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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躺雞大叔

    可伶天下父母心。

    忙忙碌碌一輩子,為兒女操碎了心。

    最後卻得不到兒女的理解。一切在他們眼中變成了應當應分的付出。在他們眼中,父母永遠應該是付出而不能求回報的。

    按照人的邊界原則,孩子結婚他們是事情的主體,他們才是應該才承擔這個事情的主體,父母幫襯些。但事實是本末倒置,父母成了承擔孩子結婚這個壓力最主要的人。

    這個現象有社會的原因,很重要的,是個人的原因。

    善良的人,理解的人都願意在家人困難的時候搭手支援,只有攜手共渡難關才會在未來的日子有滋有味感受到生活的氣息。

    家庭當中的每個人只要願意為家庭出力,那不管現在,將來,沒有任何困難能讓家分崩離析。

    您的兒媳在剛結婚就開始搞小家庭主義,把他們結婚的一切理所應當的讓家裡老人來承擔,可想而知在以後的日子裡,您的兒子即使有孝心絕對的被動的一方。你們老了以後老有所依的願景似乎像海市蜃樓一樣飄渺。

    所以,一定要在結婚初期多進行溝通,不僅和兒媳溝通,也和兒媳的家庭溝通,適當找一些身邊事業,人品,家庭和諧的親戚朋友以第三方的身份溝通。我相信我們年青這代人雖然有脾氣不好的,固執的,但蠻橫到不講道理的應該是少數。

    最後,祝福兩位老人健康,幸福。

  • 2 # 大掌櫃237

    我說題主這位大兄弟呀,你就別指望你的兒子幫你還錢啦。俗話說的好,養兒養兒天下的這些當父母的能有幾人不欠兒子的。中國的農村人都一樣沒有兒子都想撈兒子,撈到兒子還不想為兒子作出點貢獻。天下那有這樣的好事,看來你是一個糊塗的爹。你在借錢給兒子娶妻的那一刻,你就應該想到這筆債務就得你自己還。兒子這個小家幫還點這說明兒子和兒媳有情有意,不幫你還這是本份你也不能腦。你身為父親總不能為這點債務讓他們小倆口鬧彆扭,這不應該是我們當父親的本意。

    你不要以為我這樣說我是唱高調的其實不然,我也曾經是兒子我的父親也為我付出過。但是,我也是個當父親的,我比你最大的優勢是我的準備工作作的比較早。兒子還沒走向社會前,我們兩口子就開始積攢資金,為兒子以後的婚事作好準備。

    兒子在大連市內工作,當時掙那三千四千元錢。再加上交朋好友和談女朋友那幾千元根本就不好乾什麼,結婚時小夫妻倆一分沒往家拿。全部都是我一手承擔,說實話我如果不支援要想把媳娶到家。就指望他自已也不知猴年馬月能把媳婦娶回家。所以我不是勸你,因為這是我們當父母的應盡責任。只要把兒媳婦娶回家,我們當父母的任務就算全部完成了。再以後他們過的好與壞是他們自己的事,我們也無能為力了。

  • 3 # 卿聽我說

    為兒子結婚借了好多錢,兒子掙了錢,兒媳婦卻不讓兒子替父母還賬,我該怎麼辦?

    1、兒媳婦不讓兒子替自己還賬,兒子聽老婆的話就不替父母還賬了,現在看,你只能是自己想辦法還賬。

    你欠債是為了給兒子娶媳婦,而債權人不知道你幹啥用了,也不管你借錢幹啥用了,根據借款協議,債權人會找你要賬,按照欠債還錢的道理,這個債就得由你來償還。

    不管你年紀大了還是掙錢困難,都不能成為不還賬的理由,想什麼辦法也得把賬還上,不然債權人可以你的家庭財產進行抵債,或者採取訴訟的方式來向你討債。

    沒辦法,有這樣的兒子,雖然心裡十分不情願,也不能改變現實一分,依約還賬是唯一的做法。

    2、可以採取分期還款的方法,減輕一次性還款給自己造成的難以承受的壓力。

    如果認為一次性還款有困難,可以跟債權人商量,在獲得對方許可後,採取分期還款的方法。一般地,債權人看你確實有困難,會同意你的要求的。

    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分期還款,強行要求一次性還款的話,如果你沒有很值錢的財產,對方通常也不會採取過激的做法,比如要求你賣掉僅用於基本生活的房子還債。

    3、父母欠賬還不上,債權人追賬,兒子有錢不替父母還賬,所有這一切的焦點都在兒媳婦那兒,可以試著從兒媳婦身上找突破口,最好是說服她允許自己的老公先把父母的欠賬還上。

    自己家有錢,老公的父母為欠賬還不上而發愁,並且賬是為了給他們小兩口結婚欠的。而她卻堅決不同意老公為父母還賬。這種做法雖然沒違反法律,但是會招來人們的非議,比如有人會說她幹嘛固執地把錢看得那麼死。可能她性格脾氣如此,遇上這種事,真的沒什麼好的辦法。

    如果不能說服兒媳婦拿錢幫自己還賬,建議老人認可現實,也別很為難自己的兒子了。

    最後總結我的看法是,這位兒媳婦非常自我,任性,不肯寬容他人,對他人缺乏愛心,雖然她看錢如此重要,以後能不能過好日子,其實屬於未知。在此建議她試著多去寬容一點別人,給別人方便的同時,自己的路也一定會越走越寬。

  • 4 # 真真的葉子

    父母沒有義務給兒子買房子買車子,父母沒有義務幫助兒子支付彩禮,父母沒有義務給兒子娶媳婦。

    我先闡述我的觀點,父母為了兒子結婚借債的現象來說,可以有三個選擇:

    一,娶得起媳婦就娶,娶不起媳婦就別娶。

    二,既然需要兒子婚後還債,那麼就婚前跟兒媳婦說明白,婚後需要動用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還婚前的債務,給兒媳婦一個選擇要不要嫁過去的機會,而不是婚後直接道德綁架。

    三,娶妻的是兒子,借債應該兒子借,父母可以領著兒子去親戚處借錢,讓兒子當場打借條,借款人籤兒子的名字。

    兒子結婚以後掙的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兒媳婦不願意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公婆的債務,於法理,於情理,都沒有毛病。

    債務是為了幫助兒子娶媳婦才借的債,那麼,如果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債,是不是說明,這是兒媳婦自己娶自己?

    可能有些女人會提過分的要求,比如,全款房子,全款裝修,全款車子,幾十萬彩禮。

    但是,女人提的要求超出了你的經濟能力,你可以拒絕啊,你可以不娶這個媳婦啊。

    父母可以幫助兒子娶媳婦,也可以不幫助兒子娶媳婦,不管怎麼做,都是合理的,都不違法。

    那麼問題又來了,父母為了幫助兒子娶媳婦借了債,這依然是父母的債務,因為是以父母的名義借的,當初完全可以以兒子的名義借啊。

    兒子到了娶妻的年齡,已經成年了,可以為自己負責任了,為什麼不讓兒子自己去借債,為什麼不讓兒子自己承擔自己的責任?

    如果父母有錢,有能力為兒子擔負責任,那完全沒有問題,但是你沒有能力承擔起兒子的責任,為什麼還要大包大攬呢?

    需要兒子兒媳婚後償還債務,為什麼不在結婚前說明白呢?

    兒子結婚以後,才告訴兒子兒媳,需要還債,而婚前兒媳對此一無所知,這就有道德綁架的嫌疑。

    所以,需要兒媳婚後還債,那麼,就應該婚前說明白。

    兒媳願意幫你們一起還債,就可以嫁進來。兒媳不願意還債,可以選擇不嫁。

    婚前給兒媳一個選擇的權利,給兒媳一個知情權。

    你剝奪了兒媳的知情權,就別在婚後道德綁架。

    所以,我是不支援父母為了兒子娶媳婦借大筆外債的。兒子成年了,娶媳婦是自己的責任了,父母可以在能力範圍內給予幫助,超出能力的,就別打腫臉充胖子了,最後落個裡外不是人,苦了自己,何必呢?

    兒媳婦也真的沒有義務償還你們婚前的債務。

  • 5 # 老三屆173

    必須的還老人的錢,不然就把房子賣了,兒和媳婦願意住哪不管,現在社會都怪了,老人都沒路走了,生個娃成了罪人了我這他媽還生孩子幹啥,找罪受嗎?

  • 6 # 姍姍75085290

    這個問題我還是有點發言權的,我老公是公婆唯一的兒子,自從畢業在村小學教學,工資就是全部交給父母,幾塊的零花錢都不留,工作六年我們結的婚,期間工資從280塊漲到600塊。家裡有八九畝地,種的有大蒜,西瓜,蘋果園,桃園。可是,結婚時,公婆把親戚鄰居和老公同學隨的份子錢全部拿走了,我以為我們結婚他們欠賬了,也就隨他們去。婚後陸陸續續有人找我倆要賬,算一算有八千塊,我們訂婚和彩禮總共給我了六千,又沒三金,車子等等,這八千塊幾乎是從訂婚到結婚所有費用的開支了。最關鍵的是這八千塊的帳婚前我一點都不知道。更過分的是,婚後公婆還是照樣把老公的工資全部拿走,讓他們的兒子花錢找我要,這八千塊的帳還指望我這六百花剩下積攢了還賬。婚後半年我得了急性闌尾炎公婆也不往外拿錢,我徹底火了,不再忍了,這不是窮富的事兒,是人品的問題,婚前隱瞞外賬,婚後再道德綁架,算什麼?

  • 7 # 鯉三三

    婚前說好,並告知要小兩口還錢,可以要求兒子還,但借錢充闊騙人結婚,來一手空手套白狼,你們不仁怪不得媳婦不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可以輕易放下一個知己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