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邏輯 《小邏輯》 Erster Teil der Enzyklopa 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Wissenschaft der Logik G.W.F.黑格爾哲學著作《哲學全書》的第一部分邏輯學。有單行本,為了有別於他兩厚冊的《邏輯學》(《大邏輯》),通常稱為《小邏輯》。《小邏輯》第一版出於1817年;第二版出於1827年,內容較第一版增加了1倍 ;第三版出於1830年,內容比第二版又有所增加。 存在論 “存在只是潛在的概念。存在的各個規定或範疇都可用是去指謂。把存在的這些規定分別開來看,它們是彼此互相對立的。從它們進一步的規定(或辯證法的形式)來看,它們是互相過渡到對方。這種向對方過渡的程序,一方面是一種向外的設定,因而是潛在存在著的概念的開展,並且同時也是存在的向內回覆或深入於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論的範圍內去解釋概念,固然要發揮存在的全部內容,同時也要揚其存在的直接性或揚棄存在本來的形式。”這就是辯證法。 本質論 “當我們一提到本質時,我們便將本質與存在加以區別,而認存在為直接的東西,與本質比較看來,只是一假象(Schein)。但這種假象並非空無所有,完全無物,而是一種被揚棄的存在。本質的觀點一般地講來即是反思的觀點。反映或反思(Re?elexion)這個詞本來是用來講光的,當光直線式地射出,碰在一個鏡面上時,又從這鏡面上反射回來,便叫做反映。在這個現象裡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一個直接的存在,第二方面同一存在是作為一間接性的或設定起來的東西。當我們反映或(象大家通常說的)反思一個物件時,情形亦復如此。因此這裡我們所要認識的物件,不是它的直接性,而 是它的間接的反映過來的現象。我們常認為哲學的任務或目的在於認識事物的本質,這意思只是說,不應當讓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裡,而須指出它是以別的事物為中介或根據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說來,就好象是一個表皮或一個帷幕,在這裡面或後面,還蘊藏著本質。”這是黑格爾對本質的重要解釋。 概念論 “概念的觀點一般講來就是絕對唯心論的觀點。哲學是概念性的認識,因為哲學把別的意識當作存在著的並直接地獨立自存的事物,卻只認為是構成概念的一個理想性的環節。在“知性邏輯”(Verstandeslogik)裡,概念常被認作思維的一個單純的形式,甚或認作一種普通的表象。為情感和心情辯護的立場出發所常常重複說的:“概念是死的、空的、抽象的東西”這一類的話,大概都是指這種低視概念的看法而言。其實正與此相反,概念才是一切生命的原則,因而同時也是完全具體的東西。概念的這種性質是從前此的整個邏輯運動發展而來的,因而這裡用不著先予以證明。至於剛才提到的以各概念只是形式的那種想法,是由於固執內容與形式的對立,而這種對立已經和反思所堅持的一些別的對立範疇,全都得到辯證地克服了,亦即透過它們自身矛盾發展的過程得到克服了。換言之,正是概念把前此一切思維範疇都曾加以揚棄幷包含在自身之內了。概念無疑地是形式,但必須認為是無限的有創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實的內容在自身內,並同時又不為內容所限制或束縛。同樣,如果人們所瞭解的具體是指感覺中的具體事物或一般直接的可感知的東西來說,那末,概念也可以說是抽象的。概念作為概念是不能用手去捉摸的,當我們在進行概念思維時,聽覺和視覺必定已經成為過去了。可是如前面所說,概念同時仍然是真正的具體東西。這是因為概念是“存在”與“本質”的統一,而且包含這兩個範圍中全部豐富的內容在自身之內。”這是黑格爾對概念的解釋。 宗教心理生活 “老人們講的那些宗教真理,雖然小孩子也會講,可是對於老人來說,這些宗教真理包含著他全部生活的意義。即使這小孩也懂宗教的內容,可是對他來說,在這個宗教真理之外,還存在著全部生活和整個世界。” 在聶文濤與方舟子的爭論中,聶文濤總結方舟子的論點說:方先生的邏輯是“我聽不懂。讓人聽不懂的東西,一定是偽科學的東西。”這裡,質疑者把“我”說成了“人”。這種表述的含義是,“我”聽不懂,自然別人也聽不懂。於是全世界都聽不懂。所以是偽科學。把這段話說得再簡化一點:“我”不懂的東西就是偽科學。持這種質疑觀點的人,頭腦裡存在一些不可動搖邏輯。在他們的意識中,只要不符合這些邏輯的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其實,他們思想中的科學已經成為一種宗教信仰。
小邏輯 《小邏輯》 Erster Teil der Enzyklopa 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Wissenschaft der Logik G.W.F.黑格爾哲學著作《哲學全書》的第一部分邏輯學。有單行本,為了有別於他兩厚冊的《邏輯學》(《大邏輯》),通常稱為《小邏輯》。《小邏輯》第一版出於1817年;第二版出於1827年,內容較第一版增加了1倍 ;第三版出於1830年,內容比第二版又有所增加。 存在論 “存在只是潛在的概念。存在的各個規定或範疇都可用是去指謂。把存在的這些規定分別開來看,它們是彼此互相對立的。從它們進一步的規定(或辯證法的形式)來看,它們是互相過渡到對方。這種向對方過渡的程序,一方面是一種向外的設定,因而是潛在存在著的概念的開展,並且同時也是存在的向內回覆或深入於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論的範圍內去解釋概念,固然要發揮存在的全部內容,同時也要揚其存在的直接性或揚棄存在本來的形式。”這就是辯證法。 本質論 “當我們一提到本質時,我們便將本質與存在加以區別,而認存在為直接的東西,與本質比較看來,只是一假象(Schein)。但這種假象並非空無所有,完全無物,而是一種被揚棄的存在。本質的觀點一般地講來即是反思的觀點。反映或反思(Re?elexion)這個詞本來是用來講光的,當光直線式地射出,碰在一個鏡面上時,又從這鏡面上反射回來,便叫做反映。在這個現象裡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一個直接的存在,第二方面同一存在是作為一間接性的或設定起來的東西。當我們反映或(象大家通常說的)反思一個物件時,情形亦復如此。因此這裡我們所要認識的物件,不是它的直接性,而 是它的間接的反映過來的現象。我們常認為哲學的任務或目的在於認識事物的本質,這意思只是說,不應當讓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裡,而須指出它是以別的事物為中介或根據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說來,就好象是一個表皮或一個帷幕,在這裡面或後面,還蘊藏著本質。”這是黑格爾對本質的重要解釋。 概念論 “概念的觀點一般講來就是絕對唯心論的觀點。哲學是概念性的認識,因為哲學把別的意識當作存在著的並直接地獨立自存的事物,卻只認為是構成概念的一個理想性的環節。在“知性邏輯”(Verstandeslogik)裡,概念常被認作思維的一個單純的形式,甚或認作一種普通的表象。為情感和心情辯護的立場出發所常常重複說的:“概念是死的、空的、抽象的東西”這一類的話,大概都是指這種低視概念的看法而言。其實正與此相反,概念才是一切生命的原則,因而同時也是完全具體的東西。概念的這種性質是從前此的整個邏輯運動發展而來的,因而這裡用不著先予以證明。至於剛才提到的以各概念只是形式的那種想法,是由於固執內容與形式的對立,而這種對立已經和反思所堅持的一些別的對立範疇,全都得到辯證地克服了,亦即透過它們自身矛盾發展的過程得到克服了。換言之,正是概念把前此一切思維範疇都曾加以揚棄幷包含在自身之內了。概念無疑地是形式,但必須認為是無限的有創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實的內容在自身內,並同時又不為內容所限制或束縛。同樣,如果人們所瞭解的具體是指感覺中的具體事物或一般直接的可感知的東西來說,那末,概念也可以說是抽象的。概念作為概念是不能用手去捉摸的,當我們在進行概念思維時,聽覺和視覺必定已經成為過去了。可是如前面所說,概念同時仍然是真正的具體東西。這是因為概念是“存在”與“本質”的統一,而且包含這兩個範圍中全部豐富的內容在自身之內。”這是黑格爾對概念的解釋。 宗教心理生活 “老人們講的那些宗教真理,雖然小孩子也會講,可是對於老人來說,這些宗教真理包含著他全部生活的意義。即使這小孩也懂宗教的內容,可是對他來說,在這個宗教真理之外,還存在著全部生活和整個世界。” 在聶文濤與方舟子的爭論中,聶文濤總結方舟子的論點說:方先生的邏輯是“我聽不懂。讓人聽不懂的東西,一定是偽科學的東西。”這裡,質疑者把“我”說成了“人”。這種表述的含義是,“我”聽不懂,自然別人也聽不懂。於是全世界都聽不懂。所以是偽科學。把這段話說得再簡化一點:“我”不懂的東西就是偽科學。持這種質疑觀點的人,頭腦裡存在一些不可動搖邏輯。在他們的意識中,只要不符合這些邏輯的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其實,他們思想中的科學已經成為一種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