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博弈是指同樣結構的博弈重複多次,其中的每次博弈稱為“階段博弈”。重複博弈是動態博弈中的重要內容,它可以是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也可以是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奧曼對重複博弈的貢獻在於對理論系統性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首先是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研究的促進。完全資訊博弈的最早結果出現在50年代,被稱為“佚名定理”。該定理認為,重複博弈的策略均衡結局與一次性博弈中的可行的個體理性結局恰好相一致。這個結局可被視為把多階段非合作行為與一次性博弈的合作行為聯絡在一起。然而,雖然所有可行的個體理性結局確實代表了合作博弈的解觀點,但是它相當模糊,並且不提供資訊。而奧曼認為,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論與人們之間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的演化相關。它的目的是解釋諸如合作、利他主義、報復、威脅(自我破壞或其他)等現象。博弈論和新古典經濟學模式的現象,可能一開始看起來是非理性的。奧曼還考察了許多具體的合作行為,定義了“強均衡”概念,即沒有任何參與者團體可以透過單方面改變它們的決策來獲益的情形。他指出,重複博弈的“強均衡”與一次性博弈的核(更精確的是“6核心”)相一致。為此,奧曼定義和研究了經濟理論中極為重要的“一般”合作博弈,即非轉移效用(non-transferable utility)博弈,這開拓了該領域的研究空間,因為在此之前,僅有“單邊支付”博弈被研究,即每個聯盟可以任意在其成員中分享一定數額的贏得。其次是對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研究的促進。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奧曼和其他合作者一起,在其學生的輔助下,發展了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論。1966年,奧曼和m.馬希勒(michael maschler)在給美國武器控制和裁軍機構的開創性報告中,建立了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模型。他們指出,資訊使用的複雜性實際上可以以一種出色的、簡練的、明確的方式來解決。在最簡單的一個重複的2人零(zero-sum)和博弈中,其中一個參與者比另一個擁有更多的資訊(這就是所謂的單邊的不完全資訊),擁有更多資訊的參與者所使用(並揭露)的資訊數量是被精確地決定的;有時是完全揭露或根本沒有揭露;有時是部分揭露。這種分析被擴充套件至更一般的模型,即2人零和博弈與非零和博弈。許多新的精深的觀點和概念由此產生。
重複博弈是指同樣結構的博弈重複多次,其中的每次博弈稱為“階段博弈”。重複博弈是動態博弈中的重要內容,它可以是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也可以是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奧曼對重複博弈的貢獻在於對理論系統性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首先是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研究的促進。完全資訊博弈的最早結果出現在50年代,被稱為“佚名定理”。該定理認為,重複博弈的策略均衡結局與一次性博弈中的可行的個體理性結局恰好相一致。這個結局可被視為把多階段非合作行為與一次性博弈的合作行為聯絡在一起。然而,雖然所有可行的個體理性結局確實代表了合作博弈的解觀點,但是它相當模糊,並且不提供資訊。而奧曼認為,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論與人們之間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的演化相關。它的目的是解釋諸如合作、利他主義、報復、威脅(自我破壞或其他)等現象。博弈論和新古典經濟學模式的現象,可能一開始看起來是非理性的。奧曼還考察了許多具體的合作行為,定義了“強均衡”概念,即沒有任何參與者團體可以透過單方面改變它們的決策來獲益的情形。他指出,重複博弈的“強均衡”與一次性博弈的核(更精確的是“6核心”)相一致。為此,奧曼定義和研究了經濟理論中極為重要的“一般”合作博弈,即非轉移效用(non-transferable utility)博弈,這開拓了該領域的研究空間,因為在此之前,僅有“單邊支付”博弈被研究,即每個聯盟可以任意在其成員中分享一定數額的贏得。其次是對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研究的促進。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奧曼和其他合作者一起,在其學生的輔助下,發展了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論。1966年,奧曼和m.馬希勒(michael maschler)在給美國武器控制和裁軍機構的開創性報告中,建立了不完全資訊的重複博弈模型。他們指出,資訊使用的複雜性實際上可以以一種出色的、簡練的、明確的方式來解決。在最簡單的一個重複的2人零(zero-sum)和博弈中,其中一個參與者比另一個擁有更多的資訊(這就是所謂的單邊的不完全資訊),擁有更多資訊的參與者所使用(並揭露)的資訊數量是被精確地決定的;有時是完全揭露或根本沒有揭露;有時是部分揭露。這種分析被擴充套件至更一般的模型,即2人零和博弈與非零和博弈。許多新的精深的觀點和概念由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