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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雪姐姐

    離婚原本就是應該雙方慎重的事,懷孕期間離婚更應該慎重,畢竟孩子生下來沒有了爸爸的照顧,少了家庭的溫暖,對孩子是一種很大的虧欠。

    如果沒有太大的原則性問題,還是應該彼此擔待一些,讓時間來見證一下到底是否該不該離婚。

    冷靜退讓後的雙方,如果是改變了主意豈不是更好,但如果實在過不下去的離婚也是一種好的選擇。

    至於男方是否該給些補償,實話說這一要看你這男人的經濟實力,二要看這男人的人品以及對事情的處理方法如何了。

    一般哪怕是經過法院的調解,也應該就是和稀泥,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標準之說。

    因為一旦離了婚,兩個人就如同路人,沒了感情,沒了同情,也沒了愛情。

    對於沒有恩愛之人的雙方來講,補償就是一種條件了,而這種條件的是否能夠得到實施,別怪我潑冷水,我想還是不要抱太大幻想的好。

  • 2 # 429方寸世界

    婚姻法規定,妻子懷孕期間,丈夫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妻子懷孕是因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造成的除外。妻子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法律未規定懷孕應當得到賠償。

  • 3 # 劉輝律師

    在女方懷孕期間,離婚事件是高發的,由於女方正懷著孕,那麼懷孕期間離婚有補償金嗎?懷孕期間離婚女人又會收到怎麼樣的補償呢?

    女方懷孕期間離婚有賠償金嗎?

    女方懷孕期間離婚要求賠償或補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如果沒有,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願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

    (一)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姦所致;(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於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於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

    (二)女方小產後,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其賠償金主要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特定期間內對婦女、胎兒和嬰兒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在上述期間內婦女的身心都處於比較虛弱的狀態,如果在此期間內男方提出離婚,對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兒、嬰兒的健康都將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所以,法律對該期間內男方的起訴權作了限制。但是此規定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在有以下情況,男方也是允許離婚的。

  • 4 # 潘律師說家事

    看到這樣的提問,我就有一萬個心酸,心疼這些女孩啊。

    即便是違揹你的意願使你懷孕都不能,比如他偷著把你的避孕藥換成VC,或者把TT上戳倆針眼。

    因為避孕這事本身就有失敗的機率,要想絕對不孕,就要絕對拒絕與對方接觸,比如,修女。尼姑都不行,尼姑在華人的口碑中,並不是一個清靜的所在。

    所以,婚外懷孕要賠償都男,何況婚內懷孕,男方自領證那天起,就天經地義地獲得了讓你懷孕的特權啊,而且這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

    再說關於懷孕離婚這事。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女方懷孕和生子一年內,男方不能起訴離婚,特殊情況除外。這特殊情況,一般是指女方與婚外他人懷孕。

    所以女方在懷孕期間離婚,只有兩個可能:第一,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去民政局辦手續;第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去法院起訴。

    可以想見,女方在懷孕期間離婚,一定是對這婚姻極其失望了的,那就只能止損,這損失的產生,只能怪自己眼力不好,遇人不淑,要讓他賠償,法律上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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