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長貨物通常有兩種裝載方法:一車負重一端或兩端突出裝載;用兩輛或兩輛以上平車跨裝裝載。超長貨物由於其長度超出車輛的端梁,應根據規定來確定一車負重或兩車負重的裝載方法。一車負重是指一輛平車負重,貨物的一端或兩端突出端梁加掛遊車。在一輛平車上裝載的貨物,當貨物的寬度小於或等於車底板寬度時,貨物突出端梁長度大於300mm時,或當貨物的寬度大於車底板寬度時,貨物突出端梁的長度大於200mm時,必須使用遊車,按超長貨物辦理。貨物突出部分與遊車底板間應保持150mm以上的間隙,以保證貨車透過線路變坡點時的安全。利用遊車裝貨與突出貨物的端部距離不得小於350mm。在貨物突出部分的兩側遊車上不得裝貨,以保證行經曲線線路時貨物的安全。兩批貨物共用遊車時,兩突出貨物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m,以保證貨車行經曲線線路時,由於車鉤的壓縮量及貨物產生的偏差量而不影響貨物及行車安全。超長貨物每一端突出端梁的最大長度,一般不得超過負重車長度的百分之三十,突出長度超過百分之三十時,由鐵路局確定。所謂兩車負重跨裝是指貨物的長度超過一車負重容許的裝載長度,其重量由兩輛平車承載。根據貨物的長度可採用兩車負重不加掛遊車;兩車負重中間加掛遊車;兩車負重中間和兩端均加掛遊車等方案,不論採用哪種方式跨裝,均應遵守超長貨物跨裝運送的基本條件。即,跨裝運送只准兩車負重,負重車底板高度應一致,若兩車底板高度不一致時,應採取措施墊平。在兩輛負重車之間只准加掛一輛遊車(另有規定者除外)。跨裝的超長貨物不得直接裝在車底板上,應裝在貨物轉向架上。貨物轉向架的上架體應與貨物,下架體應與車底板分別固定在一起。不得將轉向架的上、下架體捆綁在一起。中間加掛遊車的跨裝連掛車組,透過9號及9號以下道岔時,不得推送調車,以防脫軌。兩輛以上的跨裝連掛車組應使用車鉤緩衝停止器,限制車鉤緩衝彈簧的伸縮,以保證貨物和行車安全。兩車跨裝的超長貨物,重量不得超過負重較小車輛標重的一倍,負重車每個轉向架承載重量,均不得超過貨車標記載重量的二分之一。
超長貨物通常有兩種裝載方法:一車負重一端或兩端突出裝載;用兩輛或兩輛以上平車跨裝裝載。超長貨物由於其長度超出車輛的端梁,應根據規定來確定一車負重或兩車負重的裝載方法。一車負重是指一輛平車負重,貨物的一端或兩端突出端梁加掛遊車。在一輛平車上裝載的貨物,當貨物的寬度小於或等於車底板寬度時,貨物突出端梁長度大於300mm時,或當貨物的寬度大於車底板寬度時,貨物突出端梁的長度大於200mm時,必須使用遊車,按超長貨物辦理。貨物突出部分與遊車底板間應保持150mm以上的間隙,以保證貨車透過線路變坡點時的安全。利用遊車裝貨與突出貨物的端部距離不得小於350mm。在貨物突出部分的兩側遊車上不得裝貨,以保證行經曲線線路時貨物的安全。兩批貨物共用遊車時,兩突出貨物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m,以保證貨車行經曲線線路時,由於車鉤的壓縮量及貨物產生的偏差量而不影響貨物及行車安全。超長貨物每一端突出端梁的最大長度,一般不得超過負重車長度的百分之三十,突出長度超過百分之三十時,由鐵路局確定。所謂兩車負重跨裝是指貨物的長度超過一車負重容許的裝載長度,其重量由兩輛平車承載。根據貨物的長度可採用兩車負重不加掛遊車;兩車負重中間加掛遊車;兩車負重中間和兩端均加掛遊車等方案,不論採用哪種方式跨裝,均應遵守超長貨物跨裝運送的基本條件。即,跨裝運送只准兩車負重,負重車底板高度應一致,若兩車底板高度不一致時,應採取措施墊平。在兩輛負重車之間只准加掛一輛遊車(另有規定者除外)。跨裝的超長貨物不得直接裝在車底板上,應裝在貨物轉向架上。貨物轉向架的上架體應與貨物,下架體應與車底板分別固定在一起。不得將轉向架的上、下架體捆綁在一起。中間加掛遊車的跨裝連掛車組,透過9號及9號以下道岔時,不得推送調車,以防脫軌。兩輛以上的跨裝連掛車組應使用車鉤緩衝停止器,限制車鉤緩衝彈簧的伸縮,以保證貨物和行車安全。兩車跨裝的超長貨物,重量不得超過負重較小車輛標重的一倍,負重車每個轉向架承載重量,均不得超過貨車標記載重量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