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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撕日曆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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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冰虞夏蟲
這個故事後續,女方把五十萬給了男方使用。
法律規定說領證前存在的是婚前財產,領證後是共同財產。所以女孩子領證前記得把彩禮存好
還有一般預設是女方財產。
我這邊溫州結婚一般都是陪嫁車子,然後夫妻一個月才1萬工資,陪嫁車子三十萬,養車一個月都要兩千。男方會怨恨女方為什麼不陪嫁錢,女方會說男方會婚後用女方陪嫁。其實都是一家人,真的那麼想還是考慮陪嫁房子。買老破小房子。
其實是互相傷害。女方的錢直接存在爸媽銀行卡就可以了,不用自己的卡存不就好了。也是一種方法。
畢竟現金比車子好。也就一些不入流的惦記女方陪嫁。你總不能因為一顆老鼠屎,非要把陪嫁搞成車子,跟農村房子。
至於房子,買的早還好,現在房產稅要出來,除非城裡房子,農村的根本沒有人租也沒有人買二手。
陪嫁儘可能留到懷孕生孩子,到時候你有錢去月子中心,萬一難產了,你還有存款,那個剛剛,新聞女方大出血,男方捲了賣房子的三十萬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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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秋
這個問題懇定是小夫妻鬧離婚爭執的問題,男方無理的爭辯,會引起很多人的點評。
女方嫁妝別說50萬,就是100萬,也不屬於共同財產,男方也別想平分一分。
也許婚前女方向男方要了50萬的財禮錢,價值50萬的嫁妝就是用男方給的錢買的,女方也許一分錢的嫁妝也沒添,但是這是婚前男方自願出的50萬的財禮錢,當今社會男方給的錢,已經屬於女方的私有錢,為的是已後男方悔婚或離婚女方底線的一種心理行為。
女方願用這50萬買了嫁妝,佈置了你空空的新房,就打算與你同甘共苦一輩子,與你好好過日子,孃家人知書達理的用這錢裝飾了你的新房,你新房的一切傢俱都屬於孃家陪送的。
女方連人加財都給了你,不離婚時,房子與嫁妝是你們兩人的共同財產,這些家產都是為以後的孩子打下了江山。
如果倆人為50萬嫁妝鬧翻天,也許婚姻已走到了邊緣。
婚前的房子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屬於男方,因為是婚前男方自己買的,不屬於婚後倆人共同奮鬥的資產,女方沒有權力爭分。
女方的價值50萬的嫁妝歸女方,雖說是你給她的彩禮錢,那是你心甘情願籤的婚約,是你給女方定心的承諾,你若負情變心的時候,讓女方心中有些灑脫,總不能讓女方失了身子空手歸。
男人請不要傷害真心陪你一生的人,若不真心,誰會把自己的青春耗在了你沒人性的婚姻上,不會用50萬買了嫁妝添了婚居。
請不要談離婚,爭嫁妝,是你的終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將人財兩空,你用100萬也買不回傷心女人的回頭。
這只是本人的看法,對與不對請大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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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若夫妻雙方對嫁妝有特別的約定,則應依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若雙方沒有約定,一般來講,結婚登記前的陪送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若在登記結婚後的陪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在審判實踐中,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就是其個人財產,男方購置財產就是男方的財產。這樣處理起來也比較符合風俗習慣,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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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冰虞夏蟲
婚姻法規定,登記在領證前就是婚前財產,登記在領證後是婚後財產,還有需要女方父母賬戶打款女方賬戶,留著打款憑證,可以有備無患。
可以指定贈與。一方或者是雙方。
陪嫁要撇掉彩禮部分,在領證前到賬戶剩下來完完全全是婚前財產。
彩禮不好歸屬,建議彩禮被不要太多,幾萬元意思意思就好了。離婚彩禮可以被索回。
我都說人性是貪婪的。能娶一個陪嫁五十萬的女孩子,男人肯定是有點錢的,
有點錢的人還要做這樣的事情,說明男人比你想象中要現實
你還在想愛情,人家直接把你的婚前財產當做婚後財產,賺錢是他的功勞。
賠本你也無濟於事。當初妥協一步以後要步步妥協。
苦的還在後面。女的你慘了。找個事爹做老公。
希望你陪嫁夠多這次五十萬,下次看你還能不能再拿五十萬補一下你老公貪婪的胃。
女方陪嫁儘可能直接買小房子,不要買車,登記在女方名字,就不會有男人騙女方是婚後財產了。
一個騙子老公,一個傻子老婆。等你以後哭。
賠了父母的錢,還以為自己嫁得好。這樣的婚姻就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換我我就打這樣的老公一頓。他的房子加你名字麼?
撇掉彩禮,剩下來的現金陪嫁是你的保證,那些陪嫁讓你以後是坐月子中心,請月嫂還是在家哭。那些陪嫁是讓你生孩子帶孩子不至於向老公要錢。
還有萬一女方父母生病 男方會拿錢給你爸媽看病麼?做夢吧。連你的陪嫁都要拿走。你也有陪嫁的錢供養父母。不至於賣房子看病。
還有有了陪嫁,你才能選擇在家帶孩子不上班,婆婆讓你工作,你還有理財收入。可以說我有收入。
陪嫁比一個沒有道德沒有人品的老公重要的多。至少它不會背叛你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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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嫁妝是女兒的私人物品,又稱作"陪嫁"。男、女雙方結婚時,女方父母沿襲傳統觀念並出於對女兒的疼愛,在女兒出嫁時為其準備豐厚的結婚用品,一些富裕的家庭甚至"十里紅妝"嫁女兒,價值不菲。婆家若干涉、動用,該行為極其惡劣且對其名聲不利。如婆家要動用媳婦的嫁妝 ,需要徵得媳婦同意。由此看來,嫁妝是體面的存在,自古婚姻就重視嫁妝的歸屬。從法律層面來講,女方父母陪送嫁妝的行為是贈與行為,在這個前提下,討論該贈與行為的物件是女方個人還是夫妻雙方,需要就做出該贈與行為的具體時間來判斷。該時間節點分為贈與嫁妝行為發生在結婚登記前還是結婚登記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前,法律認定嫁妝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登記後,女方父母贈與的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女方父母到公證處開具該嫁妝只贈與女方一人、是女方個人財產的贈與證明)除外。
所以說,這50萬嫁妝是否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取決於女方父母贈與女兒嫁妝行為的時間節點,可自動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