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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aimi32709

    視覺傳達設計 開放分類: 藝術 視覺 傳達 設計視覺傳達設計(Visucl Communication Design)是指利用視覺符號來傳遞各種資訊的設計。設計師是資訊的傳送者,傳達物件是資訊的接受者。簡稱為視覺設計 。視覺傳達包括:“視覺符號”和“傳達”這兩個基本概念所謂“視覺符號”,顧名思義就是指人類的視覺器官――眼睛所能看到的能表現事物一定性質的符號,如攝影、電視、電影、造型藝術、建築物、各類設計、城市建築以及各種科學、文字,也包括舞臺設計、音樂、紋章學、古錢幣等都是用眼睛能看到的,它們都屬於視覺符號。 所謂“傳達”,是指資訊傳送者利用符號向接受者傳遞資訊的過程,它可以是個體內的傳達,也可能是個體之間的傳達,如所有的生物之間、人與自然、人與環境以及人體內的資訊傳達等。它包括"誰"、"把什麼"、"向誰傳達"、"效果、影響如何"這四個程式。)視覺傳達設計這一術語流行於1960年在日本東京舉行的世界設計大會,其內容包括:報刊雜誌、招貼海報及其他印刷宣傳物的設計,還有電影、電視、電子廣告牌等傳播媒體,它們把有關內容傳達給眼睛從而進行造型的表現性設計統稱為視覺傳達設計電影海報,簡而言之,視覺傳達設計是“給人看的設計,告知的設計”——(日本《ザィン辭典》)。 從視覺傳達設計的發展程序來看,在很大程度上,它是興起於19世紀中葉歐美的印刷美術設計(Graphic Design,又譯為“平面設計”、“圖形設計”等)的擴充套件與延伸。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以電波和網路為媒體的各種技術飛速發展,給人們帶來了革命性的視覺體驗。而且在當今瞬息萬變的資訊社會中,這些傳媒的影響越來越重要。設計表現的內容已無法涵蓋一些新的資訊傳達媒體,因此,視覺傳達設計便應運而生。 視覺傳達設計是透過視覺媒介表現並傳達給觀眾的設計 體現著設計的時代特徵和豐富的內涵,其領域隨著科技的進步、新能源的出現和產品材料的開發應用而不斷擴大,並與其他領域相互交叉,逐漸形成一個與其他視覺媒介關聯並相互協作的設計新領域。其內容包括:印刷設計、書籍設計、展示設計、影像設計、視覺環境設計、(即公共生活空間的標誌及公共環境的色彩設計)等。 視覺傳達設計多是以印刷物為媒介的平面設計 又稱裝潢設計。從發展的角度來看,視覺傳達設計是科學、嚴謹的概念名稱,蘊含著未來設計的趨向。就現階段的設計狀況分析,其視覺傳達設計的主要內容依然是Graphic Design一般專業人士習慣稱之為“平面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兩者所包含的設計範疇在現階段並無大的差異,“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在概念範疇上的區分與統一,並不存在著矛盾與對立。 視覺傳達設計是為現代商業服務的藝術 主要包括標誌設計、廣告設計、包裝設計、店內外環境設計、企業形象設計等方面,由於這些設計都是透過視覺形象傳達給消費者的,因此稱為“視覺傳達設計”,它起著溝通企業——商品——消費者橋樑的作用。視覺傳達設計主要以文字、圖形、色彩為基本要素的藝術創作,在精神文化領域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影響著人們的感情和觀念,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視覺傳達設計的領域(1)字型設計 (2)標誌設計 (3)插圖設計 (4)編排設計 (5)廣告設計 (6)包裝設計 (7)展示設計各類視覺傳達設計的涵義和特點標誌設計:人們可以獲取大量資訊,並很大程度地影響自己的生活觀念和生活方式。分為政治性、公益性、文化性、商業性。包裝設計: 對書籍的封面及排版等進行藝術化的設計,提高讀者的閱讀興趣,從而加深對其思想性、文化性和知識性的認識。 字型設計: 以特定的圖形象徵或代表某一國家、機構、團體、企業或產品的符號。簡明、直觀、易識別。影象設計: 指運用視覺設計手段,透過標誌的造型和特定的色彩等表現手法,使企業的經營理念、行為觀念、管理特色、產品包裝風格、營銷準則與策略形成一種整體形象。書籍設計:為達到有效傳達企業特定資訊的目的,對文字的筆畫、結構、造型、色彩以及編排等方面進行一定的藝術處理,使其形成鮮明的個性,使人易認易記。廣告設計: 各種手工或電腦的繪畫手段或影像技術,以及利用複合方式進行創造性的影象設計,構思巧妙,表現獨特。 視覺形象識別系統設計: 產品與消費者的媒介,它起著保護商品、介紹商品、美化商品、指導消費、便於儲運、 銷售、計量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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