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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拿大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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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天不就可以吃好多好吃的東西了
其實就是找了個牛逼的律師,從法律程序正義上鑽空子。曾經有過案例,就是律師提出警察在提取兇器的時候沒有戴專業的手套,檢方有沒有發現這個過失,因此判定兇器提取不合法,不能作為證物。有人會說了,這個不是都可以麼,為什麼一定要牛逼的律師?因為普通的律師,法官不會買你的帳,駁回就可以了。這也是為什麼明明全世界看到他殺人,就是判不了的原因。程序正義把一切用規定取代,實際上就是給了人為操作的空間。只要你能解釋得通,並且法官認可,即使反常識,也會成為審判結果。就像你叫了你爹二十年爸爸,現在輪到你爹叫你二十年爸爸了。很公平啊,對不對。人人平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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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風隨筆集
大錯特錯。
發展了幾百年完善的法律,基本上把所有有可能犯法的事寫進法律或是有了案例,正如香港一樣,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你就可以做。
所以,香港或是西方國家,厲害的律師大都是私人執業,一般的律師在政府打工。而大律師厲害的可能不是他的法律知識的全面性,而是他專注在某一個範籌的案件。
私人執業律師厲害,那當然貴了,所以一打官司,都要準備很多錢,給人一種有錢就行,當然,你贏的話,對方可能要幫你支付律師費
一個律師如果要把所有法律和案例都讀一遍是沒可能了。所以,他只專注某類案件。
當法律太完善的時候,打的很多是灰色地帶或是法律程式的問題,這是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再加上無罪推論。
所以,國外和國內的律師都是善於鑽空子,一個是找法律的程式問題和灰色地帶,一個是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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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72924523063
為什麼一定要說周立波有罪?在美國法律的框架下律師能幫他打贏官司說他無罪就是無罪。沒那麼複雜。律師一點也不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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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影都LA
本案精髓是程序正義,最大限度防止公權力的濫用,因為掌握國家機器的人遠比罪犯更可怕。其本質和美國憲法允許擁槍是一模一樣。
美國的法官跟政府公權力並不為一體,聯邦首席大法官甚至比總統還有威望。法官的職責是維護法律的神聖。只有理解了這些概念才能明白本案。
最後,警察確實無法證明槍和毒品到底是周立波的還是唐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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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將進酒天攬月
有錢人就是可以戲弄法律,這就是美國!專門為富人量身定做。如果是窮光蛋呢?周立波這事估計要坐牢半年一年的。因為窮人請不起大牌律師,也就找不到法律的漏洞,也就只能老實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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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道路橋樑偽專家
你這是轉移群眾的視線,你這一招真厲害。美國法律不說多厲害,律師也不說多垃圾,事情的本質在那裡,是誰也改變不了的。過程千變萬化也是有人來操控的,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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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當造價愛上施工
懶得說那麼多,只說一句:法律審判不了你,是因為程式問題,不代表你事實上是清白的,違法的事情做沒做自己沒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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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代號鐮刀
其實就是法律空缺,法律只能懲治犯罪,並不能阻止犯罪。
人類歷史漫長悠久,約束的人的法律也一直在進步。可是法律的進步只能說明人道德的退步,越來越有能力去尋找這種法律空缺。
周立波攜帶毒品槍支,已然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了。在美國,犯人都是講人權的,這樣一個社會不穩定分子因為有錢,就可以請律師來為他做無罪辯護,是不是反應了美國法律真的需要改良了呢?
當然不是,周立波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懲戒,但是美國警察的正義執法還是得到了世界的認可的。而這個跳樑小醜,經過這麼一折騰,還敢把他那點變態的價值觀向社會散播嗎?又有誰會再去追捧一個口頌堯舜之言,身行桀紂之事的人呢?
感謝美國警察的秉公正義,至少讓華人看清了這個人渣不只是會動嘴動手出拳頭,他還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沾染毒品。也讓那些曾經追捧過他的人清醒了,這貨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
其實阻礙法律進步的就是法律本身,人們對創造出來的法律過分依賴,美國有公民陪審制度,為什麼在這次審判期間,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效力呢?
美國法律限制著犯法者的同時,也在限制執法者,也從側面反應了美華人的人權保護制度是要超越其他國家的。事物總有正反兩面,而人心卻是千變萬化的,條條框框的法律條文無法把幾十億人心寫全面,能拯救世界,能維護公平的最好方式還是道德,人的羞恥之心。否則,就算有一天把人該怎麼樣生活怎麼樣工作怎麼樣做什麼都規範的很清楚,還是會有人去幹那些偷雞摸狗的事。
至於這個律師,估計在他本行業的口碑也因此毀了,或者說,他根本不在乎,為了利益,什麼都是可以出賣的。也正面反應了今天,是兩種生命理唸的對抗,到底是利益至上,還是道德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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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漁夫92897927
不用不服,這就是規則,不需要講道德、講情懷。借用胡適先生的話: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是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講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情味的國家。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而大談道德、高尚,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中國脫口秀演員、“海派清口”創始人周立波被控持槍藏毒一案,當地時間5月24日獲紐約州納蘇郡(Nassau)刑事法院法官裁定,檢方未能證明警方搜車是經過被告同意,批准“排除證據”,槍支與毒品等證據將無法呈堂。若檢方無法在當地時間6月4日上訴成功,周立波非法持槍、持毒等罪名將可能被撤。
回覆列表
這不就是詭辯嘛,明明有罪的人因為有錢請律師就可以繞過法律,鑽空子,窮的人就活該坐牢唄,自由的法治國度啊。有錢能使鬼推磨,這話真是一點不假!這要是窮人就等著死在監獄裡吧!這次周立波這逃掉了。說白了就是胡攪蠻纏,這就是在美國。開車手裡拿著電話警察就有權攔你,而且你的車還有槍和藥品。你可以解釋粉飾成無罪但是真相大家想想也知道。
本身也挺喜歡周立波的,喜歡看他敢於當下的一些現象,但是自從美國被抓之後,感覺好像是在告訴大家,無論事實如何,你只要有錢請到一位好的律師就可以扭轉局面。但其實事實是如何呢?這位律師是排除這些證物的合法性,所以他才免於這次的罪責,但是他車上的槍和藥品袋也確實在他車上,他自己也說過那槍是合法的,感覺法律就是有錢人可以玩的遊戲。
不是辯方律師牛,而是檢方律師(檢察官)太蠢。不怕神對手,就怕豬隊友!1.打電話問題,如諸多評論指出的,居然不知道可以用微信!2. 搜車問題,居然不知道執法記錄儀可以做證據嗎?如果錄影裡面唐爽翻譯後波同意,無疑就是鐵證,律師根本翻不了案!當然,事實上即使當時波反對搜車,警察無非費點事申請一張臨時搜查令,一樣可以搜他的車。如果連執法記錄儀都沒有開,那隻能說是豬隊友。
個人和美國華人律師側面打過交道,看到律師寫的東西,水平之差就是國內學習很一般,甚至很差的中學生水平,不敗才怪呢,那邊這類律師華人特別愛擺出一付專家模樣,其實扯淡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