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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多多6

    這個問題讓我怎麼回覆哈哈,給孫子留錢怕兒子媳婦花,咋這麼招笑啊。兒子媳婦不也是為了你的孫子在奮鬥麼而已媳婦的錢到最後還不是給你孫子的。這道理咋就想不明白呢?要是像你這麼搞明明自己是好心最後兒媳婦人家還不記得你的好這又何苦呢

  • 2 # 冷靜

    看了大家都評論我都笑了。這老太太的心情大家沒理解。年輕人沒有規劃,花錢大手大腳。老太太的意思是直接給孩子,他們可能還是留不下,直接花了。怕到孫子孫女花錢多時候他們父母拿不出來,或者手裡的錢不夠花,影響孫子孫女。比如,老太太想給隔輩人存點學費,或者結婚等費用。偷偷的存,只是為了"急用或者錦上添花。這心情很多老人都有。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立遺囑吧。存一筆錢,說明什麼情況才能用這筆錢。或者買基金保險等,直接孫子孫女的名字。辦法很多。

  • 3 # 西雁76

    兒孫自有兒孫福,你還是自己留著吧,也可以買債券或存信託基金等,如果要留給孫兒孫女,可以事先寫好遺囑,等他們18週歲時交給他。

  • 4 # 平安幸福148194761

    十非理解這位老人的苦心,給孫留,愛子意是當代不少老人的內心糾結,希望當代寶爸寶媽們能悟懂老人愛家心,支援老人心願成。

  • 5 # 靜享財富保險工作室

    看到問題後,我能理解老人的心情,隔代贈予又怕出問題,錢不能真正用在孩子身上。

    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案例,王阿姨兩年前順利升級為奶奶,出於對孫子的疼愛,王阿姨給孩子準備了厚厚的見面禮,全部存到孫子名下的賬戶裡。沒想到,兩年後兒子兒媳婦離婚了,孫子判給了兒媳婦,兒媳婦帶著孫子走了以後再也沒有回來看過她。那這筆錢,王阿姨能不能要回來呢?

    在生活中,長輩向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贈送財產,除非附帶了“你要為我養老送終”的條件,如果沒有附帶條件,這種祖孫之間的隔代贈予,一旦轉移了財產的所有權,就基本上無法追回,贈出的同時王阿姨就喪失了財產的控制權。那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呢?

    王阿姨可以給孫子選擇年金保險。年金保險也是財富傳承的一種常見方式,相比家族信託,沒有那麼高的門檻要求,投保的標準可高可低,更接近於大眾的要求。孫子當被保險人,王阿姨當投保人,那麼這樣設計,保單的控制權屬於誰呢?保單的控制權屬於投保人,也就是王阿姨,王阿姨有權退保並領取現金價值,有權變更受益人和受益比例。保單雖然保障了孫子的利益,但是與其個人的人生狀態無任何關聯,無論監護人是誰,是否結婚,是否負債,都與保單的財產權利無關。隔代投保是一種很好的隔代贈與財產的方式,既可以規避作為被保險人的孩子在成年之前,之後的所有人生風險,又可以積少成多,為孩子儲蓄一筆未來教育,創業,婚嫁的經費,多年後,當孩子開啟這張泛黃的保單,看到長輩寫下的幸福寄語,感受到長輩那種深深的愛,會一直陪伴著他。

    有一點需要注意,在實際生活當中,祖父母通常會先於孫子孫女兒離世,如果孩子還未成年,就由孩子的監護人保管,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所以隔代投保還應該輔助第二投保人,在第一投保人去世以後啟動第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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