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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會發燒的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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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漫野逸
創作小說時,無論是採用第幾人稱,都是有利有弊的。
採用第一人稱創作的優勢是:
一、以“我”的視角展開故事情節,讓讀者產生很強的代入感,好像身臨其境一般的感覺,可以跟隨主人公的喜怒哀樂,去進行一場冒險。
二、對主角“我”的心理活動可以描寫的很詳細具體,可以引發讀者思考和感受。在創作心理學類的小說時可以採用這種方式。
三、採用第一人稱以“我”為主角的小說,可以增加小說故事情節的真實性,讀者更容易產生共鳴,更能體會作者的心情。
第一人稱小說的缺點是創作過程中都是從“我”的視角看世界,侷限於自己周圍,很難從大局觀上展開故事情節,推動情節發展。但是這對於高明的作者來說不是什麼難事,很多世界名著都是以第一人稱寫成的,如《追風箏的人》,《追憶似水年華》,《魯濱遜漂流記》等作品。
第三人稱視角的小說是最普遍的一種創作形式,大部分小說都是以第三人稱寫成的,故事敘述人採用旁觀者的身份,旁觀故事發展。採用第三人稱視角,也可以說是上帝視角,可以隨意切換場景,從任何一個故事人物開始來展開故事情節,寫起來較容易很多。
採用第三人稱創作小說時的優點有很多,最大的優點就是不受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可以自由隨意的敘述故事情節。絕大部分世界名著都是以第三人稱寫就的,如《百年孤獨》、《傲慢與偏見》、《巴黎聖母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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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塵彌勒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可以看出題主對於小說這種文字寫作方式還停留在初學階段,並沒有真正的窺其堂奧、解出真諦。
一部小說,無論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這個都不是最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你要把故事人物塑造好,把情景細節描繪好,歸結到一句話就是:你要把故事講好。
一般來說,小說中的人物,如果以第三人稱出現,是全景全貌似的概括與描寫,是先知型的設定,這個便於作者及時把握寫作動態,講一個全須全尾的好故事。
但這種寫作方式,由於受到人物設定的侷限,不能很好地深入到人物內心中去,多是從外部表現入手,把場景與構圖呈現給讀者。也由於作者的角度,使讀者容易和作品之間產生隔閡感。
另一個第一人稱的角度,是個自我剖白的最佳方式,現在的小說多以這種設定居多,且很容易把讀者帶入到寫作者的敘述當中去。但這種方式同樣也有弊端,不容易掌握宏闊的全景架構,一些場面的描寫要透過第三人稱來彌補和穿鑿。
當然了,還有第二人稱的寫作方式,由於體式的限制,現在很少有人這麼用,也很難駕馭這種方式,瞭解就好了,不必大費周折干戈的去弄個水落石出。
我們寫小說,關鍵在細節。首先要設定好故事完整的架構,重點在突出作者想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但不是平鋪直敘的直透過去,而是透過蜿蜒曲折的迂迴與轉圜,使人物活生生的立在你面前。寫小說最忌大道直行,也最忌糾結纏綿,刪繁就簡,簡潔輕快,不能無故堆疊羅列,也不能乾巴巴一棵枯樹枝,既要有血有肉,又要明快精幹,這種把握全在作者的語言功力,沒有上好的砥礪打磨,是出不來好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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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間行者864
小學老師才講這個。沒有固定模式,真正的大作家飽學大師不拘這些形式規格。你看中國四大名著有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之說嗎?你根本就看不到作者。當然外國有用第一人稱的,典型的有《我的童年》《在人間》《我的大學》《遠大前程》《泰坦尼克號》也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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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胖叨叨叨
首先,要看你的第一人稱寫的好還是第三人稱寫的好。你那個寫的好就用那個,這樣你也好些一點。我個人擅長第三人稱,第三人稱寫的比較面面俱到一些,可以突出整篇小說的理論,框架,及內容的真實與趣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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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腦洞深到腳底板
沒啥哪種更好。
但其實第一人稱要寫好,還真的比第三人稱難。寫得好的話,第一人稱更有代入感,非常適合一些需要製造懸疑的段落。為什麼很多人覺得第一人稱寫起來會難一點呢,因為,除了“我”之外,所有人的心理活動,你將看不到了;你視線之外的地方,正在發生什麼,你也不清楚的,而小說很多時間如果要直白一點,要通透一點,好懂一點,很多人是很想把一種“大局”、“暗線”、“陰謀”說得更清楚一點或者給予輔墊的(這也符合一般人的思維),第一人稱就是有這樣的侷限性。當然,對於大師來說,無論哪種都是擅長的,他們非常擅長細節描寫,透過細節,能讓讀者反推出隱藏著的資訊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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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囧暗說
取決於個人文筆,第一人稱描寫就更應該注重主角對資訊接受途徑,情節佈局的描寫,不要讓人感覺是有上帝視角無所不知。
第三人稱就要注重許多配角的人物性格塑造,以及各方對劇情推動造成的影響。
所以歸根結底,好不好看取決於文筆和思維邏輯水平,寫成流水賬,題材再好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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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師太的元博士
不同的敘述視角有不同的藝術效果。如何選擇敘事人稱,根據您具體的寫作需要來定。
可以選擇一些不同人稱書寫的優秀作品,學習一下他們的處理方法。
而更多的作品裡邊,往往是多種人稱敘事並存的。平時多看書多寫作,假以時日,您可以熟練掌握這些寫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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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0873537831公益
第一人稱是我的經歷,第三人稱是我和他共同的經歷,但不知道第三人的他的內心世界!是寫不明白的事!第一人稱的我就可打內心存在的隱私都可寫上小說,讓讀者能知道第一人稱的我的內心世界!這就是小說的根本,比第三人稱來得真實!總之小說都是編靠的事實,基本是編出來的羅輯思維!但比第三人稱來得好看,有說服力!第三稱都是說人家的事一般的內心世界看不到,所謂的用意不可猜想!兩個人稱的,看一定是我好看,他就是編造的代表不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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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悔憶智周
這個沒有高低好壞之分。
一句話,看情況,靈活掌握。
適合用第一人稱寫的絕不適合用第三人稱寫。
例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從“我”——小孩的角度來敘事,就顯得更加真實,從小孩的目光來看成人的世界,就顯得天真公正。
適合用第三人稱來寫的同樣不適合用第一人稱來寫。
例如我在紅袖添香寫了3天總共才5千字就接到簽約通知的小說《學渣快樂》,寫一個自以為是的學渣,在那反知識反文化的非常10年被寵壞了,後又學了不少社會的油滑手段,盡情向學霸和同學、同事們使壞“報復”,雖然出盡了洋相,但總是自得其樂,以致不擇手段加速患病同學的死亡!
今天的老頭老太中這樣中毒太深誤入歧途者不少,他們不守規則,危害社會,完全是一種病態,反而沾沾自喜。
由於我就是書中學霸——我寫這本書的筆名就是“學霸杜大悔”,如果用第一人稱來寫,就顯得不公正不客觀,敘事帶立場。
當然,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還有其它不同的作用,這裡就不展開了。
其實很簡單,寫作,感覺最重要,你感覺用哪一個人稱寫最好就用哪一個人稱。
現在還有用第二人稱寫小說的,你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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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寫小說的話,個人感覺還是根據每個人的寫作習慣,看自己更擅長那個人稱入手,太勉強的話反而矯情了,自己不習慣,可能也會影響自己的作品,得不償失。
現在好多小說用第三人稱,可能導致讀者形成了閱讀習慣,對第一人稱的小說總感覺怪怪的,為此棄書。但也有很多高手是用第一人稱的,第一人稱代入感更強,說服力更好;第三人稱更偏向於對全域性的把握,容易讓人看清整個事件。
有利有弊,而且根據題材的不同,寫作能力的不同,所用的人稱也會有所不同,總之,選適合自己的吧,不要急於靠近大神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