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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鈞泰再談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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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不老松225
親生父親不可原諒,他沒有把孩子交給老師就沒有完成任務完成送孩子的任務,他是第一過錯。學校收了託費老師今天沒有收到孩子也應該宣告一下是疏忽為第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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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黃181938371
遠個該死的男人這麼粗心呢,可憐小女孩就死在這個男人的手下,人死了也沒有辦法,去追究什麼幼兒園老師呢,8小時呀一天但然做為幼兒園的老師應該盡職,我在這裡也不好發表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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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泰民安163145741
中國法制還很不健全!現在天網這麼健全!建議警方要強力介入!調查清楚!不能放任目前社會上的負能量!即使不是故意殺人,也是父母過失殺人!現在正在打黑除惡階段,我們應該要樹立社會正能量!對一些社會的醜惡現象要嚴厲打擊!比如“家暴”“狗霸”讓我們的社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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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枚好蛋
這個父親不稱職!忽略了最寶貴的孩子,讓旁觀者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那這個男人本人呢?他什麼感受?由於自己的失誤,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他是除了孩子外最受傷的人。我們將心比心,這件事對大眾來說是個教訓,我除了默默的哀悼一句話也不想對這個男人說也不想評價他。讓他自己反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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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上鬱翁
按律當判,但不判對他來說,比判刑的懲罰還重,他害了自己孩子,一輩子不得安生,按過失殺人判一年算了,畢竟錯了,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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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想安樂shi
我覺得應該判謀殺,估計不想要女兒!元芳你怎麼看,這人故意的,這男的好垃圾的, 絕對是謀殺,一點都看不出悲傷之情,男的語速結巴,語速過快,說話無與倫比的,感覺頭一天就商量著要把小孩故意放車裡,然後去訛錢,想快點結束採訪,怕被問出破綻。接了電話就不開車了?這個理由好牽強!謀殺,這小孩把這兩個人渣帶走吧!就算帶不走也要把女的鎖環,男的絕精,一輩子讓他們不能要小孩,太辣雞了,這麼大的活人!孩子出來上學每天必須坐車的吧,這是一種習性吧!你接電話就把孩子忘了,你接電話不能在車上接碼?非要下車接?車上有小三?小四?還是在跟小三小四打電話,迫不及待的想過去?怕孩子聽到了告訴媽媽?我想問一下,哪種電話必要得避開孩子才能接!可見孩子在家裡也是不受人喜歡。這種不負責的父母一定要判刑。缺德。說難聽點故意殺人,說得委婉點過失殺人,不可能因為是親屬就能排除嫌疑,忘了有人殺親奶奶的新聞了嗎?這男的就是犯罪,親情都是假的!一定要判刑!男的一點悲傷之情都沒有!不能讓他這麼安逸的在外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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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且需珍惜
個人認為應該判刑判故意殺人罪證據應該夠充分的,畢竟是一條生命,做為父母有責任監護孩子的成長,不能說做為父母就可以不管孩子的生死或故意傷害,雖然讓人很痛心,但也要為這件事情負責任,要不然對生命和法律至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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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懷疑了,孩子放車裡八小時?是無心之失?還是有心之過?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了。孩子放車裡幾小時窒息死亡的案例還少嗎?這父母真不知道是怎麼當的。
如果真的是疏忽大意,未能料到後果的嚴重性而倒之女兒身亡的,最其碼也得判個過失致人死之罪。如果你是重男輕女故意把女兒封閉車內且時間如此之長,造成女兒死之的,那你就是犯了故意殺人罪了,在法律上是必須要嚴懲的,不會因為死亡的是你女兒就會放你一馬的。
一條活鮮鮮的小生命就以這樣的形式離開了這個世界,走到了生命的盡頭,孰不可忍。唉,天下之大但已經沒有這個小女兒的容身之地了,我們祝福她能在天堂生活的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