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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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預設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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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尖的陽光55487688
開上幾年車你就不會糾結這個問題了,讓一讓當誤不了幾分鐘時間,別說撞傷了,碰傷擦傷一下,你就得耽誤幾天的時間,還得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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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躲貓貓14307438
其實市政多建設行人天橋和地下通道就很好解決了?行人和車輛的路權都不用直接衝突,各走各的,直接通行避免意外也節省雙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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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土豆15
謝邀!遇到這類情況應咋辦呢?踩剎車!避讓!真要撞上了,雖說是對方責任,那機動車最少也要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真要撞死了,一輩子背條人命,不值!還有搭不起時間啊!想想;出了交通事故,報案,救人、接受警察問訊,......。真是要碰上不講理的潑皮家屬,它才不管誰的責任呢!先“詐錢”。
一起因傷人的交通事故引出的“麻煩”可以讓你身心俱疲,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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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郭焱燚炎
不是讓不讓的問題了 是你敢不敢撞的問題了。你不讓有可能撞上,以後也會說你為什麼不禮讓下,讓了~!那就不用糾纏這個問題了。
拋開法律和規則講公德純屬放屁,公德是遵守公眾一致認可的行為的體現,法律則是保障公眾行使正當權益的依據,違章闖紅燈已經違法,已經踐踏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這時候要求別人講公德就是胡攪蠻纏、混不講理,法律應該對這樣的人進行制裁而不是縱容,試想如果法律清晰的規定誰違法誰擔責,誰違法誰承擔後果,而不是現在這樣和稀泥,我就不信有敢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除非他的命是充話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