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吞卡基本可歸納為以下原因:
一、客戶忘記銀行卡密碼,連續輸入錯誤密碼3次,ATM自動吞卡;
二、ATM發生故障,或銀行工作人員忘記向ATM內放置現金;
三、銀行卡已消磁,客戶由於不知情而將銀行卡插入ATM,銀行卡被吐出,客戶再次插入後ATM吞卡;
六、銀行卡內資金不足,客戶強行操作造成吞卡。 客戶被吞卡後,各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和處理方式不盡相同。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1999年1月5日)沒有對ATM吞卡後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各金融機構均自行規定處理方式,建立了被吞銀行卡登記簿,統一登記保管,客戶想要領走自已的銀行卡,均需出示身份證等有關身份證明,方可取回。但在具體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期滿後的處理方式上則各不相同。從威海轄區看,農行保管期限為3天,威海市商業銀行為10天,工行、中行、中信銀行為30天,建行為45天,農村信用社為365天;保管期滿後,農行、威海市商業銀行作剪角作廢處理,工行、中行、建行、中信上繳二級分行。 如果超出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均須辦理掛失、補辦手續、補辦新卡。各金融機構均規定銀行卡被吞超過規定時間後,客戶沒有按規定時間領取被銷燬後,如需使用,則要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並需要按規定繳納掛失費和補卡費。借記卡可以在開戶行補辦,而貸記卡和準貸記卡需要到各金融機構的銀行卡管理(髮卡)中心補辦,所需時間與辦理新卡的時間相當。目前,威海轄區除商業銀行掛失需交10元掛失費外,其他各行均收取5元的掛失手續費;補卡時間和卡工本費則基本一致。 怎樣減少客戶的被吞卡機率,增強銀行吞卡後的處理能力,可以在以下方面進行探索。首先,應重新修訂《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統一規定銀行卡被吞後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可考慮將保管期限延長為一個月;明確保管期滿後的處理方式,對掛失、補卡等手續進行統一規定。其次,應實行人性化管理。客戶辦理銀行卡時銀行均登記了客戶的聯絡方式,因此,發生ATM吞卡現象後,銀行可以簡訊或電話方式提示客戶及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領回。最後,應加大銀行卡宣傳力度。各金融機構要在加強對ATM技術管理的同時,進一步向廣大客戶宣傳銀行卡使用和管理知識,引導客戶正確用卡,減少被ATM吞卡問題。
ATM吞卡基本可歸納為以下原因:
一、客戶忘記銀行卡密碼,連續輸入錯誤密碼3次,ATM自動吞卡;
二、ATM發生故障,或銀行工作人員忘記向ATM內放置現金;
三、銀行卡已消磁,客戶由於不知情而將銀行卡插入ATM,銀行卡被吐出,客戶再次插入後ATM吞卡;
六、銀行卡內資金不足,客戶強行操作造成吞卡。 客戶被吞卡後,各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和處理方式不盡相同。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1999年1月5日)沒有對ATM吞卡後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各金融機構均自行規定處理方式,建立了被吞銀行卡登記簿,統一登記保管,客戶想要領走自已的銀行卡,均需出示身份證等有關身份證明,方可取回。但在具體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期滿後的處理方式上則各不相同。從威海轄區看,農行保管期限為3天,威海市商業銀行為10天,工行、中行、中信銀行為30天,建行為45天,農村信用社為365天;保管期滿後,農行、威海市商業銀行作剪角作廢處理,工行、中行、建行、中信上繳二級分行。 如果超出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均須辦理掛失、補辦手續、補辦新卡。各金融機構均規定銀行卡被吞超過規定時間後,客戶沒有按規定時間領取被銷燬後,如需使用,則要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並需要按規定繳納掛失費和補卡費。借記卡可以在開戶行補辦,而貸記卡和準貸記卡需要到各金融機構的銀行卡管理(髮卡)中心補辦,所需時間與辦理新卡的時間相當。目前,威海轄區除商業銀行掛失需交10元掛失費外,其他各行均收取5元的掛失手續費;補卡時間和卡工本費則基本一致。 怎樣減少客戶的被吞卡機率,增強銀行吞卡後的處理能力,可以在以下方面進行探索。首先,應重新修訂《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統一規定銀行卡被吞後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可考慮將保管期限延長為一個月;明確保管期滿後的處理方式,對掛失、補卡等手續進行統一規定。其次,應實行人性化管理。客戶辦理銀行卡時銀行均登記了客戶的聯絡方式,因此,發生ATM吞卡現象後,銀行可以簡訊或電話方式提示客戶及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領回。最後,應加大銀行卡宣傳力度。各金融機構要在加強對ATM技術管理的同時,進一步向廣大客戶宣傳銀行卡使用和管理知識,引導客戶正確用卡,減少被ATM吞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