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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崇金

    簡直是在亂彈琴,哪有這一回事,除了自己無能力以外,抱別人撫養,你們閒著無事在找事,無機知談,逗起日本人唱山歌。

  • 2 # 八戒你瘦了160700542

    不管有多大的仇恨,父母就是父母,給你生命。沒有他就肯定沒有你,就憑這一點你就有贍養他的責任跟義務,血濃於水。親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你不過是他生命的延續。可以用一句話來判斷這個人到底可以不可以交朋友。如果是一個對父母都不好的人對朋友能好到那裡去?做人要懂感恩,懂回報。現在的年輕人很多就知道索取,只要父母不給錢,或者給的少就說父母對自己不好。有本事把自己命還給你父親。這份恩情你還的起嗎?看完很多人的評論真的感覺世道變了,中國幾千年的文化優良傳統變了。很多人變的無情無義,一切都是金錢。沒有養你就不是父母?古時候不是很多父母沒有養,長大了還要想法認祖歸宗。樹有根,人有祖。要知道自己是怎麼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做個沒有良知的人自己累嗎?

  • 3 # 50416081247笑一笑

    生下兒女不管,拋妻棄子的本來就是自私的人渣!對於人渣講孝道是強人所難!這樣的人年輕花天酒地,生兒女時是性需求。不然怎麼不管呢?女人千辛萬苦帶大孩子,成人了他來分亨,我媽九歲死娘,那外公在媽兩歲時尋花問柳,還讓媽又有了弟妹,然後又不管,小姨五歲死在水缸邊,小舅稍大腦膜炎也死了。外公又找人生下小舅比我大一歲,糧食緊張帶一家三口想住我家,我媽給了糧票錢讓他回鄉下,他站在家門口罵幾個鐘頭,還是後外婆看我家僅一間房也不好過,勸他走了。當時我6歲,舅7歲,媽一人一個紅苕,他把我的搶過給他兒。唉!這人品,應該養他嗎?

  • 4 # 玄真子桑

    於情、於法,子女都可理直氣壯拒絕贍養這樣的父親!

    無庸諱言,並非所有生命都是愛的結晶、也並非所有生命都寄予了生育者(有的人愧對“父母”二字)的愛、期待。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對母親來說,尚有十月之累、分娩之險,對於父親有何苦勞?說難聽些,有些小生命就是某些男女一時之歡的意外結果。而遺棄子女的所謂父親不過是一位不盡責的農夫草草把種子灑下,完全沒有履行管理之職。植物靠天尚能有所收穫,可一條生命卻不是飲風吸露就能得以成長。

    “我給你生命,所以你得養我”,貌似理由鑿鑿,也頗有認同者。須知,生命脆弱,“假如你不曾養育我,給我溫暖的生活,假如你不曾保護我,我的命運將會是什麼?”沒人養育的嬰兒命運就是一個:死亡。試問,如果沒人養育,這生命早己不復存在,如何養你?只有另一世界了。種瓜得瓜,當年遺棄就是你種下的種子,今天子女的拒絕、冷漠就是你應得的果實——這是自然法則,也是通達的人情。

    法律基於人情,代表公正。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原則上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包括父母殺害子女、父親姦汙女兒罪,以及虐待、遺棄子女罪。這些罪行,無疑已徹底割裂了子女與父母的情感聯絡。父親,既是稱謂,更代表了對子女撫養、教育責任。題中所謂父親遺棄子女三十年,現在竟言之鑿鑿以親情、道德要求兒女贍養,遺棄兒女時,你可曾想到親情、道德?要求別人講道德,自己先得有道德。

    父親遺棄於先,子女拒養於後,可謂天理昭昭,因果報應。

  • 5 # 奧斯卡影院主題公寓

    如果當初拋棄兒女,也不管兒女的死活,如果活著的算命大,如果是死了呢。那這父母不就是殺人兇手嗎?誰能替孩子討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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