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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oldfan16768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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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勿忘心安
周立波這下是真傻眼了,這個是必須應訴,這也叫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周的勝訴幾乎為零,律師費高是高了,又怎樣,你當初請的時候是明碼標價有合同證據,你是簽字認可的。說莫虎和某某勾結收了某某錢,如果是真的,作為一個律師會傻到明目張膽讓你知道而且還有證據。相反周在採訪中講到的關於莫虎的影片,會成為莫虎訴訟的鐵證,賴都賴不掉。
現在他唯一的出路就是和莫虎私下和解讓他撤訴,莫虎估計也不會同意,作為律師名譽是生存的根本,但也不一定,價錢給到位還是有可能的。
這頭有莫虎的官司,那頭某某即將現身,四面楚歌啊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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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29方寸世界
莫虎在美國起訴周立波,美國法院正式立案後會按美國法律審判。
如果周立波本人不出席法庭審理,也不派委託代理人出庭,美國法院可以缺席審判。
莫虎勝訴後可以申請美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周立波在美國有合法財產,美國法院可以執行周立波在美國財產。如果美國法院生效判決在中國執行,必須先獲得中國法院承認。如果中國法院不承認美國法院生效判決,美國法院判決周立波承擔法律責任的判決不會得到執行。
莫虎與周立波之間的恩怨是非,只有他們兩人之間清楚。如果周立波不出席法庭審理,法庭可能聽莫虎一面之詞而判決周立波敗訴。我認為周立波應當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
莫虎與周立波雙方都是華人,理應共同振興中華文明。雙方為個人恩怨而互相攻軒,讓親者痛,仇者快。如果周立波回國後所言真是虛假編造,那他純粹有錢沒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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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里奧
這次周立波夫婦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啊,本來無罪釋放是件好事,美國法院基本還了你一個清白,但並不說明你真的沒有罪,只是律師鑽了警察執法時的控制,就像辛普森殺妻案一樣,後來在民事訴訟時敗訴。但是,夫婦倆聯合演出一岀陰謀洗白的鬧劇,剛開始覺得有點道理,但是細想卻有許多細節不符合邏輯,好了,現在莫虎以誹謗罪要起訴周立波了,標的1000萬美元,我估計他也算好了,周立波在美國的房產就值這個數,而且你的美國綠卡也有點懸,房產隨時會被查封,落得個人財兩空,如果查實那毒品是你的,你的在中國的演出身涯也就終止了,終究還是不作不死啊。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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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未病
注意一個細節,王志安去美國採訪,至今為止只採訪唐爽一個人,這麼關鍵重要的莫虎,王志安好像很迴避?!這非常不符合自由新聞採訪模式,非常符合受命採訪模式。
莫虎看來和某某有撕裂開始了。起訴、受理、開庭、雙方律師質詢、一定要問:某某是誰?或許法庭要求某某出庭陳述,這是嚴重違反這件事情把控原則的,而這又不是周立波做的,是莫虎做的!莫虎為洗清自己,不惜其他了!
周立波設套莫虎跳?周立波也太可怕了吧?!這事越來越有趣了!比世界盃好看幾倍呢!繼續看你方唱罷我登場,王志安已經廢了,這位實在太不值錢了,賤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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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沉穩清風
如果周立波在美國要有財產的話就慘了。一旦莫虎告贏,那麼美國可以拍賣周立波在美國的不動產作為賠償金賠償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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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網悠然
你方唱罷我登場,新事件層出不窮,別說周立波是否應接不暇,就連我這吃瓜群眾都忙著積極的轉場觀看。
周立波涉槍涉毒案前律師莫虎已於美國當地時間7月14日向紐約高等法院提交訴狀,要求周立波懲罰性補償金不少於1000萬美金,撤回誹謗言論,公開賠禮道歉。
周立波周圍狼煙四起,四面楚歌。本是同一戰壕,共同奮鬥出撤銷周立波涉槍涉毒的四項罪名,保留了第五項控訴——開車打手機,以罰款238美元結案。如此皆大歡喜的結局也算是周立波多年行善積德,做慈善事業的福報。
然周立波回國並沒“消停”,把採訪當成了自己的脫口秀,口無遮攔,信口開河,為開脫自己“甩鍋”某某,睚眥必報的本性又表現出來,暗指前律師莫虎“趁機敲竹槓”。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隨著唐爽、莫虎跳出來對質,大量證據的公佈,真相漸漸浮出水面,各方的邏輯推理極其不利於周立波。周當初說遭“某某”算計陷害有愚弄大眾之嫌,越來越難自圓其說。
“若這真是受他陷害何不指名道姓指出?這半遮半掩的算什麼?”吃瓜群眾也越來越不買周立波的賬。周說“必要的時候說出拿出證據”。對於周來說,“必要的時候”到了。
如果如唐爽所說的這齣戲周立波只是演員,胡潔才是導演。那麼莫虎起訴誹謗罪的劇情顯然脫離了劇情,這個導演有些“失職”,“演員”還沒有安排好就開始“唱戲”了,“演砸”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應訴莫虎的起訴,看來周立波、胡潔夫婦有得忙了,還有時間起訴唐爽嗎?
周立波不再去美國?莫虎的起訴還有效嗎?有效!缺席判決唄!周立波不再去美國?怎麼可能?據說周立波在美國的房產好幾處,價值1000多萬。若周不去美國,不答辯,不應訴,缺席宣判敗訴可能性更大。而周立波這個官司輸不起,關乎他的事業前途。
顯然周立波這次誹謗罪的官司沒有優勢,告訴方莫虎是個律師,42年的辦案經驗,此次又是為自己打官司,周立波凶多吉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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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稱關會計
如果周立波說莫虎敲詐勒索的事屬實,那就是把國內一些人常玩的伎倆帶到美國去了。(表面是幫你,背後給上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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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巴菲特的耳朵
典型的自作自受,本來在律師的幫助下,美國法庭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偏偏回國後,要發表那一通長篇大論,還想扇起民族情緒來力證自己無罪。但是說謊的人的表情是能夠看出來的,你說謊的時候難道不知道這一點嗎?只要看看唐爽接受採訪時的表情,再看看周立波發表長篇大論時的表情,一對比,很容易就知道誰在撒謊了。只不過有的人不願意看,或者說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故意裝聾作啞罷了。容易受騙的人一般是生活在社會的底層、比較貧窮的,所謂越貧窮,越憤青。因為他們完全不瞭解外面的世界(可能是沒有機會經常出國去了解吧),思想更容易被輿論所左右,完全生活在自己的意淫夢中。
只有兩個字,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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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改進版的big
從桑蘭案件可以看出,莫大律師,就是一隻蟑螂。莫大律師竟然敢起訴波波,簡直是找死。毫無懸念,莫大律師即將成為華人歷史上坑人害人沒有節操的蟑螂。
中新網7月15日電 曾擔任中國演員周立波在美涉槍涉毒案首任辯護律師的莫虎近日向媒體表示,已就周立波“編織謊言、侮辱誹謗”於當地時間14日向紐約高等法院提交訴訟狀。他在訴訟中要求,對周立波的懲罰性賠償金額應不少於1000萬美元,並要求周立波撤回誹謗言論,公開賠禮道歉。如果周立波不再去美國,莫虎的起訴有效嗎?
回覆列表
沒效。 一是周不會, 不敢再去美國。 二是起訴應該是噁心噁心周立波,讓他不敢再貿然踏足美國。 周的官司不是什麼“勝訴”, 是法庭認為撿方重要證據不合規故不能被採納故官司是“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