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人豁免債務,是指債權人放棄債權,債務人所得到的資本.屬於其他資本公積. 二,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專案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專案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專案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三,營業外收入包括; 1,固定資產盤盈 2,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3,處置無形資產淨收益. 4,罰款淨收入等. 引用法規; 《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後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後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後的淨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於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處置無形資產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處置無形資產淨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企業會計制度》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專案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專案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專案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一,債權人豁免債務,是指債權人放棄債權,債務人所得到的資本.屬於其他資本公積. 二,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專案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專案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專案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三,營業外收入包括; 1,固定資產盤盈 2,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3,處置無形資產淨收益. 4,罰款淨收入等. 引用法規; 《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後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後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後的淨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於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處置無形資產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處置無形資產淨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企業會計制度》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專案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專案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專案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專案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