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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如少年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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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窗明月1
一個劣跡斑斑有前科的酒駕紋身寶馬男,違規駕駛機動車壓實線刮擦到一個父亡子病的守法打工者騎的電動車!不僅不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還對守法公民進行指責謾罵、拳打腳踢!更令人髮指地從車上拿出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對守法公民進行砍殺!在刀具掉落後被守法公民搶到,並對刀的主人進行正當防衛!在混亂中寶馬男奔回車輛欲開門,守法公民有權認為車上還有比管制刀具更具殺傷力的武器!於是繼續進行正當防衛!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如果判定守法公民在這種情況下有罪!哪這世界就沒有公序良俗、倫理道德、正義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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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間正道風雨彩虹
正義和公正在哪裡?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程序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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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1781331
我跑,不是因為我怕他,不是因為怕給社會造成負擔,因為我是七尺男兒,所以我更不會因為怕死,只是怕挑戰法律磕磣的底線,我怕我死了我的父母妻兒沒人照顧,所以我應該卑微的逃跑,雖然在大庭廣眾之下,若然邪惡戰勝了正義,戰勝了良知,戰勝了大聲說話的勇氣,,所以,我得卑微的活著,哪怕刀架在脖子上,哪怕,沒有了做人的良知,因為不會再刀就要砍在我脖子上時警察叔叔會出現。所以我拼命的跑,惡人,遲早都會有人收拾,只是不知道會是那個倒黴蛋而已,或許,做惡這麼多年,人家也開上寶馬呢?對不對,這就是命,,這是那片被刪了文章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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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生何求83140951
法律的問題讓專業人事去解決,雖然大家都支援白衣騎士。我想說的是,聽說白衣騎士家境困難,兒子重病。有沒有權威機構出來證明一下,組織一下募捐。我們改不了法,但我可出一份力。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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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長沙大客車德哥
電動車主的防衛的時機是合適的,也沒有超過必須的限度。
為什麼呢?因為當電動車主奪刀在手的時候,並不等於侵害行為已經停止了,更不能得出寶馬車主當時已經退讓,已經放棄反抗這樣的結論。事實上,影片表現出來的是,寶馬車主的攻擊意願比較堅決。我們不能要求電動車主赤手空拳制止侵害;也不能要求他奪到刀之後,站在那裡不動;更不能要求他冷靜計算,自己已經砍了幾刀,再砍幾刀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對他來說,面對的是生死搏鬥,精神高度緊張,而且憤怒驚恐,所以,我們必須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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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線之家
紋身男劣跡斑斑,服刑前後時間計十年的老黑社會分子,開車壓實線變道,故意撞上了電動車,先動手打人,又從車內拿出砍刀,多次砍傷電車男。已危急到生命關頭電車男開始反擊,紋身男跑到車門前欲開車門電車男追到未得逞。假如紋身男開門取車槍可就不是這個結局了。北京的一個姓周的律師稱防衛過當涉故意傷害罪。請問有人要你命你就只能坐以待斃才算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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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東方玻璃4
中國是世界人口多的國家。社會要穩定需要強硬的法制管理,但一些方面是隱形的所以但靠法制不定有很好的效果。部分電影裡不是有個正義叫城市獵人。我一個設想。如法與城市獵人攜手。普通人會過得安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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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孤鴻影城
肯定正當防衛,不用承擔責任,不用解釋了。紋身男被砍走向寶馬車時,第一走的還挺快,不是步履蹣跚的,第二,走向車邊,有可能從車內拿其他兇器的可能,作為受害人如果要自保就必須繼續把他砍倒。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幾乎失去理智,本能的會以命相博,直到對方倒下才會放手,但本案第二次追趕時寶馬男並未倒下,在這種情況下本能都會繼續追打直到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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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傑之韻6988
遇到這樣流氓無賴,好端端的一個人要麼選擇死亡,那樣父母妻兒怎麼辦?要麼選擇生存,那樣被判刑,以後的政治生命也死了。總之,兩個選擇對老實人本分人來說都很殘酷!還是正當防衛很合理!既震懾了有恃無恐的流氓無賴,也給好人一個光明的未來!
2018年8月27晚,崑山震川路,一開寶馬車的紋身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砍人反被對方自衛奪刀,追擊砍殺,事後自衛男子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紋身社會人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回覆列表
我個人認為紋身男可恨,從目前的資訊來看,平時也不是什麼好人,不是好鳥。對於目前的這種結果,只能說活該,自作自受。
電動車男從影片中看前邊一直保持克制,最後絕地反擊。對於電動車男來說,確實倒了八輩子血黴。
正因為如果,網友幾乎一邊倒支援電動車男。說到這,心裡很矛盾。我也從心裡感覺電動車男作法解恨,紋身男惡有惡報。但是,法律不這麼認為,法律看事實,講證據。換句話,法律是冰冷的。本案最終可能性最大的應該是電動車男故意傷害罪,因對方有嚴重過錯,從輕量刑。
還是想再說一句:如果僅僅憑藉民意的主觀判斷,不依靠成文法律。那社會真的會亂。
每個人都心裡痛恨紋身男,我也一樣。但他罪不致死。
每個人都心裡同情電動車男,我也一樣。但過了就是過了,已經明顯超出正當防衛界線,造成了故意傷害的客觀事實。