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昆明款款

    肯定是有關係的。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司機至少也是有間接關係的。

    自己服務的客戶,就坐在副駕駛座上,突然就跳車窗了。這種事怎麼也不可能是女孩要坑司機去做的吧!

    正常情況下,一個司機對自己車廂內乘客的乘坐安全是要顧及到的嘛。誰會希望自己車上跳下去個人!

  • 2 # 深情一哥

    這個問題我也看新聞了,我作為一名貨拉拉司機,

    第一點:

    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只是簡簡單單的搬家,不會出現那麼多問題,因為貨拉拉司機都知道,如果需要搬運方面的問題,我們會提前給客戶商議好之後才搬運,女孩在路上跳下車,這說明和搬運費沒多大關係。

    第二點:

    就是貨拉拉上面的路線問題,這個就有點問題了,因為在貨拉拉平臺裡面都是按最近路程的,不管你路是好是壞,還是堵車禁行路段,就像在虎門大橋左右兩邊,貨拉拉平臺就是按照虎門大橋路段計算,跑貨拉拉司機的貨車都知道,虎門大橋禁止一切貨車,所以必須繞路。既然事情發生了,問題肯定避免不了,還請法律還原真相,願逝者安息

  • 3 # 路工

    很多女孩思想不成熟。他們還只是個孩子!

    我接過一位姑娘的單,因要開一個化妝品店,買了很多裝修建材,我就主動幫她裝卸,累得我滿頭大汗。結果剛走一會就收到了差評!

    我百思不得其解啊!服務好好的哪有問題?她也是做服務行業的,到底是怎麼想的?

    年前路過那裡,店都關門了

  • 4 # 麟飛的vlog

    這女明顯比較漂亮也上進優秀,能有什麼原因能讓一個這樣的女人寧可冒生命危險也要跳,以她的理智肯定知道不跳會被強姦殺害,寧死也要逃離本能反應,也說明是個比較大膽的人,如果小膽的就讓壞人得手了,而她被糟蹋過後餘生生不如死,寧可清白死也不可讓惡人玷汙,是個對自己負責的人,只是法律要證據就難了如果沒監控記錄儀基本很難直接證據,大多不可能是發生了打鬥或侵犯開始她還能跳,是她已經意識到確定了對方要準備開始了,提前跑才有可能跳出,發明一個報警電子品每個人都一個,一覺得危險一按所以同城十公里內所有人的電子報警器小頻幕都顯示報警人的移動位置,所以最近的人可以全力搭救攔下,開發一個這樣的產品一定大賣,所有校園暴力搭錯車遇壞人,都一按全部警察附近的人都會同樣這個電子品上顯示出報警人移動位置

    根據有限線索,1、人體坐姿狀態,主動重心偏移需首先脖頸前伸才能做下一步動作,如為主動跳車,不會為後腦著地或後腦為第一重創區;2、街區路段行駛,假設沒有因未知原因過分超速情況下,時速常規40km上下,女生目測體重100斤上下,坐姿下人體到第一觸地距離2米左右,重力加速度公式算下,即女生有2秒左右的自我應激保護反應時間,且假設為主動,那麼落地第一受傷位置為右側肩部,臀部及膝蓋,常規年輕人體耐受力大機率為骨折或挫傷。3、道路規劃的基本原則,在既有終點的前提下,偏移只會是岔路口改道,幾乎不會是90度角以上的改道。4、6秒的斷聯時間內發生該事故,客觀上是完全不可信的,證據的起始時間是工作群,那麼截止時間是司機證詞?法醫是沒可能將第一重傷時間明確到秒為單位的。5、如果是在密閉空間裡因未知侵害引發的跳車,那麼空間必然會留下必要的痕跡與線索,除非受害者為昏迷半昏迷狀態,或被限制行動狀態,這裡就出現了悖論,司機幾乎一直在駕車行駛,那麼第一實施者是誰?除非車內還有第三人存在。因此個人主觀觀點是:1、女生背靠車門情況下被推下或主動墜車,落地位置不一定在副駕駛位;2、如有被侵害情況,則為受害者無預警突發,大機率有第三人協同;3、以上根據事發現場照片警方都能較準確還原,那麼為何以筆錄及證據鏈缺失為釋放條件呢?

    事情都還不清楚,等待警方調查結果吧。

  • 5 # 愛亂翻書的風

    據有關媒體報道,在2021年2月6日晚上9點多鐘的時候,湖南長沙的23歲女孩莎莎在乘坐貨拉拉搬家的途中,從副駕駛上跳窗。在2月10日,雖然經過多次搶救,還是不幸去世,據說當時貨拉拉司機周師傅打電話聲稱貨車三次偏離導航,在在嶽麓區曲苑路跳車窗了。

    從目前的能夠知道的線索來看,女孩跳窗致死和貨拉拉司機當時的行為是有一定的關係的。

    根據女孩的弟弟發文顯示,搬家的距離不到10公里,可以說距離不是很遠,那為什麼貨車會三次偏離導航呢?難道真的是為了超近道嗎?而且這個司機從事貨拉拉工作已經兩年,家也是附近的,可以說路是很熟悉的,但是司機卻捨近求遠走了一條沒有監控的道路。假如女孩的弟弟說的是事實的話,那麼我們是有理由懷疑這個司機的,畢竟這個司機不是第一天干這個活的,況且在五六分鐘前還在工作群裡面和同事互動,下一段時間就跳窗,這也不符合邏輯,那麼很有可能是司機做出了一些行為讓這個女孩感覺受到了巨大威脅,才不得已的跳窗,所以此事應該再進一步的細細調查。

    假如女孩是因為自身原因才跳窗的,那麼貨拉拉司機以及貨拉拉公司都是要負一定責任的。

    在我看來,這個女孩乘坐了此輛麵包車,那麼作為司機,對車上的乘客的安全是有責任有義務進行保護的,就好像一個人去一家商店買東西,不小心在店裡面摔傷,那麼作為老闆是需要進行賠償的,而那個因為工作不仔細的員工也同樣有責任的。再則我們回想一下,一個人要從車窗往出跳,首先她得開窗,然後往出鑽,其實是需要一定時間的,而且還是麵包車,車窗也不是特別大,而作為旁邊的司機完全有機會一把扯住她,阻止她往出跳的,這個機率是很大的,所以導致如今這個結果,作為貨拉拉方怎麼的都是有責任的,只不過責任有大小,這需要警方來調查和界定。

    至於當時的事實真相是什麼?我們也不知道,沒有錄音,沒有監控,所以還需要進一步的細細調查,如果存在其他的事情,那麼就要嚴懲那些行兇者。不管到底事實是怎麼樣的,事情已經出了,女孩也失去了生命,那麼我覺得作為貨拉拉一方都應該積極的進行溝通,做好賠償和安撫工作,給受害方一個滿意的答覆,畢竟以後要做生意,信譽是根本,別因小失大。

  • 6 # 心學蘋果魚

    人的本能都是趨利避害的,在遇到危險的時候,都希望趕緊遠離危險,跑向安全的地方,至少是認為是安全的地方。既然女孩選擇了跳車,那就可以合理的認為小女孩當時認為車內是危險的,雖然常識告訴她,從高速行駛的車上往外跳會造成嚴重的傷害,但她的理智告訴她,車內的危險的急迫性和嚴重程度遠遠超過跳車對她造成的傷害,所以最終她選擇了跳車。車內只有女孩和司機兩個人,那問題來了,是什麼樣的危險,迫使女孩做出這樣的選擇,司機有沒有意識到存在這樣的危險?這樣的危險是司機造成的,還是司機本身就是危險?如果司機也同樣感知到危險的存在,但他卻忽視了這些危險的嚴重性,從而造成這樣的悲劇,那他是否該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呢?女孩是他的顧客,他是一個經營業者,顧客在他的經營的地方死掉了,他是不是該負責?這一切都是有可以值得探討的地方。

  • 7 # 安安經典

    究竟有什麼利害關係官方還沒能界定,個人認為能在車子高速行駛的時候選著跳車,必然是因為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她無法忍受,畢竟女孩自身條件不錯。而且據女孩弟弟表述司機在不到十公里的路程三次偏離路線,對於一名司機來說實屬不可思議,可以調看一下該司機其他出任務時候路線是否也出現類似情況,如果沒有,其中是否藏著隱情,希望早日查清原尾,假如有問題,必須嚴懲,讓死者得以安息,讓生者得以安慰,如果沒問題也能還司機以清白,畢竟事情的發酵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其生活。

  • 8 # 可愛生活家

    事件回顧:2021年2月6日晚上9點多鐘,湖南長沙的23歲女孩莎莎因為搬家選擇了貨拉拉,當時行車途中貨拉拉司機三次偏離導航,女孩在半路跳車窗受傷搶救無效不幸去世了。

    這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麼?貨拉拉司機與女孩的死究竟有沒有關係呢?

    我覺得女孩跳車原因與貨拉拉司機有一定的關係。原因有以下幾點:

    1、晚上九點,司機三次偏離導航,部分路程缺少監控影片。不排除司機有圖謀不軌的心。

    2、如果女生有事情有特殊情況要下車,不可能選擇跳車,可能會與司機溝通停車下車。除非司機不開車門,溝通無效,女生才會選擇跳車。

    3、女孩是選擇乘坐貨拉拉司機的車,在司機的車上出現了事故甚至造成人員死亡,司機就有關係。女生莫名奇妙的跳車,這個過程中,一定發生了什麼,可能和司機有關係。

    悲劇已經發生了,女孩已經去世了,現在最主要的人員是司機,應該好好查查司機,司機也應該積極主動配合警方。如果司機有問題,就從嚴處理,如果司機是無辜的,也要還司機一個清白。

  • 9 # 朝夕聞天下道

    湖南長沙一23歲女子因搬家,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派車,因司機三次繞路,女孩跳車死亡,事發晚上九點半左右。

    目前,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貨拉拉平臺的迴應則充滿了官方味道,又是深感遺憾和悲痛,又是不會推卸責任。但是絕口不提當事司機和事發監控的相關情況。目前,網路上的訊息大多數是女方親友的控訴和疑惑。

    23歲的車姓女子大學畢業後,就在長沙工作,生前在一家網際網路做人事工作,月薪可達二萬,她還和同事調侃,這是自己最後一次搬家,因為她已經攢錢買房了。沒想到,短短几個小時後,便陰陽兩隔。

    目前,女方親友的疑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為什麼女孩在短短三分鐘內決定要跳車?因為事發前三分鐘,女孩還在工作群發訊息,和同事說笑,沒有透露出任何異樣。然而僅僅三分鐘後,便傳來了女孩跳車的訊息。這短短一段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二是為何女孩的致命傷在後腦勺?相信大家都有這樣一個生活常識,從腳踏車上跳下來,人會因慣性向前摔倒,而絕不會後仰著地,此次事件也是同樣的道理,跳車後怎麼傷的是後腦勺?確實讓人疑慮。

    三是司機為什麼要繞路?貨拉拉實行的是預先付款,根本不會因為路程增加造成費用增加,司機即使繞再多的路,也不會多得一毛錢,既然不是利益需求,那麼司機為什麼還要繞路呢?其中的謎團引人深思。

    事發車輛沒有任何監控影片,也沒有錄音裝置,截至目前所有的細節都來自於司機供述,也就是說,女孩跳車是司機說的。至於是不是跳車,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

    女孩叔叔在事發後,開車走過事發路線,發現司機繞的路都是偏遠路段,不僅沒有路燈,而且行人稀少,大晚上確實讓女孩感到害怕。

    按目前的推測,我們已經可以分析出大概脈絡:女孩在出發後不久,發現司機繞路,提出交涉,由於司機一意孤行,繼續選擇繞路,女生選擇跳車。

    然而,事情也許還有另一種可能,司機試圖繞路對女孩欲行不軌,被女孩識破後,惱羞成怒,痛下殺手,繼而偽造成跳車身亡的場面。畢竟事發路段沒有監控,沒有目擊證人。司機偽造完現場後,然後鎮靜地報警,叫救護車。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太可怕了。真是細思極恐,尤其是現在所有的事發描述都來自司機一人,真的讓人無處下爪,希望早日真相大白,那三分鐘到底發生了什麼?還女生一個公道,

  • 10 # 天涯明月刀雪山飛豬

    關鍵是女方的自殺動機是什麼?如果這個不確定,那就不能輕易排除他殺,那司機就是唯一嫌疑人。可作為的細節很多。如:女方手機上是否有司機指紋。女方身體上,衣服上是否有司機指紋,什麼地方有。車上都有哪些地方有女方指紋,用以判斷是否有掙扎。男方是手機嚴查,當日通話記錄調取,男方說不會用導航,那麼調查他之前單子偏航率,判斷是否說謊。就怕不作為,稀裡糊塗放了,確實省事。希望有所作為。

  • 11 # 堅持奮鬥143015254

    我在北京跑貨拉拉,也是因為疫情原因吧我只拉貨,不拉人,訂單有備註有人跟車的單子我沒接過。今天我看到湖南女孩貨拉拉搬家跳車死亡事件,車上沒有監控,沒有語音,目前能還原事實真相的只有司機了。貨拉拉勇於承擔責任就好,畢竟這種事是都不想發生的。只是可惜了花季年齡的姑娘就這麼走了。

  • 12 # 朝宗於海

    女孩車某的死跟貨拉拉司機一定有關係,只是暫時還沒有找到直接證據。我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真相一定會水落石出。

    我們首先看事情的經過:23歲的車某2月6日晚九點在貨拉拉平臺下單搬家,而上車六分鐘後,車輛行駛至嶽麓區曲苑路時,貨拉拉司機報警稱乘客跳車自殺,後經過搶救,最終不治。

    因暫時無證據,涉事司機已於今日釋放。

    女孩車某到底有無自殺動機

    我覺得車某絕對沒有自殺動機,司機以這個理由來報警就是在撒謊。

    為什麼這麼說呢?一個人如果要輕生,她會有一定的心裡鬥爭,然後深思熟慮的選擇一種方式。請問大家見過選擇跳車來輕生的嗎?

    而且自己搬家把東西搬上貨車,然後在貨車行駛的過程中跳車自殺。這絕對是不符合邏輯的一種方式,而且車速不快的情況下,這種跳車方式不一定會致人死亡。因車某是因為後腦勺著地導致顱內出血而不治,一定是車速較快而且是不注意的情況下被甩出座位,導致了後腦勺著地。

    再來看車某當時的心裡狀態,九點十幾分的時候和她叔叔的愛人聊天,說裝好了行李。出事前六分鐘,車某還在和同事群分享趣事,“這個特效真好看”,證明車某當時絕對是一種放鬆的狀態,這種心理狀態你說她會自殺,我相信邏輯講不通。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我來做一個推斷,個人推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首先我們來看,貨拉拉司機為什麼會避開導航路線,選擇偏僻路線。

    一般司機不按導航走大都因為兩種原因,一是因為怕堵車,二是怕自己違章別人查車。如果是大白天司機的這種行為可以用這兩個原因的任何一個理由解釋的通,但是晚上九點半,我相信再堵的地方也不會堵車,而且查車的交警和路政也已經下班,不會因為怕違章而走小路。

    我們來看司機關於不按導航走繞道的解釋:因為貨拉拉司機不懂導航操作,導致偏航,三次偏航後女子作出跳車行為。

    這也明顯在撒謊,一個貨拉拉司機小地方找不到我相信,但是大範圍大方向絕對不會錯,不會在中途開始繞路。而且作為一個貨拉拉司機你可能不會操作導航?你咋會接單呢?

    那證明司機一直往小路上繞一定是早有預謀。

    情景一:

    當時的情況可能是這樣,裝貨的時候,貨拉拉司機就發現了車某很年輕和漂亮,車某上車後,貨拉拉司機問車某是否按著導航走,車某可能出於信任告知師傅他覺得怎麼走方便就怎麼走。於是司機就選擇了一條跟導航完全不同的道路。

    車某上車後開始玩手機,於是就出現了在同事群分享“特效”的細節。當車輛行駛了一段距離後,貨拉拉司機偏離了主幹道,駛向了小道並欲行不軌。

    車某可能感覺出來了,於是要求貨拉拉師傅停車,而貨拉拉師傅並沒有停車並且加大了油門,於是車某便拉開車門跳了下去,她可能也沒有想到行駛的汽車上跳下去後果的嚴重性。

    情景二

    行駛一段距離後,車某開啟導航,發現司機在繞路,於是立馬要求司機按照導航走,導航在重新規劃路線後會選擇最近的道路,可能會偏離大路走一些小路。

    而在按照導航走的同時,車某和司機發生了爭執,車某要求停車,可能司機並沒有理會她的要求,繼續行駛,而車某就拉開了門跳了下去。

    無論那種原因,貨拉拉司機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破案線索

    現在車上沒有語音影片監控,車某已傷重不治,僅憑貨拉拉司機一家之言肯定問不出真相。

    那怎麼才能找到事情的真相,我覺得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1、查貨拉拉司機有無前科,家庭關係是否正常,有無作案動機。

    2、查行駛軌跡中的天眼和卡口影片,因為麵包車都是坐在前排,看有無爭吵或者其他異常行為。

    3、調取當天車某跳車處對向行駛過的車輛,看是否有行車記錄儀能記錄下真相。

    4、調查貨拉拉司機案發後打了哪些電話?因為正常人犯事後一定會在細節上露出馬腳。

    5、調取貨拉拉後臺資料,分析該司機以前有無習慣性不按導航行駛的習慣,並且可以證實他是否不會用導航。而且出發點和目的地之間,貨車的習慣性駕駛路線,可以分析出是否有預謀在繞開大路。

    平臺方改進措施

    貨拉拉平臺作為一個運營公司,雖然現在沒有證據表明是否與平臺有關,但是車上相關監控裝置,就有一定責任。

    如果貨拉拉都像滴滴一樣全程語音影片,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說明平臺方管理上也要提升改進。

    總結

    我們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真相一定會大白於天下。

    壞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願逝者安息。

  • 13 # 長歌兮月

    只要是女孩上了貨拉拉司機的車,就肯定是有關係的。

    不過要看在車上的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是因為車主的一些舉動導致女孩的死還是女孩自己內在的原因?

    當然在現在事故發生的原因還沒有調查清楚前,所以的猜測都會對當事人產生一定影響的。

    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等待警方的進一步調查。

    最後希望貨拉拉官方能給女孩的死亡做一個最確切的回答。

  • 14 # qilun119

    這個不好講,一個單身女孩搬家,沒有朋友幫忙,肯定不是搬入男朋友或女伴家,一個單身女孩租房子,一般不會租偏僻的地方,兩房子的距離也不會太遠,女孩子帶著狗自殺,一般不合理,一般情況下人如果想自殺會有儀式感,沒有和任何人交代,養寵物的人也不會自殺,想自殺的人也不會想寵物,這個是有道理的,很多人不想自殺是擔心寵物沒人照顧,所以女孩沒有自殺的動機,也不會跳車。那麼司機的關鍵點“偏航三次”是否合理,我個人認為司機還是有嫌疑的,需要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也許要對女孩的健康狀況及工作、生活環境再次調查,靜待公安調查結果吧!

  • 15 # 葉律師

    新浪微博使用者“今夜的風格外喧囂”釋出微博,稱其姐姐車莎莎在2月6日晚上利用貨拉拉搬家時,從副駕駛跳窗,後於2月10日搶救無效離世。該微博表示,車莎莎是因“三次偏航而選擇了跳窗”。

    貨拉拉為什麼三次偏航?女孩為什麼選擇跳窗?女孩之死跟司機是否有關係?

    所以家屬對於女孩自殺的理由並不認可。公安機關雖然未進行刑事立案,但一直也都是以刑事偵查的方式在調查這起案件。但我們刑事追責的要求相當之高,不能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之下,僅僅根據推測便對一個人進行定罪量刑。這也是為什麼公安機關現在沒有對貨拉拉司機採取強制措施。但我們相信公安機關透過調查,能夠還原案件真想。另外,這起事件應當給貨拉拉公司足夠的警示。以前網約車同樣如此,後面網約車平臺對從事客運的車輛均加入了全程錄音及乘客安全提示等措施。希望在安全防範方面,我們能夠直接借鑑其他經驗,不要以如此慘痛的代價來推進有關措施的落實。

  • 16 # 流浪詩的人

    跳車摔死,明顯車輛速度還比較快,司機發現副駕要跳車,也不剎車,明顯有心虛。剎車,女孩跳下去也不會受這麼大的傷,可惜!

  • 17 # 小白成長說

    從現有資訊來看,支援刑事案件的證據很少。

    從目前僅有的一些資訊來看,女孩車某某跳車但是理由不清楚;司機多次未按照導航線路來行駛;無論車裡還是路上均沒有有效的監控錄影

    目前網上流行的解釋是:司機透過語言猥褻或者鹹豬手,導致女孩高度緊張意欲逃離,加上案發時間2月6日晚9點天色已黑,地處偏僻,最終跳車或者試圖跳車時掉出車外造成死亡。

    不過,這種看似最合理的推測實際缺乏任何可靠的證據,這就意味著難以排出某些特殊情況:比如女孩精神狀態不佳自殺,司機心裡變態謀殺等等。

    事件中有一個基本明確的事實是司機未按照導航線路行車。但是單憑於此不能判定司機圖謀不軌,因為在實際駕駛過程中會有多種意外會改變線路:導航道路阻塞而導航未報道;抄近路節省時間和油料;避開限行和收費;甚至打算拉一點私活等等。

    那麼本案中有沒有可以得到證據的偵查思路呢?有的。

    第一,關於偏航及事件原因,在11日協商會上家屬稱得到的司機方解釋是:司機因不懂導航操作致使偏航,三次偏航後女子選擇跳車-----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上邊所有關於改變線路的假設都可以不考慮了,司機的解釋意味著一件事:司機只知道某一條線路,而根本不知道導航線路,否則即便沒有導航他也可以按照更直接的導航線路走。而司機對當地的線路是否熟悉是可以追查的。

    第二,司機有沒有搶奪受害者手機,導致受害者沒有辦法及時報警。這裡重點不是女孩手機上能否找到司機指紋,而是是否有擦拭痕跡,因為司機可以在事後擦掉自己的指紋,再按上女孩的,但是這樣並不能消除故意擦拭的痕跡。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個人主動跳車而與司機無關的話,那麼就坐著她旁邊的無辜的司機應該在女孩身體剛剛探出車窗一半的時候就剎車。即便是女孩已經跳出,那麼從車窗到落地也是有時間的。對剎車痕研究就可以知道剎車在女孩落地點之前;而如果是網上流行的解釋,司機有不當行為,那他當時應該是不相信女孩會跳車,心想“你倒是死給我看看”,結果就是女孩落地後才剎車,剎車點是在女孩落地點之後。

    注意:這裡的剎車點,落地點前後比較是時間點,視覺上的兩點位置前後正好相反

    這類司法案件就社會層面最應該反思的是“事件的及時公佈”。2月6日發生的事情半個月後才公佈,而且沒有官方公佈的細節,這可能導致上邊提到的很多證據根本沒法調查。無論是警察還是當事人,如果沒有解題思路就應該及時透過社會求助,還原事件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這件事在社會上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第一,女孩就這麼不明不白死了,永遠沒有令人信服的答案;第二,在沒法確定到底是司機責任還是女孩責任的情況下,沒有完善監控的運營商貨拉拉必然成為主要責任方。可笑的是很多類似事件中平臺方習慣的是遮遮掩掩,不知道這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第三,沒有合理的解釋那麼民眾遲早會怪罪到官方,民眾不但對官方的能力,甚至是態度都會產生懷疑,女孩跳車理由沒有解釋,目前收集到哪些證據以至於證據不足也沒有公告,叫民眾怎麼不懷疑,不憂慮。

    資訊披露應該從立法層面解決。而具體事件,要敞開胸懷,廣泛的徵求意見,甚至不怕批評,這是需要真正的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覺悟的

    首先,我認為“跳窗”這個說法雖然是司機的一面之詞,但可信度很高。

    為什麼呢?理由如下:

    1、摔傷和打擊傷差別很大,如果不是車上摔下來的傷,法醫很容易發現;

    2、既然是車上摔下來的,“跳門”比“跳窗”合理得多,司機要撒謊也應該往更容易騙人的方向,而不是編造一個更加離奇不容易取信於人的說法。更何況跳窗行為過於少見,我甚至覺得如果不是司機看到了跳窗行為,他根本就想不到會有跳窗這個選項,直接說死者跳門了就好了;

    3、司機報警和打120的速度很快,他也不是專業的醫生,很難判斷死者當時確實已經死亡了。如果死者被救回來了呢?一對口供不就露餡了?所以司機可能會賭一把隱藏自己的犯罪行為,但不可能會在“跳窗”還是“跳門”這種中性的細節事實上撒謊,因為沒有必要。

    那麼在跳窗成立的這個前提下,司機沒有成功阻止跳窗並非什麼疑點。

    如果我“知道”副駕要跳窗,我當然會馬上阻攔。

    但如果沒有前兆,正常開車的司機,看到副駕搖下車窗、解開安全帶,腦袋探出窗外,你會覺得ta要跳車嗎?

    不,我只會覺得ta要往窗外吐痰或者口香糖。

    我可能會減速或者口頭提醒,但我為了安全駕駛,肯定不會選擇急剎或者放開方向盤去拉ta。

    而幾秒鐘之後可能ta就腳一蹬座椅翻出去了。

    這其中最不合常理的一個動作是”腳蹬”,但司機在光線不充足的車內,不容易觀察到副駕的腳部動作,所以很難有預判“她要跳窗了”。

    然後,手機的聊天記錄也不支援刑事案件,手機在手,感覺到危險的時候為何連個110都沒有打過呢?

    如果手機聊天是司機偽造的,手機上的指紋一查就會暴露(如果指紋被擦掉了更可疑);

    如果是手機之後被司機搶走,那肯定不是在行駛過程中,而是停車之後有爭奪,受害人身上會有爭奪的痕跡,而且司機如果已經能夠停車搶手機,女孩恐怕就沒有機會完成翻窗這麼複雜的事情了。

    至於猜測車內有第三人的,就更不可能了。

    因為如果車內有對你有惡意的第三人,你是不可能有機會完成跳窗這個行為的……而且司機都在第一時間被刑拘了,為什麼還不供出第三人?那是他爹嗎?

    從我個人的猜測,更像是女孩發現從大路走到了小路,可能還聽到了導航的偏航提示,聯想到之前的類似新聞,心理產生恐懼,越想越怕,又怕打電話報警刺激司機,所以慌亂之下選擇了跳窗,司機之前沒有發現,或者沒有認為她會跳窗,直到最後一刻才確認,那時候選擇了急剎或者伸手拉,造成了女孩身體失衡,所以後腦著地。

    這個過程中已經很難證明司機有沒有可疑的行為或語言,而且大機率是沒有留下可稱為證據的身體痕跡的,所以最終會逮捕司機的可能性非常小。

  • 18 # 崛起的小白兔

    貨拉拉司機與女孩的死究竟有沒有關係?

    2月21日晚間

    針對網友爆料的“23歲女生在貨拉拉車上跳窗身亡”,貨拉拉在其官方微博釋出宣告稱,對這一事件表示悲痛和遺憾。貨拉拉已於2月11日於家屬就善後事宜展開第一次商談,但並未達成一致。貨拉拉表示,目前正在積極與家屬約定商談善後的時間。

    我覺得司機的問題不好脫。

    代入一下,如果我是司機,貨主是個年輕妹子。

    不熟悉路況,經驗也少,因為偏航深入不明地形而開始鬧騰,一定是有一個過程的,

    在她還沒鬧大之前先停車講道理,比如百度地圖坑爹的單行道反向導航、

    在再走幾分鐘就上有監控有大燈的大馬路之類的話安撫一下,

    然後上報公司;

    如果安撫不住就報警一起等警察來,看看警察給不給作證。寧可這一車貨晚點到也別鬧大了。

    導航規劃的路線實際比司機繞路的路線要遠

    司機走的路是靠近高新工業園區那一塊,白天車來車往一到晚上就沒啥車沒啥人很昏暗,我懷疑女生聽到多次路線偏航資訊,對當時的昏暗無人的環境產生了恐懼,

    又聯想到網約車性侵案件導致對司機繞路極不信任,從而跳窗,

    其實只要過幾分鐘就到了燈火通明車流量非常大桐梓坡路,

    女生之前住的地方離我住的地方相隔不到1公里對那裡比較熟

    反正在我來看這個事情還真是挺詭異的。

    小姑娘肯定不是自殺,剛畢業一年,在長沙能做到到手2萬相當於月薪2.5萬以上了。

    又是搬家又是買房又是聊天,沒有反常現象。

    司機的話並沒有停車,即便是有猥褻行為,頂多也就是單手,為這事跳車也不至於。

    說三次偏離導航其實也談不上,就是一個從北向南的過程中拐了幾個彎罷了。

    整個事件的發生大概就是在六分鐘之內,貨車也馬上走上大路了,車窗很小,

    開門跳車我覺得還正常,直接跳窗還是挺罕見的,

    而且司機完全可以拉住啊。

    暫時想不到合理解釋。

    繼續等吧

    6號發生的事情,現在警方還沒信。

    估計是證據的問題吧?!

  • 19 # 水凝印象

    女孩可能脾氣和性格收到刺激或激怒做出不理智選擇。

    司機是現場唯一當事人。

    語言也是可以間接殺人的,司機內心一定很強大,心理分析和運用的高手。

    警察遇到對手了!

  • 20 # Lscssh科技官

    因為,貨拉拉司機究竟和女孩之死有沒有關係,我們普通人說實在的根本無法做判斷,沒有一手的資料,沒有兩方面的詳細資訊,僅僅憑現在網路上公佈的一些內容,根本不可能窺視全貌。

    因此,這件事只能由警方做出最後的調查結論,在此之前任何人都不應該武斷的說有關係或者沒關係。這裡我只梳理一下目前已經得到曝光的資訊,算是給個不明大致情況的網友一個參考,從時間先後順序開始。

    大致時間線

    2、事發前的聊天:從監控畫面消失後,女孩和家人處於聊天中,稱已經裝好行李,此時是晚上9點14分;9點24分是依舊在和公司同事聊工作內容。根據現有的資訊表明女孩9點17分上貨拉拉車,前往10公里外的目的地。

    3、9點30分事發:貨拉拉司機於9點30分報警女孩跳窗。也就是說在和同事聊天時到跳窗這裡面有6分鐘的時間,而從上車時間算則這期間有13分鐘。

    一些疑問和思考

    以上時間段內容具體發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從已有資訊可以得知貨拉拉出現3次偏航,沒有按規劃路線走,其次所走路線據悉沒有監控。

    為何要這麼走,我想只有司機知道,但是目前司機和貨拉拉都沒有公開就此給予任何說明。

    此外,對於女孩跳窗司機目前給出的說法是女孩自己的選擇,這裡個人的疑問是發現有跳窗意圖時,是否有采取一定的避險措施,比如緊急制動剎車等。畢竟,跳窗有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從曝光的貨車照片來看貨車車型為瑞馳CRC5032XXYC,正常女孩應該坐副駕駛,其他地方沒有可以跳的視窗。

    其次,從貨拉拉層面的資訊可知道,貨拉拉車內無監控無錄音。這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貨拉拉平臺的監管不到位。當年滴滴網約車安全事件頻發,作為同為網際網路領域的貨拉拉應該有所感知,應該預知到現有平臺的監管存在漏洞,需要及時予以彌補。

    最後,我想知道的是哪條寵物狗去哪裡了,有沒有一同隨女孩上車,如果上車那女孩跳窗後它有什麼反應?

    因此,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強對貨拉拉的管理,應該出臺和網約車類似監管法規,剔除不合法運營的車輛。

    至於,女孩之死最後的主要責任就只能等警方給出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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