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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帕奇157900495

    我譴責這個孩子的監護人,作為這麼小的孩子,就算商家地上鋪的是防滑地磚,你也不能把一歲多點的孩子放在地上啊,更別說你這當媽的會這麼嚴重的失責。但我也理解你這種“維權”的做法,其實就是想把自己的責任推到商家身上,否則自己的心裡都不好受,感到愧對寶寶。

  • 2 # 武威75562436

    你們家娃千萬別喝水,萬一嗆死了可就事兒大了!自來水公司都沒提供帶防嗆功能的水。簡直是把人命當兒戲嘛。

    估計現在最後怕的是醫院。當初生下來的時候娃哭了吧?你居然沒告醫院不提供防哭功能的助產士!簡直罪不可赦。

  • 3 # 上海爺叔小男人

    幸運啊,這熊孩子沒把玻璃展示櫃撞破呀,不然小命也可能沒了。不知到時做爸媽的怎麼想?就當一次警示,管好自己的娃才是最重要。

  • 4 # 常州李銘

    如果只有男孩一個人在蛋糕店滑倒,其他人都在同樣地面磚上沒滑倒,那是男童和男童家長的責任!如果在同樣地磚上,大多數人都會滑倒,那就是蛋糕店責任

  • 5 # 繁世48134089

    看到了許多這樣的索賠糾紛。大家的評論都不一樣...我建議國家應該出臺各種的保險制度。借鑑西方國家的經驗,每個商業、商家都為自己的服務區域買保險。一旦出現事故導致傷殘的,交由保險公司負責處理,個人與商家就不用糾結於交涉的麻煩!社會會更和諧!人民的素質都會越來越高!

  • 6 # 品味人生98504

    現在的人都怎麼了,有點縫隙就要鑽,那天我在超市,一個女的把孩子放在超市的推藍車上,自己沒安頓孩子手放在中間,孩子就把手放在推車藍的旁邊,人多,有個人也推的推車,相差而過,把孩子的手碰了一下,這一碰了不得啦,說人家不長眼睛,啥話都罵,唉

  • 7 # 止水山水

    現在的網路,非常發達,各種資訊層出不窮,但是有一樣,我們永遠不知道底限——那就是不要臉的程度!

    吃飯噎死,訛賣大米的;

    喝水嗆死,訛賣飲料的;

    釣魚淹死,訛開魚塘的……

    你咋不訛骨灰盒太小你住不下呢!

  • 8 # 鄆城正解

    這個母親這種說法我們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自己的孩子摔傷了,出於心疼,有可能情緒不對,胡說八道,

    可以說,我理解他的心情,但是絕對不支援他的行為!

    既然說他是孩子,說明他是不大的,孩子跟著母親出行,當母親的就有責任把孩子看好,你的孩子摔倒了,說明你沒有看過好自己的孩子,

    出了問題,推卸責任,他以後還會有類似的事情,還會有類似倒黴的事情!

    如果這個孩子吃東西噎死了,如果喝水嗆死了,那麼是不是也要找那些賣給它東西吃的人麥給他水喝的人的麻煩?

    這是同一個最基本的邏輯都說不通的事情,

    這個母親還是個孩子,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他的人生觀念是有缺憾的,他自己都沒有成熟,現在就養了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們現在還不接受教訓,繼續訛詐人家商家,

    他們以後倒黴剛剛開始,因為他們的人生觀念是不完整的!

  • 9 # 水墨詩韻6618

    這樣的事見多了。我家附近有一大型購物中心,地下一層中間部位有一面積很大的景觀休息區。冬天的時候因為外面冷,所以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就帶寶寶去那裡玩。這些孩子都是3歲以下沒有上幼兒園的,孩子們在那裡玩玩具,騎騎扭扭車、玩玩皮球等,玩的非常好,商場保安只是隨時過來提醒一下看好孩子不要到噴泉那邊去,怕孩子掉下去有危險。後來有一家長帶孩子來這裡騎滑板車。聽說有一天孩子不小心摔倒受傷了,那個孩子的家長就找到商場,要求商場支付醫藥費並緊行賠償。其實這就是典型的訛詐行為,對這樣的家長非常鄙視。

  • 10 # 西瓜媽10

    如果地面有水,有油汙,商家沒有及時清理,造成孩子摔倒,店家有責任。說商店用的不是防滑磚…這個不太合理,商店畢竟不是澡堂,衛生間,游泳池…地磚這一塊好像沒有特殊要求,一般大商場,商店用的地磚都差不多。好像新聞說孩子在店裡跑了三圈,這個……一歲多小孩,本來才會走路就不穩當,家長要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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