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農 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家倉廩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漢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莽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複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大農。多種租稅賦斂都由大司農收取,把收來的糧食、布帛輸送到國家諸倉貯存,貨幣則儲於都內。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佈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定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魏初設大農,文帝(曹丕)黃初二年(221年)改稱大司農,蜀、吳亦各有大司農。兩漢時大司農掌管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而到了三國時期,由於權力的分散則只能負責這些物資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面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藉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官三令、丞,其餘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家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家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 布政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宣德以後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並稱兩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後,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均為從二品。但江蘇設有兩布政使,一在江寧,轄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蘇州,轄蘇、松、常、鎮、太五府州。
大司農 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家倉廩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漢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莽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複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大農。多種租稅賦斂都由大司農收取,把收來的糧食、布帛輸送到國家諸倉貯存,貨幣則儲於都內。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佈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定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魏初設大農,文帝(曹丕)黃初二年(221年)改稱大司農,蜀、吳亦各有大司農。兩漢時大司農掌管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而到了三國時期,由於權力的分散則只能負責這些物資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面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藉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官三令、丞,其餘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家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家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 布政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宣德以後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並稱兩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後,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均為從二品。但江蘇設有兩布政使,一在江寧,轄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蘇州,轄蘇、松、常、鎮、太五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