原!唐朝的李白,就是出生在碎葉,難道其母不是碎葉當地人?當然這只是想像而已!謝謝大家,不足部分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