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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珞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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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55657219668
多半是想佔了女主人的位子男的不同意,或者想繼續敲詐錢,懷孕生子都能當交易的女人能是好人嗎,這裡面不存在感情和倫理,只有赤裸裸的金錢交易,這種蛇蠍心腸的女人,留著以後還有機會出來嫁人禍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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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612963620
首先這個代孕存在兩種可能,第一種就是純粹的借腹生子,卵子精子都是夫妻雙方的,借用殺人犯的肚子來孕育;第二種就是殺人犯與男事主的孩子;兩種情況不同,當然造成的結果也不同!事實就是孩子是他們骯髒交易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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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明方方
這樣的人該槍斃。沒有人性留在社會也是個人渣二歲的孩子正是天真玩耍的時候,希望做父母的看在孩子方面上儘量可別離婚,離婚傷害的是孩子,父母離異的孩子好可憐,儘量給予孩子的一個完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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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公寓
一個不自尊自愛的女人,一個禽獸不如的女人,一個不能稱之為母親的女人。
事件回顧:成都50左右的羅某與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孩子,2014年經人介紹認識了30歲的女人李麗,羅某揹著妻子提出讓李麗幫忙代孕,得到了李麗的同意,李麗懷孕後,羅某支付了20萬費用。2015年孩子出生,取名鑫鑫,羅某不敢帶回家撫養,交給一名老人撫養,孩子的姓隨表弟。
2017年,李麗找到羅某,協商把鑫鑫交給她撫養,羅某支付撫養費即可,羅某同意,同年10月,鑫鑫回到了李麗身邊,而李麗身邊還有一個跟前夫所生的六歲的哥哥,據先哥哥證實,因為鑫鑫不聽話,李麗經常用手和木棍打鑫鑫,
2017年12月2日晚,李麗看到鑫鑫又調皮了,身上沾滿了餅乾渣,聯想到鑫鑫平時的壞習慣,便開始推搡打罵鑫鑫,並抓起他的衣服提起來向前丟擲,鑫鑫頭部著地摔在地上,隨後抱起鑫鑫去洗簌。第二天早上發現鑫鑫已經腿腳冰涼沒有了呼吸。隨後跟朋友把鑫鑫屍體帶到偏遠地方焚燒掩埋。
之後對羅某稱孩子走丟不想報警,次日羅某讓表弟陪著李麗來到派出所報警,12月8日李麗自殺被發現,隨後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8年10月16日,雁江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麗有期徒刑7年,李麗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提起上訴。
詩詞公寓觀點:我們國家的代孕都是有一系列嚴格的程式的,本次事件中的代孕,一點也不符合代孕程式,說不好聽點有點像是已婚男人小三之後有了孩子,因為利益的牽扯而最終讓無辜的孩子成了犧牲品。
不得不說除了鑫鑫的無辜之外,50歲的羅某和30歲的李麗都是各懷鬼胎,羅某如果真的是想有個自己的孩子,可以和老婆協商,走正規的合法代孕程式,或者試管嬰兒等等,方式很多,而羅某偏偏選擇了最不保險的方法,瞞著妻子去跟別的女人做交易,這就給以後的生活埋下了隱患。
而作為所謂的代孕媽媽李麗,一個不自尊自愛自重的女人,給人代孕的事也的的出來,最重要的是違反了遊戲規則,你也代孕了,人家也給你錢了,反正是交易,按說人貨兩清了,從此不該再有瓜葛了。但為了利益她卻重新要回了自己並不愛的這個孩子撫養,都說虎毒不食子,她卻因為自己對孩子的成見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孩子並焚燒,不得不說7年判的太輕了,像這樣惡毒的女人應該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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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_WY63673256
我有點不太明白。什麼叫代孕?這不就是婚外情發生性關係 然後有了孩子嗎?代孕應該是試管吧?在不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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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enghuixiting
這位媽媽心裡也是很痛苦的吧……為什麼代孕的孩子沒在出生時就被真正父母帶走,而是被代孕媽媽養著?代孕媽媽等於是替別人養兒,只是又是自己的骨血,我個人覺得代孕媽媽心裡很痛苦。小孩子的死真正父母有沒有責任?
希望寫寫這篇文章的人,把事情的前前後後都寫清楚,也好看看這個代孕媽媽是不是也該死,是不是唯一為孩子的死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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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三萬的三萬裡
代孕是什麼意思?不就是幫人家生孩子,用自己孩子賣錢嗎?!所以不要用“媽媽”,“親兒子”這些名詞來侮辱這些詞彙好吧?對這些女人來說,為了錢,已經沒有什麼不能出賣的了,孩子在她眼裡,就是一件商品,價錢談不攏,甚至臨時想漲價沒如願,就可以拿孩子摔摔打打,一出事,立即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賣慘,偏生還會有一大堆聖母跑出來幫腔,什麼母愛嘍,孩子不能沒母親嘍,一堆藉口。
殺人焚屍,居然只是故意傷害,還辛辛苦苦幫她找從輕情節,只判了七年,這究竟是一種什麼社會氛圍?想達到一個什麼目的?!這是殺人吶,不是小偷小摸,第一次可以從輕。代孕這幫女的,九十年代末,就出過新聞,兩個都是孩子生下來後,原來說好的價錢變了,要漲價,把事情鬧大,找記者,我是網上看到的,哭的慘哦,什麼原來不知道,結果孩子生下來,怎麼怎麼捨不得,不想給別人了,網上就一堆人出來鼓吹母愛有多偉大,我記得那次兩個代孕媽媽,一個是幫一對北京夫婦代孕,一個是幫一對福建夫婦代孕,北京那對準備多加一萬,那女的不肯,網上也一片罵聲。
結果那對福建夫婦說既然這樣,那他們就不要了,把孩子留給媽媽吧。網上聖母們勝利了,開心啊,還發動捐款,給兩個代孕的送去,結果兩個代孕女沒過三天,把孩子丟醫院,人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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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油菜花香菇醬
我覺得法官判這麼輕,估計是看在還有一個大兒子需要撫養的份上。
畢竟小兒子已經死了,媽媽雖然有罪,但大兒子是無辜的。判死刑的話誰幫她養兒子?大兒子才6歲,七年過後13歲,外公外婆早已年邁,媽媽總要擔起自己應付的責任,好好養大大兒子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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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彤同飛
1,感覺這個媽媽生性比較殘忍。
2,她的糾結在孩子的身份,自己的尷尬,家庭的不支援,她沒有能力尋求幫助,活在一個孤島狀態。
3,事發當天可能有什麼觸動。
4,男人也有責任。沒有盡到份內的安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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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4599638846
因為只判7年,所以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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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6915路漫漫QXYX
她帶孕是為了錢,心裡根本沒有愛,一旦不如願就會採取極端報復。都是錢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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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aby1378244
我都不想看也不想聽,這樣的女人有什麼用,就算你有千種的無奈也不能去傷害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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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管家族
可能是錢還沒有給她吧!所以氣發在小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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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興富63
本來打算掙一筆大錢,結果被人騙了,最後惱羞成怒,瘋狂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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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腰果果
這就不是代孕了,揹著老婆找了個人發生關係後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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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zxcvbnm357
其他什麼都不想說!就想現場看(焚這個不稱職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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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9527YESFUK
一個女人能代孕,底線看來……也不足為奇了。
豬狗不如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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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SML家
代孕的目的是賺錢,不是做母親!這是法律不允許的,足見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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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滄海一粟178470492
故意殺人才判七年?太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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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再加上親手殺害自己孩子,這就是罪上加罪,更是蛇蠍心腸,不配做母親,親禽獸不如的人該死。她可憐、可恨、可悲、可嘆,但絕不會諒解。
底下違法亂紀的代孕亂象橫生,是非法利潤的驅使,讓這些違法犯罪分子鋌而走險,拿生命在買賣,這種利益的地下代孕非法鏈已經造成了社會的極大負面影響,國家對於此類案件的打擊力度也是極其堅決的,可是還是有人頂風作案,屢禁不絕。
案件發生在2017年12月20日,在資陽市雁江區一兩歲男童被親生母親殺死並焚屍,而後這個母親自殺未遂,而這個孩子的親生父親說,孩子母親殺害孩子後騙他說孩子在上個月走丟。透過警方審訊,最終這個孩子母親交代了犯罪事實。就是題主說的孩子是代孕所生,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和妻子結婚後妻子未生育,便想到了代孕,於是找到了李麗,一番協商後李麗代孕生下了兒子,而後孩子父親將孩子交給僱傭老婦撫養。後來李麗將孩子要回,要孩子父親支付撫養費,而後因為情緒受挫,便心生歹意,殘忍的殺害了孩子並焚屍。
後法院判決李麗有期徒刑7年,因為李麗系初犯,並且是投案自首。可是該案判決後好多人都無法理解,對於李麗的判決確實過於輕了。
確實如此,筆者也覺得太輕了,這是一場買賣生子,並且用那麼殘忍的手段殺害了自己的親身孩子,這種事情還分初犯,那再犯就又是什麼?難道說還是一條無辜孩子的性命,而在本案中這樣殘忍的手法。李麗該死,她喪盡天良,禽獸不如的殺害自己的孩子,可悲啊!
不管是李麗也好,這個親生父親也罷,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們本身就違反了人倫道德,孩子是無辜的,卻在這場交易中無辜生死。最後,想為那個已經不在了的孩子說,孩子天堂沒有痛苦,願你來世投胎找個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